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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7 14:28:29瀏覽2057|回應0|推薦3 | |
日本農協JA食農教育實施步驟 台灣品牌農業推廣協會 理事長 張玉成
以教育對象與實施範疇重點化為原則。為落實計畫,設定、推展新的核心據點,相關步驟如下: 第1階段:(1)農民市場「定期活動型」、(2)農業學校「全年持續型的農業體驗學校」、(3)學校教育支援型「學校全年預定日程型」。 第2階段:(1)交流體驗・旅行、(2)提供食材給學校與福祉施設等。 第3階段:透過到第2階段為止的中心配套措施的建立,在JA内部制定培育協調及解說人員的人才培育計畫,並與其他的生活活動與會員組織活動及JA事業利用密切聯繫。 JA支援學校的飲食教育,係以食育基本法、食育推進基本計畫、學習指導要領、學校給食法為基礎,制定與飲食有關的整體指導計畫。(1)在學校整體教育活動中,有計畫、有組織地實施有系統的飲食相關指導(讓全體教職員共同理解);(2)設定學校及各學年指導目標,根據營養午餐時間的指導内容及每學年的強化指導內容,整理出全年飲食教育一覽表;(3)活用在地農產品產銷體驗等理想方法,制定與學校指導統合為一體的家庭、地區、隣近學校(園)配套措施方針。 JA○○食農教育事業的配套措施: 目的:對於「食」・「農」・「地區」・「自然」的相關思考、農産品培育「生命」、讓孩童們一邊觀看生命的成長,對「食」產生興趣,同時一邊學習支撐「食」的「農」的重要性與角色,及「食」・「農」與自己生活的地區社會的關聯。 制定食農教育計畫,以2010年度為「教育文化活動元年」推展事業,並實施事業方針説明會(讓全體選聘任人有共同認知)。 建構全體JA推動教育文化活動體制:(1)設立「營農企劃課」,負責規劃營農經濟關係的企劃案、設置「食農教育專責主辦人」、配置「家之光計畫制定者」;(2)以綜合企劃部為「教育文化活動」的總窗口;(3)為推動第12次協同活動強化運動3年計畫教育文化活動,設置「教育文化活動推進委員會」,負責各種食農教育活動的企劃與營運。(農業體驗教育活動如附錄三) JA食農教育事業配套措施之一「農業學校」:以未曾體驗農業的孩子們為對象,透過從生產到收穫為止的一連串過程(1年),讓其學習「食與農的重要性」和「地區的飲食文化」及「尊重生命」為目的,並透過JA與縣政府、鄉鎮市公所、隣近大學等的聯繫合作,共同推動解決地區課題的相關配套措施。 農業學校目前在全國有154家JA開設,許多JA設法與行政機關及教育相關人員聯繫合作,以小學3~5年級生為對象,每班募集人數約30~80名程度,以同一兒童為對象,年間實施次數約6~12次體驗型教室(採茶、插秧・割稻、擣麻糬、玉米的播種與收穫、甘藷的種植與挖掘等),活用家之光所發行的「ちゃぐりん」(兒童)作為基本教材。授課費依照實施次數收取,多少有所差異,平均約3千日元~1萬日元左右。 JA食農教育事業配套措施之二「暑假收穫體驗旅行」:實施目的包括(1) 透過在自然中的收穫體驗、野外活動、加工體驗等,學習「収穫的喜悅」、「飲食的重要性」、「生命的孕育」;(2)透過在集團行動中的交流,讓學童們學會自立心與社會性;(3)與JA新的會員候補者-年輕世代建立(地區交流);(4)促進對農業及JA的理解(獲得“JA粉絲”)。近年來,實施狀況如下:小學4年生至6年級生(2天1夜),第1屆(2008年度)103名、第2屆(2009年度)178名、第3屆(2010年度)148名、第4屆(2011年度)190名、第5屆(2012年度)188名。 JA食農教育事業配套措施之三「以JA農民市場研習交流室為據點的活動」: @JA農民市場體驗旅行 ・食農教育用「JA農民市場農園」的農産品收穫。 ・出貨、運銷、調理的體驗。 ・體驗JA農民市場各項業務、直銷所的營運。 ・學習飲食與農業的重要性。 @作飯和繪畫教室 ・使用當地生產的米,以當地的農畜產品為配料,製作飯糰。 ・繪畫教室(支援企劃小學生的暑假作業-「飯、米和我」) 。 ・親子粗點心製作教室(玳瑁糖、鈴長崎蛋糕)。 ・農業體驗教室(種甘藷)。 ・親子料理教室(製作艾大福糕餅・芹菜飯)。 ・漁夫教導在家解剖魚教室。 ・豆腐製作教室(使用在地在来大豆)。 ・兒童花束製作教室。 ・親子端午節製作用榭樹葉包的帶餡年糕(柏餅)教室。 ・叉燒肉教室。 ・泡出好喝的茶教室。 JA食農教育事業配套措施之四「各種活動」: @與轄下教育委員會合作實踐食育與食農教育 ・學校營養午餐導入在地農產品。 ・派遣農民講師到「幼兒家庭班級、PTA明亮的家庭班級」授課。 ・透過插秧實習及栽培水桶稻,體驗水稻栽培。 @舉辦小學生壘球教室・親子足球活動 ・實現健康心靈、豐富的生活。 ・地區交流。
JA食農教育事業配套措施之五「快汗!猫の手援農隊」: 由全國農協中央會及全國農協觀光協會主導,與各級JA 團體結合推動,招募想在鄉下生活,體驗真實農業的城市居民或大學生,與因高齡及農忙期人手不足無法從事勞動負荷過重的農家合作,以彌補相互間的不足,是一種不進行金錢收受的城市與農村互補及支援農家的志工活動,所需交通與住宿費均由志工自行負擔,不但可補充農業勞動力,亦帶動民宿業的發展,對城鄉交流及產業發展均有助益。自1999 年開辦以來,每年招募及參加的援農隊數持續成長,至2012 年已增加為20 隊,主要援農工作有西瓜、蘋果、蔬菜、蕃茄、茶菁、花卉等之採收(摘)工作,援農志工在農村的停留時間平均1~3 天,每人自行負擔經費平均17,000日元。 「快汗!猫の手援農隊」與農林水產省1998 年起開辦的「農村渡假打工(Working Holiday)計畫」並不相同,「農村渡假打工計畫」主要是由各級政府主導,透過各鄉鎮公所的農村振興計畫,以網路、廣宣資料或學校說明會,在東京、大阪、名古屋三大都市招募大三以上年輕學生,經遴選後擔任「援農志工」,至各鄉鎮以邊打工、邊休閒方式,補充農業勞動力,促進產業持續發展,是以「休閒」為主要目的,例如於滑雪勝地的當地民宿打工,吃住由民宿負擔,可省下非常多的費用,但交通費則由志工自行負擔,援農志工在工作之餘就可從事滑雪等休閒活動。政府也同時利用這些學生作為「地區營造體驗調查員」,派遣至各鄉鎮參加各該鄉鎮企劃之體驗計畫,以促進地區活化等。往返相關交通費視各鄉鎮公所財力多寡有所差異,財力較佳者可全額負擔,財力較差者只能補助一半。此外,援農志工在農村的停留時間相對較長,平均5~6 天。 日本農協JA食農教育的5個範疇及3個目標 地 區 學 校 家 庭 ①農業體験・ 「農」教育 (生活切身的農業) 農業學校、兒童慶典、兒童俱樂部、市民農園、農業體驗農園等。 當日往返之農業體驗。 學童農園、栽培水桶稻、畫圖作文比賽、支援綜合學習、到校授課、承辦學校教育旅行、對於營養教師及職員的農業課程、分發食農教育教本、農業圖書等。 親子割稻教室、栽培水桶稻、農業學校、市民農園、農業體驗農園、盆栽等。 ②在地農產品提供學校營養午餐 設置在地農產品提供學校營養午餐會。 供應在地食材、推動供應米食、生産者參觀營養午餐、與學校營養師交換意見等。 在地農產品提供學校營養午餐試吃會、分發傳單等 ③生活文化・ 「食」教育 飲食生活重新評估運動、傳統飲食推廣活動、活用飲食均衡指南、推廣日式飲食生活等。 學習飲食均衡指南、營養教育、支援綜合學習、農業體驗與當地農產品料理教室。 親子料理教室、推廣均衡飲食指南、推廣早睡早起吃早餐運動、活用家之光等。 ④地産地消 設置農産品直銷所(農民市場)與料理教室、提供食材給福祉施設和醫院、與在地食品産業合作等。 供應在地農產品作為學校營養午餐食材等 利用農産品直銷所(農民市場)、分發在地當令蔬菜月曆等。 ⑤交流 消費者與生産者意見交流會、JA兒童村・兒童城。 農家住宿等 農業休閒、産地參觀等農家住宿體驗。 日本農協JA食農教育事項 JA團體為食育教育主要執行者之一,為配合「食育基本法」及「食育推進基本計畫」,落實食農教育相關措施,於第24屆、第25屆、第26屆JA全國大會均將「JA食農教育」納入重要的實踐事項,將「形成國民共識」、「以『食與農』為主軸的地區活化」等決議,透國全國各基層JA全面推展,以促進國民對於農業多元功能之理解,並將地區相關單位及人員整合為一體,共同推動「JA食農教育」相關配套措施。同時將推動「大家更美好的飲食計畫」,推升成為國民運動,廣泛向國民訴求國內農業及國產農畜產品的重要性與安全性,促使國民理解。 JA的食農教育活動係根據「第2次食育推進基本計畫」與民間企業等的「企業社會責任(CSR)活動」及各式各樣的體驗計畫,從JA能做的,或從地區要求做的,促使食農教育能持續升級,而重新評估當前推動中的食農教育相關配套措施及計畫,期望能將國民對於食農教育(擴大在地農産品的消費、對傳統料理等飲食文化的理解、培育孩童的健全飲食生活)的理解定型化,同時能與農業、JA的粉絲及支持者緊密連結。 JA的食農教育活動重點對象包括:小學生與孩童的父母親、地區的行政機關、幼稚園、托兒所、中小學、親師協會(PTA)、JA女性組織與青年組織、學校營養午餐與營養師等,加強聯繫合作,共同持續推動。 JA的食農教育活動具體作法為:在每個地區提供在地農產品作為學校營養午餐的食材、農業與料理體驗學習活動、提供學校教材及推薦績優生產者到校授課,活用JA農民市場等豐富多彩的配套措施,建構JA團體全國機構的軟硬體支援體制。 JA為具體落實食農教育活動,訂定「JA食農教育計畫」,並設定目標及其効果之考評指標,並建立配套措施評估方法,再決定投入的經營資源。 同時,為確保「地區整體發展構想」與「食農計畫」能相互輝映,應精準掌握包括地方自治團體食育計畫的「地區綜合計畫」,並掌握「實施地區的現狀」與「民營企業類似活動的實際狀況」等地區資產。此外,為確保食農教育活動與生活階段相調和,於制定「JA食農教育計畫」時,除了須考慮適合JA與會員組織正在進行的事物之外,同時應將地區、利用者的多元需求觀點納入考量,制定多面向配套措施,如下: 1. ○對於父母干預度高的小學中年級之前的配套措施(孩童或父母親為主?)。 2. ○對於能自我選擇的小學高年級、中學生的配套措施。 3. ○對於單身的大學生、20多歲的社會人士等的配套措施。 4. ○對於20~40多歲家庭的配套措施。 5. ○對於熟年與老年人的配套措施等。
日本食農教育 2005年7月,日本政府以「在國民的生涯中,培育健全的身心,養成豐富的人性」為目的(食育基本法第1條),公布施行「食育基本法」(2009 年9 月修訂,共4 章33 條),明定飲食教育的理念、目的、相關者的角色與任務、食育推進基本計畫的制定、食育推進會議的設置等。 (一) 食育基本法概要 (基本理念) 1.國民的飲食生活,受益於自然的恩惠及食品產銷相關人員的努力,因此必須充滿感謝的心情。(第3條) 2.國民必須利用各種機會和場所,推行食品從生產到消費過程中的各種體驗活動,並親自參與,以實踐飲食教育。(第6條) 3.飲食教育可維護傳統的良好飲食文化,有效利用地區特性的飲食生活,進行與環境調和的糧食生產和消費,促使國民理解國內糧食需求及供給的狀況,並藉由糧食生產者和消費者的交流,促進農山漁村的活化和糧食自給率的提升。(第7條) (各相關機關單位之職責) 4.中央政府必須根據上述「基本理念」,制定有關飲食教育之對策,並加以實施。(第9條) 5.地方公共團體(縣市政府、鄉鎮公所)亦須根據上述「基本理念」,與中央政府配合,根據地方公共團體的地區特性,訂定自主性對策,並加以實施。(第10條) 6.增進教育相關團體及有關人員對於飲食生活的關心及理解有其重要性,因此必須利用所有機會與場所,積極推行飲食教育。而農林漁業者應積極提供關於農林漁業的多元化體驗機會,使國民理解自然的恩惠和人類飲食生活的重要性,並與教育相關團體及有關人員相互配合,以利推行飲食教育。(第11條) 7.食品相關事業者在事業活動上,必須根據上述「基本理念」,自主積極地推行飲食教育,並協助中央及地方公共團體推行飲食教育。(第12條) 8.包括家庭、學校、幼稚園、各地區社會等全體國民,必須根據上述「基本理念」,以實現終生健全的飲食生活,並為飲食教育貢獻心力。(第13條) (食育推進基本計畫等) 9.內閣府(相當於行政院層級)設置「食育推進會議」,主要職責有制定食育推進基本計畫、審議食育推進的重要事項及實施關於推進食育的各項對策。(第16、26條) 10.都道府縣(相當於縣、直轄市層級)設置的「都道府縣食育推進會議」,必須以「食育推進基本計畫」為基礎,努力制定為實施飲食教育的「都道府縣食育推進計畫」。(第17條) 11.市町村(相當於鄉鎮市層級)設置的「市町村食育推進會議」,必須以「都道府縣食育推進計畫」為基礎,努力制定為實施飲食教育的「市町村食育推進計畫」。(第18條) (基本對策) 12.中央政府及地方公共團體,在學校、幼稚園等地,需有效推行飲食教育,以實現幼童健全的飲食生活,促進健全的身心成長。因此對於以下活動,應採取必要之對策:(第20條) (1)對於學校、幼稚園在飲食教育推行上,協助其制定推行指針。 (2)適合食育指導的教職員之培養。 (3)食育指導體制之建立。 (4)透過學校供餐的實施、農場的實習、食品的烹飪、食品廢棄物的再生利用等各種體驗活動,以促進幼童對飲食生活的理解。 (5)針對過度瘦身或肥胖對身心健康的影響等,提供正確的知識。 (促進生產者和消費者的交流及活化農林漁業) 13.中央政府及地方公共團體,藉由生產者和消費者的交流,建立生產者和消費者的信賴關係,確保食品的安全性,促進食品資源的有效利用,以及提高國民對飲食的理解與關心度,同時為促進活化與環境調和的農林漁業,需加強農林水產品生產、食品製造、流通等相關體驗活動,提高地區內學校供餐及消費對當地農林水產品的使用。此外,亦須善用創意,降低食品廢棄物的發生,並強化資源之再生利用。(第23條) (支援優良飲食文化之傳承活動) 14.中央政府及地方公共團體,為維護傳統活動或具有地區特色的飲食文化,對於優良飲食文化之傳承相關活動,應採取必要的對策。(第24條) 2006年3月,以「食育基本法」為基礎,制定「食育推進基本計畫」(2006年度至2010年度)。 實施5年期間,中央與各縣市政府、鄉鎮公所及相關機關團體等多元主體,一起推動食育計畫。 推動之後,目前日本47個都道府縣都已訂定並實施「食育推進計畫」,推動飲食教育的相關志工人數逐年增加,家庭、學校、托兒所也全面推展飲食教育,飲食教育正全面落實推展中。 但由於生活習慣不適當,導致糖尿病等生活習慣病的患者增加、學童不吃早餐、無法和家人一起用餐的一人飲食者=「孤食者」、營養不足的高齢者等問題依然存在。 因此,日本政府認為今後推動飲食教育,絕不能僅停留在讓國民「知道」飲食教育的階段。全體國民應以「參與糧食的生産至消費各種飲食相關過程階段的體驗活動,並透過親自實踐飲食教育相關活動,深化對於飲食之理解。」為宗旨,推動「終生飲食教育」,並以建構「生涯食育社會」為目標,持續解決飲食相關的各種課題。 準此,日本政府在2010年3月制定的第2次食育推進基本計畫中,明定中央政府應有的策略與今後推展的配套措施。 第2次食育推進基本計畫執行成果及2015 年度預定目標 事 項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5年度 1.關心飲食教育的國民比例增加 71.7% 74.2% 90%以上 2.與家人一起吃早餐或晚餐的「共食」次數增加(1週當中,共進早餐及晚餐的次數合計) 9次 9.5次 10次以上 3.不吃早餐的國民比例減少 孩童 1.6% 1.5% 0% 20歲~30多歲男性 28.7% 32.4% 15%以下 4.學校營養午餐使用當地農產品的比例增加 26.1% 25.7% 30%以上 5.關心營養均衡等飲食生活的國民比例增加 50.2% 55.7% 60%以上 6.為預防及改善内臓脂肪症候群,持續實踐適切飲食與運動的國民比例增加 41.5% 40.2% 50%以上 7.關心充分咀嚼、品嚐飲食方法的國民比例增加 70.2% 73.0% 80%以上 8.推動飲食教育的食育相關志工人數増加 34.5萬人 35.8萬人 37萬人以上 9.體驗農林漁業的國民比例増加 27% 31% 30%以上 10.擁有食品安全相關基礎知識的國民比例増加 55.6% 66.5% 90%以上 11.制定與實施食育推進計畫的鄉鎮比例増加 40% 65.3% 100% 2013年3月底止,日本全國47個縣均已制定完成「都道府縣食育推進計畫」,全國1,138鄉鎮(65.3%)制定「市町村食育推進計畫」。各縣轄下100%完成「市町村食育推進計畫」之鄉鎮6個縣,未滿25%者2個縣、25%〜50%者7縣。 (二) 結合兩大部門共同合作,建構政府部門支援體系 為全面展開國民飲食教育,日本政府厚生勞動省結合文部科學省(教育部)、農林水產省等部門齊心合作,共同建構緊密的支援體系,如下圖。
JA農民市場憲章的重要營運方針 1.明確與一般超市之差別 (1)不出售進口農產品。 (2)賣場的外觀、內部裝潢與備品應有所堅持,不設華麗炫目的天花板與室內裝潢、陳列架堅持使用木材質料。 (3)直銷的品項應能讓消費者有新的發現與感動。 2.建立全年耕作、全年供貨體制,提高當地生產比率。目前各農民市場供應貨品的當地生產比率全國平均為50%至70%,透過營農指導,致力改善產期與品項及產量。 3.配合消費者需求,在種植、出貨方面下功夫,透過種植多樣少量的品種,單品項交錯種植,間拔出貨,早期出貨,盡量備齊豐富的品項。夏冬之際,當地無法生產的品項,從其他地區或其他JA農民市場進貨,或設溫室進行設施生產。加工品原料亦以使用當地農產品為原則。為支援設置專業女性建溫室或加工室,部分JA推出資金支援制度,以每戶50萬日元為上限。 4.徹底進行品質管理,提供新鮮、安全、安心的農產品,亦即減農藥及化學肥料之環保型、附生產履歷紀錄之農產品(生產履歷紀錄需存放於農民市場3個月備查)。供貨者自行負責食品的安全性,並直接傳送「安全、安心」給消費者。若供貨者之產品於一定期間內被抽檢出藥物或重金屬殘留等違反規定事項,則處以暫停供貨或撤銷供貨資格。 5.產品的生產、供貨、定價為生產者自己的責任,並在商品陳列方面,製作看得到生產者面貌的POP與食譜。 6.創造附加價值與故事:以應時、成熟、有機與低農藥等訴求,創造附加價值,加強說明商品為當地生產、手工、無加添物等資訊。 7.積極提供有關地區農業及農產品相關資訊。傳播商店的資訊,公布可以清楚確認的食品安全,並在看得見的地方揭示商店的政策。 8.減少銷售機會的損失,建立下午追加出貨模式及網路連線提醒生產者追加出貨機制,並透過農民市場之間的交易,補足商品、提升商品豐富度。 9.將農民市場做為飲食教育活動的舞台,以試吃品嚐會,訴求商品的美味,規劃讓生產者與消費者都能參與的活動。 日本JA農民市場經營成敗之重要因素 農民市場的立地條件對於營業額有重大影響,所以設立農民市場的首要工作是進行市場調查,針對設立地點的交通量、競合店的有無、周邊人口等進行調查之後,再進行設計規劃與建物建設(賣場、停車場等)。 一般而言,從進行市場調查到完成建設、開業,平均需要2年時間。 基本上,農民市場基於「近悅遠來」原則,係以當地生活者為主要對象,鄰近鄉鎮居民或外地遊客則為次要對象,因此半徑5公里以內居住家庭若不滿1萬戶、人口密度低的純農村地區或偏遠地區,農民市場經營恐怕較難平衡。 農民市場的思維奠基於「在人口聚集的地方集貨」。在部分人口較少地區,農業產銷組織農民利用JA超市設置「直銷專櫃」,活用JA超市的集客力,提供生產多樣少量農家安定的銷售管道,並有助於建立生產者之間的友誼及增進生活意義。 其次,農民市場成功的要素為確保生產者與農產品,為了能夠在春夏秋冬四季都能齊備豐富的作物品項,必須擁有人數充足的供貨者。 此外,商品品項的豐富程度左右賣場的魅力,為了確保全年都能供應多種多樣的商品,應儘早確保夠資格條件的供貨者。 換言之,農民市場轄區內之農作物品項一致性若太高,例如絕大部分農家都種植水稻、或栽培同一種蔬菜、水果等,將難以成市。 因此必須有效指導農家調整產業結構或引進多樣化作物生產,或訓練農家婦女利用當地食材製作加工品、或利用農民團體間的產品互通有無,亦即透過JA之間的合作,使每日農民市場賣場上所供應之商品至少維持在30至50種以上,方能確保農民市場永續經營。 一般而言,在正式開店前一年即應舉行「耕作會議」,協調分工栽培作物種類,並舉辦講習訓練、觀摩考察,有效培育生產者。 近年來,鑒於無法滿足消費者越來越多元化的需求,日本JA除了加強JA農民市場間的合作之外,加強與漁協(類似台灣漁會)、肉品公社(公營肉品屠宰加工公司等)合作之案例有逐漸增加之趨勢。 日本1999年公布施行「食料.農業.農村基本法」的意義 日本為因應WTO的衝擊,在1999年7月公布施行「食料.農業.農村基本法」,推動地區農業發展策略,以顛覆傳統的共同運銷方式,修正過去以追求經濟規模、降低生產成本、提升足以抗衡外國農產品競爭力的做法,改以實施地區農業發展計畫。 其中最具特色的可說是以「在地利益」為基礎的「地產地消」相關措施,推動「農民市場」、新鮮、安全、安心、具地方特色及魅力的循環型地區農業發展策略,俾與具大量化、規格化、低價位特色的國際化產品「共生」,以追求確保食料安定供應、充分活化閒置農地、創造農村婦女與高齡農業經營者新的生機、增加農家收益、發揮農業與農村多元功能、農業永續發展及振興農村之目標。 地區農業發展策略推動以來,雖然外國農產品輸入日本的數量依然逐年增加,但在維持糧食自給率、安定經營、提供優質農產品、活絡農村活力、增進農業永續功能及促進城鄉交流方面,確已顯現相當成效。 日本地產地消與共同運銷的變遷借鏡 1980年代,日本農產品貿易自由化之後,農產品價格下跌,農家所得驟減,同時化學農藥及食品添加物危害健康等社會問題陸續發生。因此,追求食品安全的直銷運動開始拓展開來,在都市近郊,早市、小型直銷所紛紛出現。 1990年代發生泡沫經濟之後,日本各種規模、型態的直銷所、農民市場迅速在日本全國各地設立。 1997年日本琦玉縣政府調查全國約有11,000家直銷所(含農民市場)。 在日本由於食品偽裝標示層出不窮、中國進口冷凍水餃等陸續發生食品安全問題,促使日本消費者對於「地產地消」的需求急速提升。
2005年日本農林水產省調查,全國約有13,500家直銷所(含農民市場), 2010年日本農林水產省調查調查,直銷所(含農民市場)高達17,000家,其中JA團體經營的約2,000家,生產者團體經營者約11,000家。 從農民市場的主力產品蔬菜來分析,日本全體農家蔬菜總銷售額為2兆1,300億日元,其中農民市場販賣的蔬菜占40%,可推估蔬菜在農民市場流通的比例約占全國17%。 另一方面,日本農產品共同運銷量1990年占市場流通量的比例,蔬果全體為83%,2006年以降為65%,共減少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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