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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4] 范子曰:~~~
2010/02/04 23:56:59瀏覽715|回應1|推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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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3028/3844897?raid=3845217#rep3845217
范子曰:~~~
發表地點:政治社會》政治時事》政治肥皂箱
發表時間:2010/02/04 23:40

「生為兒子的悲哀」?
2010/02/04 21:38 瀏覽42|回應3推薦0

田園火雞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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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蘭欽昨晚發表《何不曰統?》,其中一篇回應這樣地寫道:「在正常人類倫理道德觀念其(起?)作用的地方,統一這種冠冕堂皇的話就不會被污名化。但在台灣這種地方,基本上道德淪喪,價值觀錯位。估計過幾年,台灣很多人會以『生為兒子的悲哀』來否定老爸爸。我們拭目以待。」

我不知道這位回應者年齡幾許?是否親歷過文革?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的觀念裡與「爹親娘親,不如毛主席親」有所關聯。我來舉《共和國記憶60年‧編年紀事》裡的「1965,“幾年離索,錯錯錯!”」給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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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子曰:~~~
修改刪除 2010/02/04 23:40 推薦0


SCFtw2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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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祿我所欲也,網罵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俸祿而取網罵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中國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中國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高帽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高帽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此在《范子》第七章{【范陽竹簡】第五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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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帽的兒子們
2010/02/04 23:14 推薦0


Lohengr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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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給〔馬思聰戴上了高帽子,身上貼滿了大字報那些人的兒子們,就成了今天的憤青.不知范藍欽想不想戴高帽.


本文於 2010/02/04 23:15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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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生龍,鳳生鳳,主覡生的孩兒~~~
修改刪除 2010/02/04 22:45 推薦0


SCFtw2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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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生龍,鳳生鳳,主覡生的孩兒會打洞。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主覡生的孩兒要打洞就讓他打罷~~~ ^@@^

部長級人物馬思聰戴上了高帽子,身上貼滿了大字報,還是不肯去國,直到他有一天發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對海外招安的廣播開臺音樂不再是他寫他拉的思鄉曲了,他開始動搖了。後來平反,人民的化身熱情地向他招手了,他也滿口答應要回國,不過一年又一年,總是沒有成行,一次又一次的許諾之後是無盡的徬徨,為什麼呢?他的"叛離人民"招致了幾個人的死亡,其中一個是他的哥哥,跳樓。馬思聰回國容易,面對難。思鄉曲的魅力會永世留傳,但是那個鄉呢?在哪裡?在哪裡?

劉詩昆的手指被打斷,坐牢,離婚~~~~~~來~~~聽聽他的音樂~~~

http://cid-0f582fc25c718d55.skydrive.live.com/browse.aspx/%e4%b8%ad%e5%9c%8b%e5%99%a8%e6%a8%82%e5%ae%b6/%e9%8b%bc%e7%90%b4-%e5%8a%89%e8%a9%a9%e6%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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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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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2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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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Ftw2(SCFtw2) 於 2010-02-22 20:59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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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SCFtw2/3752203


Golf 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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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觀念錯亂
回覆此篇 刪除 2010/02/05 05:44
顧准、汪璧、馬思聰、劉詩昆等人不幸的遭遇,說明中國大陸才是基本道德淪喪、價值觀念錯亂的地方。范藍欽先生錯矣,臺灣再怎麼淪喪錯亂,也沒到這地步,頂多就一些人抱著他自己莫名其妙的小仇小恨在暗中做鬼變怪罷了。范先生的道德我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可是他的價值觀似乎也已經開始錯亂了。
SCFtw2(SCFtw2) 於 2010-02-08 17:01 回覆: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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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的思維不嚴謹,至少他在談統論獨的時候經常不嚴謹。

曹興誠當然不是提出一個目的在處理一個獨立國"臺灣"與另一個獨立國"中國"之間的"統獨爭執"的方法,所以郭冠英在駁什麼?

他這篇回應像是寫給小朋友讀的,思維粗糙,語言粗糙,不知能說服誰~~~ ^@@^

身處戰局那麼多年了,似乎沒有什麼進步。

滿腦子就是統善獨惡,像個中世紀的農民,毫無格局。

翻來炒去來來回回始終是那同一套粗糙的東西,跟他辯論會有一點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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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4+112010020200426,00.html
回應 - 和處法的邏輯
2010-02-02 旺報 【郭冠英】

     曹興誠的《兩岸和平共處法》是用心良苦,但在常識與邏輯都要商榷。

     《和處法》說台灣是獨立的,中國是要統一的,因此中國就開出統一的條件,給台灣公投,過了就統一,不過就再提,提到通過為止,可以是千百年,直到永遠。亦統亦獨,台灣統獨就不要吵了,武器也不要買了,長治久安。

     這是違憲的。台灣怎麼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呢?只有中國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福建是我國治權所及的小地區,怎麼可叫未及的大地區提條件由我們來同意,把「兩主權(?)」統一的?

     退一萬步,就算有台灣這個國家,若中國可以提統一條件,那為何日本、美國、菲律賓不能提呢?原住民來自菲律賓,日本統治過台灣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天也沒。美國曾駐軍台灣25年,台灣人吃美國牛肉幾十年,台灣為何不能做美國51州呢?

     所以張亞中說:《和平共處法》沒能統一,反會是個「和平分裂法」了,沒和平。

     這一切的錯亂,就是一個原因,不敢不和平,不敢比武。台獨無膽,統一無量。要台獨,就先要推翻「中華民國」,壓服中國。推翻不了,乾脆就說:「台灣早就獨立,她的名字就叫中華民國」。也就是說不需要獨了。

     這麼阿Q一想,就如《台灣前途決議文》,不就一切解決了,統獨就不要吵了嘛。早已獨立,吵什麼?跟誰統一?《和處法》還來多此一舉幹嘛?又怎會定了此法就不吵了呢?

     《前途文》是獨的自說自話,《和處法》是統的自說自話。還以為是統的。

     曹興誠絕對是好心,有心,但何處找和處,還需多費心。(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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