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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帳、無恥、立法院!
2013/06/01 10:41:00瀏覽5236|回應132|推薦44

真不知人民選出這款的立法委員是來幹什麼的?

也不懂為何這些所謂的人民選出的中央民意代表,代表的是那些人的民意?更不知為何被人民多次幹礁,還是這麼的亂搞,謀己、謀菁英階級利益這麼殷切?

難道這就是民主代議政治下的可悲及無奈?不然為何多數庶民選出來的立委,最積極做的立法,就是為菁英階級脫罪、除罪呢?

庶民、基層公僕因貪念犯下的罪,叫做罪。教授、民代、官員貪婪犯下的貪污罪,叫做「歷史共業」。

真的是好一個「歷史共業」!用個這樣有如遮羞布的名詞,再加上立委、教授、官員的交際「河蟹」、「博暖」,一切都好說!反正有罪,沒罪,我們這群掌握權力、資源的菁英說了算。

有關係,菁英違法,人多勢眾,犯下再大的貪婪罪,就沒關係。

柯文哲、顏清標,再加上一脫拉庫的斯文掃地、不足為人師的教授及一堆人渣民議代表的犯罪,那好說,都是「自己人」,就通通沒關係了。

菁英兄弟一掛有難,立法委員這時不展現「義氣」及「效率」,何時展現呢?

這不是人民的立法委員。是菁英及有錢階級的走狗及麻吉。

之前機關首長特別費除罪是混帳,如今夜黑風高,趁人民不注意及本會期休會前一刻,摸黑偷渡三讀修法通過的「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更是混帳。這次連各民意機關、村里長及學術機構的教授、「叫獸」都在除罪範圍,並溯及既往。王金平說,這次將「歷史共業」一次解決,對國家來說是好事情。

好事?對誰好事啊?菁英犯法自己除罪是好事?顏清標喝花酒報公帳,是好事?這是那門子的好事?不過是你們這群掌握國家立法,行政大權菁英自我漂白的好事!真是澈底的無恥了!

菁英犯法污錢與民不同罪,自己修法除罪,是「歷史共業法」,還能溯及既往,一筆勾銷。百姓及小公僕犯法,就罪該萬死,不知羞恥。這就是台灣的民主。這就是台灣的法治。

台灣的法治是百姓要遵守,菁英可以隨時量身除罪。同樣詐領貪婪!菁英叫做歷史共業,百姓、小吏叫做貪污。真是憤概到無語問蒼天。

難道台灣讓這群人這樣想怎樣玩,就怎樣玩,就是華人世界可以為傲的民主法治?

看看!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民國99年底前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業務費、出國考察費;各鄉(鎮、市、區)公所支用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101年底前各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財務責任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但已報支不符法令的相關費用應繳回。」

好一個藍綠及人民擺旁邊,菁英利益擺中間!台灣之下,莫非菁英之土?率台之濱,莫非菁英之臣?

立法院這群「人」通過的法,真是「百姓看了臉鐵青,不必說,氣難平。」

這就是統治台灣這群菁英嘴臉。菁英相護,真殷切。百姓生計,和稀泥。

幾千年前小吏詩經小雅·北山》之感嘆,今日用之還是一樣的貼切適用。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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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77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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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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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是誰選的?
2013/06/01 21:43

前幾篇留言,已經補充清楚了阿Q版主文章缺漏的背景知識,這裡打算針對第一句版主問的「真不知人民選出這款的立法委員是來幹什麼的?」簡單說明一下,第一,立委看起來是人民選的,人民是立委的老板,但是我請大家看看,小從議員,大到立委,選民有事,沒拿錢是談不上話的,議員就以賴素如為代表,立委請參林益世。所以選民充其量,只是在投票當天用來跑龍套的人頭工具,真正選出他們的,是馬總統,這個道理簡單至極,只要看看馬總統說要過美牛,美牛就過,說要過兩光的證所稅,證所稅也照過,其實只要逆向思考一下,馬總統若不提名這些議員立委,他們還有得選麼。

這次當然也是他下令要擴大特別費除罪的,這是常識,由他派一個有弊案傳聞的黨籍立委提案,然後用生命安全威脅台聯黨立委林志嘉(要不然,聽到林志嘉的指控,這個法案根本就無效),還裝模作樣抓柯文哲去查貪汙(這是我的事後諸葛,大家都說馬總統這招真是毒辣),這才趕在夜黑風高的夜晚,趁菲國強姦台灣,菲國海盜屠殺漁民的當兒,老百姓身陷毒醬油毒澱粉風暴中,偷偷通過除罪,馬總統的大戰略與大戰術意義,在我的格子裡已經完成了長達數千字的分析,這裡不贅,簡單回答到此,敬告此間所有網友,你要是真以為立委是你選出來的,那就真是天真的跟某人一樣了。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3-06-02 07:36 回覆:
哈!天真,不在我這裡。非我此園地之風格。拿回去放吧!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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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草山~
2013/06/01 21:40

草山, 版大的國文造詣真的很強。上千年前的詩經能運用得宜, 肯定是下了不少功夫

研讀!

當我讀完"小雅 北山"的內容後, 原來中華民族自周朝以降, 除了朝代更迭以外, 其實

並沒有太多的差異! 所謂的人性, 仍是那一個樣。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3-06-02 07:38 回覆:
謝謝讚語。回一下cjs之評,有些東西是google不出來的。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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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兄今天有二篇文章上網
2013/06/01 21:18
《馬政府拼經濟的挑戰》

http://blog.udn.com/coolymil/7669863

《對宏都拉斯僅派代辦之評論》

http://blog.udn.com/coolymil/7705201

打個廣告,謝謝阿Q兄。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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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幾千年前小吏詩經《小雅·北山》之感嘆,今日用之還是一樣的貼切適用。
2013/06/01 21:04
   今天,在家陪家人,中午到外面用餐,直到晚上才上網,沒想到阿Q兄這裡這麼熱鬧。

   或燕燕居息,或盡瘁事國;或息偃在牀,或不已於行。
   或不知叫號,或慘慘劬勞;或棲遲偃仰,或王事鞅掌。
   或湛樂飲酒,或慘慘畏咎;或出入風議,或靡事不為。

   北山之歎,千載之後讀來仍然如此,我想阿Q兄之意在此吧!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3-06-02 07:31 回覆:

確實此意。王侯狎戲享樂,小吏奔波勞苦。菁英竊珠無罪,百姓摘花萬死。此為拙對台灣法律更變,盡操菁英之手、人情熟稔之感嘆。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憲法圭臬,如今社會之普世價值。在台灣只是空談及笑話!只要涉及金字塔上端的那群人,不管證所稅,還是犯法貪婪,只要人多身尊都可以量身修法,美其名「歷史共業」,或叫做「拼經濟」。然,此種只為菁英、有錢人服務的特殊差別辦理,已讓公平正義及貧富貴賤一律平等的民主法治精神及今日標準,蕩然無存。看到的只是那些人握有制定規則之權的為所欲為!只要是上流「俱樂部」成員,就能自行修法獲得犯法之除罪赦免。這比總統之特赦權,還神通廣大。

看看這些貪婪犯法,卻又裝無辜,裝不知的這群柯文哲之流。人民有點眼睛,豈能不感概,世之不公?立法院是菁英開的「按摩院」、「脫罪所」?

林益世之犯叫貪污,這些人之犯以修法除罪。貪雖有大小,然婪心無殊。這群人,已沒有人能理直氣壯對林益世丟石頭了。

至於不知這其中的階級上差別待遇及各陣營皆有好友觸犯法網,故偷襲共謀放水。在藍綠觀點上執迷,那只是徒增井蛙、夏蟲之囿。拙再一嘆。


寧可檬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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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可以,但還是應該有限制比較好
2013/06/01 20:32

貪污是每個人的民主自由,沒有什麼不對的。但是一定要公平、要讓每個人都有公平貪污的機會。

不過,

貪污數目太多也不好,我認爲立法院應該立法限制每人每年的貪污上限。

譬如,每年的貪污,每個總統不得超過1000萬元。每個政務官、各政黨黨主席不得超過500萬元。每個事務官、縣市長、立法委員、各大公司總經理、董監事等不得超過300萬元。每個小官員、大學教授、各公司的各級主管、各店店長等不得超過100萬元。其他死老百姓不得超過50萬元。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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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
2013/06/01 20:24

麻煩您到您的留言板看留言, thanks!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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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大~
2013/06/01 20:19

發表個拙見:

這陣子到偏鄉教書, 某些人拿到了教師證, 但教出來的成果奇差無比!我打算六

月底將過去三個半月看到的一切寫給主任看, 順便告訴那位老師英文到底該怎麼

教才有效。偏鄉的學生要學習正確的讀書方法, 而不是用能扼殺學生學習動機的

方式來教學!何嘉仁召募老師時, 要求應徵者必須先取得全民英檢中高級。取得

教師證的老師報考前沒取得相關證書, 各級單位可拒絕該教師參加考試。此舉可

提升教學人員的素質, 納稅人納稅不但比較心甘情願, 又不必多付一筆錢讓補習

班賺, 何樂而不為?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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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小雅‧谷風之什‧北山
2013/06/01 20:03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偕偕士子,朝夕從事。王事靡盬,憂我父母。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
四牡彭彭,王事傍傍。嘉我未老,鮮我方將。旅力方剛,經營四方。
或燕燕居息,或盡瘁事國;或息偃在牀,或不已於行。
或不知叫號,或慘慘劬勞;或棲遲偃仰,或王事鞅掌。
或湛樂飲酒,或慘慘畏咎;或出入風議,或靡事不為。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3-06-01 20:11 回覆:
謝謝草山兄提供了。

Jimmy~簽不成FTA, 怪誰?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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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大
2013/06/01 20:01

您總算把大部分本版版友的心聲說出來了, 有道是話不在多在於精!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3-06-01 20:09 回覆:
謝謝您的良評。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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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愛錢,武官怕死
2013/06/01 17:52

文官愛錢,武官怕死,這是現在的台灣, 像不像明朝末年?反對的人,請來辯論,小丑級的,免了!!

全世界那裡有貪污可漂白的?

你是軍人,派你去東沙島,不去就是抗命,就是死刑,那裡有加薪也不去的道理?不敢去,沒關係,脫掉你老虎衣

藍營馬的支持者,許多是軍公教體系,多半拿18%或13%,或7-9成薪,當然對馬的一切,都是非常滿意。

但即便如此,現在10個藍營的人就有6個人對馬不滿 ,如果您是這六個其中之一,請說出真話,國家靠你們了!!如果你是那四個人其中之一,恭喜你,繼續把馬敲昏,加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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