美國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下的對等關稅違憲。川普政府隨即改以《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為依據,以「國際收支平衡」之名對全球加徵15%的臨時附加稅。面對華府關稅政策急轉彎,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率談判及經貿團隊24日召開記者會,試圖說服國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是台灣的避風港。然而,賴政府希望維持該協定內容,這雖可能為產業界帶來短期穩定,但伴隨的長期代價是否合理,政府並未提出評估,相關說明有避重就輕之嫌。
鄭麗君和政務委員楊珍妮指出,關稅法源雖轉換,但美國保護主義的政策核心未變。第122條款具有「快、短、上限明確」的特性,有效期僅150日。真正長期風險在於後續可能啟動、調查範圍更廣的301條款。政府強調ART將稅率鎖定在「15%不疊加」,並把2072項貨品的豁免待遇法律化,使台灣在全球普徵關稅亂流中仍能保有相對穩定的競爭空間。
經濟部長龔明鑫指出,在納入232條款最惠國待遇後,半導體與資通訊產業因取得配額內零關稅優勢,對我GDP與就業衝擊有限;但工具機等傳統出口產業仍面臨壓力。儘管我國稅率與歐盟趨同,但與日、韓競爭時仍存在1.4%至4%的關稅落差,可能影響台企接單節奏。政府則編列460億元支援方案以撐住中小企業轉型與競爭力。
在農業方面,農業部長陳駿季說明ART「15%不疊加」的機制較「15%疊加最惠國待遇(MFN)稅率」更具價格優勢,並強調已爭取到261項台灣保障與專屬豁免,其中蝴蝶蘭、鳳梨、芒果等品項尤為關鍵。
然而,在亮眼數字背後,ART第5.4條第3款與附件3所揭示的承諾,才是台灣未來數年的真正考驗。整場記者會未提及ART為何將「國防預算高於GDP3%」寫入文本,這等同以貿易協定形式約束我國的財政配置,勢必壓縮未來的政策彈性,也引發立法院預算權是否受影響的主權爭議。
附件3更要求我方在2025至2029年間,擴大採購高達848億美元的美國液化天然氣、原油、電力設備與民用客機,對中油、台電與華航的營運與財務結構都是沉重負擔。中油必須在能源安全與採購配額間精算成本,避免過度集中單一來源的價格風險;台電需在能源轉型過程,重新評估設備整合與維修韌性;華航則在機隊更新時,需在商業效率與政策配合之間尋求平衡。這些採購固然深化台美供應鏈連結,卻也難免讓社會質疑,是否賴政府為換取經貿穩定而付出了高昂的入場費。
綜上所述,ART試圖在美國保護主義浪潮中為台灣爭取制度性緩衝空間,為高科技產業鎖定較可預期的競爭條件,但協定同時也帶來預算約束與採購綁定,以及影響傳統產業競爭力的長期風險。政府在將該協定送交立法院審議前,應更透明地說明ART對主權、財政與特定產業的影響與配套。唯有在充分揭露資訊與理性審議下,台灣才能把這場關稅風暴轉化為轉型契機,而非用長期綁定來換取短期安穩。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輔佐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