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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戶不同意就不可以都更!那都更還要不要做?
2012/03/30 16:59:26瀏覽5507|回應71|推薦37

「文林苑」郝龍斌的拆屋爭議,意外惹起了台灣社會及媒體濫情的底醞發酵,造成了依法行政、兩年間不斷努力尋求不拆屋可解套的市長,被媒體及濫情民眾罵到臭頭的地步。

罵郝龍斌拆王家屋的人,認為郝龍斌是土匪、是圖利建商、是傷害人權的惡棍。連內政部長都落井下石、閃得很遠,深怕被石頭砸中波及。

罵郝龍斌的媒體說,郝龍斌應該考量選擇性執行。但是其實郝龍斌與內政部營建署都公文來往努力頻繁請示過,給的答案根本沒有不依法不執行的空間。怎麼媒體有辦法叫郝龍斌生出個瀆職、不作為的空間,不被其他36戶住戶及建商控告、監察院彈劾來?

大家都說都更條例是惡法、噁法。陳冲及李鴻源也說應該修法。但是在社會「一戶不同意就不能都更」、「都更不能以多數決來做」、「一戶也要給他居住正義的完全保障」、「政府公權力不該介入執行」。在這樣的社會輿論要求下,也就是說都更條例要納入這樣的精神~一戶不同意,也絕對要保障其居住正義。

換句話說,法條要規定所有土地房屋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不是三分之二、五分之四同意就可以。

且政府要坐山觀虎鬥、看都更計畫單元的居民自己演歌仔戲,只能在旁邊看著指點指點。

那我告訴大家。這法如果這樣修,那都更條例算是變僵屍條例了。

想要得到都更條例開宗明義的立法目的~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那絕對是不可能的。

而若是內政部及立法院不滿足這樣濫情民意的要求,下次一定還會有效法文林苑王家的續集發生。這次的縣市長絕對只會不作為,學乖不會白癡去像郝龍斌這樣捅濫情馬蜂窩。

可是都更條例的修訂立法、不是為了讓台北、新北等大都市景觀更美化、大都市天際線俯視下,更有國際大都會的風情嗎?

也是要改善巷道狹窄的消防危險!

既然社會的意見一面倒向,一戶不同意就不能都更。公權力不能介入私人的都更計畫。

那好吧!大家就等著看來台灣台北、新北旅遊的外國人、大陸人,如何說台北、新北等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印象。

破舊參雜、都市建築景觀落後!

寧願要如此!台灣當然也可以選擇一戶不同意就不得都更!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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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627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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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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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新竹潛園的日本人不認帳嗎?
2012/03/30 21:36
潛園位於台灣新竹市內,由清朝詩人林占梅所建,被譽為台灣四大庭園之一。因日治時期改正道路遭到拆毀,現僅存建園者林占梅親書「潛園」的大門、八角井及幾棟老屋,而石獅移至新竹市市議會門口。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D%9B%E5%9C%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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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密喇嘛教, 不是佛教
2012/03/30 21:23

郭台銘要把忠孝東路全部都更

但SOGO不同意, 那都更還要不要做?

如何??? 樓主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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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戶王家有一家早就不住士林這裡了!
2012/03/30 20:57

兩戶王家有一家早就不住士林這裡了!

祖產?只是待價而估的『財產』,

開會通知和開庭通知都是寄到戶籍所在地的萬華,

也就是說兒時記憶祖產什麼的都只是一句屁話,

總結一句嫌補償不夠多!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22:17 回覆:
此言真是同情王家不能戳的祕密。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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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戶不同意的話就不能都更‥‥
2012/03/30 20:51

如果一戶不同意的話就不能都更‥‥

那就會真的像曼哈頓一樣只有大街兩旁的房子是『高等人』住的,

轉進小巷子?

那種破敗的情形讓誰看了都會『怕怕的』!

哈林區垃圾如雪花一般的從天而降也是因為無法都更造成的,

幾十年的舊大樓,電梯?早就壞八百年了,

為了倒垃圾被搶被強姦?

台北想要避免如同紐約、底特律一樣的情形都更是必需之惡!


平埔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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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還有多少童年的記憶!
2012/03/30 20:46
我有一個朋友在台北市小巷子內,保有一棟二層樓含庭院的老房子,周遭都已經是社區和樓房。
房子門窗損壞,家具老舊,但是主人不願意整修更換!
院子有三棵樹,樹下放置腳踏車還有一些雜物,朋友經常會翻找這些雜物,
跟孩子和朋友細述成長的故事,包含童年遊戲、親情和友誼的細節。
每次看到朋友興奮的在說他故事,我都非常羨慕。
我也想回憶往事,可是『人是物非』都模糊了。
都市更新!美化市容!
醒來竟是住在如同新加坡的大樓,鄰居不聞問!
我不要!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22:23 回覆:
破舊的記憶,是懷念。但要你下一代住,那太殘忍了。如果喜歡老房子,就不會離開了。因為捨不得,可不是只是語言。

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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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可以做
2012/03/30 20:29
中華民國屬於自由陣營,換言之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也就是說,私人財產至高無上,除非為了國家存亡,比如戰爭需要,才能由國家徵收個人土地。現在的都更法,等於授權一群私人去徵收另一群私人土地,這不是資本主義自由經濟,而是共產主義。這樣子大家幹什麼努力工作呢?只要多數決就可以處分他人財產,那麼現在大家來表決把郭台銘的四千億財產抄了分給大家,一人可分兩萬元呢!這多數決一定通過的。反正他錢多又不用。多抄幾個大家都發財了。
王家已在那裡六代了,以一代三十年計,就一百八十年了。美國開國不過兩百多年,台灣有史也就四百年,中華民國也才過一百歲,國民黨也沒他們久。清朝皇帝沒拆他們、日本總督沒敢動他們,兩蔣也沒動他們一根毛,李扁也沒找他們麻煩,偏要郝大少爺來拆了他們?
清朝的劉銘傳在台灣建鐵路,途中破壞人家風水,那是拆了改道;日本總督大將軍,聽說劉銘傳這麼幹法,開路造橋碰到台灣人的墓就自動轉彎;兩蔣殺人如麻,卻也知道不亂拆人祖屋;偏偏你郝大少拿著雞毛當令箭,真有出息啊!台灣人歷經荷蘭、滿州、日本、國民黨統治,法律見多了,不管法律怎麼訂,台灣人是幹不出這種缺德事來的。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22:35 回覆:
是啊!建教堂,建醫院也不能一戶反対就強建!這道理要推到極至!不然説人權,居住正義都是虛假,不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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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裁決 依法行政
2012/03/30 19:34

意思是獨立棟透天厝 就可以免都更????

法院都已定案了 怎麼沒有綠委出面幫忙? 

大家應該找立委碴!  不是台北市政府!

是我的話 我會找人評估老房子的壽命 是否值得保留!

如果免都更 若干年後 要重新拆建 未必划算!

兩棟透天厝 可換來五戶加上好幾個停車位 又不花錢 好極了!

王家籍設萬華 非士林 萬華大概也有房產???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19:38 回覆:
不是裝悲情,誰相信?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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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會被打槍..
2012/03/30 17:49

欸,前兩篇都要版主,寫個兩篇就好,版主偏要發個三篇,真是..

公無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當奈公何?

瞧樓下的槍就打得蠻重,不是都跟版主說,郝龍斌跟都更建商有關係,台北市還包案子給這建商嗎?凡有不合情理,細節必藏魔鬼。王家沒同意,就畫預售屋把房子賣光,用強的,生米煮成熟飯,人家問他為何可以先賣,他說拿到建照就可以賣呀,

於是問題就到郝龍斌身上,都更八字沒一撇,土地不是建商的,為什麼可以發建照?

當然,版主能閃就閃,這麼尖刻的問題,沒法子答,我先等別人來打槍,最後再補上我的,當奈公何?呵

又,這是改建大樓,本來還有一戶不同意,叫做郭元益,不過建商都更還是可以照做,碰!(^^)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19:06 回覆:

哈!您又來了!您這麼寂寞嗎?發建照非法嘛?您去看看法規就知道了!作點功課,別老先扣我帽子,閃。因為你的問題,太跳了,我不想花力氣回答。

您的主觀用語,自己留著用,那不是我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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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根本是個騙人的藉口
2012/03/30 17:34

開口閉口依法行政   完全就是憑馬郝兩人的自由心證

死刑犯 四十幾人  定讞了超過七八年

為什麼不依法行政

法務部長 揣摩上意  也不簽  依法行政   根本是個騙人的藉口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19:07 回覆:

是嗎?

死刑犯不槍斃,那問DP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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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就別劃入,被判危樓時遲早得拆
2012/03/30 17:23
血淚都更系列二:都更兩把刀
http://pnn.pts.org.tw/main/?p=22723

都更法裡完全是無人情,
75%人決定都更,25%想反對都無法反對,
反對就會走到第32條主管機關決定,
主管機關也只會審核案件流程是否有瑕疵,不問事實前因後果,
對於不想都更的人而言,完全失去權益與保障。

如果是以劃入都更範圍地方,
50%就可以決定另外的50%的生存權力,

並且建商可以完全不用土地權證明,聳恿稍多數人就可以賺,
政府方面也由都更法第二十八條: 各級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公所因實施或參與都市更新事業取得之土地、建築物或權利,其處分或收益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規則相關規定之限制
可以無限制地接受任何好處。

都市是否更新是一回事,但對於這樣的法律造成的官商關係,
還能說這法不黑嗎?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17:29 回覆:

好得很,一戶不同意就不要都更,最好不能有建商加入,只能自己成立事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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