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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3 17:28:32瀏覽3428|回應33|推薦28 | |
在政治對立下,被民進黨舉發的前親民黨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被控詐欺取財案,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宣判出現大逆轉,李慶安獲改判無罪定讞。 宣判李慶安無罪的理由,除了合議庭認定李慶安擔任台北市議員和3屆立委,「並非」自始當選無效;而且認為法無規定,她有告知自己具雙重國籍的義務,而是立法院等主管機關,應負主動向已擔任或將擔任公職的民代,查明的實質審查義務外。 我認為最主要的判決理由是,「兼具有外國國籍的身分」與對中華民國應負的「效忠義務」,兩者間並不必然存在對立、衝突關係,並不影響具雙重國籍者對效忠義務的履行。 壯哉!美哉!此言! 也就是說,你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必然會效忠中華民國。你有雙重國籍,也不必然不會不效忠中華民國! 此言將國籍及效忠連結一起的形式主義,一舉給揭破了面具! 就像陳水扁、蔡英文雖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但路人皆知其並不會效忠中華民國! 只是藉著中華民國國籍來寄生吃喝而已! 可見中華民國國籍這個名裡,存有太多人掛羊頭、賣狗肉的虛假! 李慶安! 說真的,她雖擁有雙重國籍,但卻一直是一個在教育領域、政策認真問政的好民意代表! 從她一路走來的問政表現、貢獻,及對中華民國的效忠。甚至是比那些沒雙重國籍的民進黨立委、議員、官員,更為優秀、堅貞的。 可見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不必然會效忠中華民國! 有雙重國籍也不必然會危害、出賣中華民國及人民的利益! 要當間諜!要當賣國賊!要當國家的蠹蟲!要否定中華民國又選中華民國總統! 又豈是形式上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可以擋得住、鎮得了的? 所以我們是不是要想想,是不是該拋棄這種「沒有雙重國籍就忠貞、有雙重國籍就會賣國」的形式主義! 對於民意代表、甚至某些公職,給予能擁有雙重國籍的寬容! 這樣對於台灣社會不僅可以脫離對忠貞、效忠形式認定的狹隘。更能帶入寬度、廣度更大的國民視野! 也能在全球化的競爭下,為政府部門擴大通道,增加更多有志回國入公職服務人才的誘因! 不然死守唯有單一國籍,才會效忠台灣這塊土地的十九、二十世紀舊思維。 如何讓台灣人民的公民素養,走向於寬廣優雅? 如何讓小小的台灣,海納百川吸引外來人才,成就多元文化的美麗、繁華呢? 放寬了束縛,不因他雙重國籍就懷疑! 才能成就台灣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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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