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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01:04:34瀏覽778|回應0|推薦14 | |
美國輕歌劇電影巨星──英俊儒雅男中音──高大強壯的[尼爾森.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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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森.艾迪(Nelson Eddy,1901-1967),米高梅(MGM)在1930年代/1940年初當家男性歌唱明星 擁有一副醇厚有力,感染性強烈的男中音. 加上外型英俊儒雅,身材高大強壯,因而受到廣大粉絲歡迎. 1935年,艾迪以[Naughty Marietta/調皮瑪麗塔]躍升音樂片一線票房男星. 特別是尼爾森與珍妮.麥唐諾(Jeannette McDonald,1903-1965)的組合,郎才女貌, 兩人在感情與事業上的緊密關係,銀幕上激發出不一樣的火花,將輕歌劇電影片帶上高峰。 成為MGM史上的歌舞經典組合。
不過雖然外型俊帥,歌喉嘹亮動人,但艾迪的演技一直讓人垢病, 被認為太過木訥僵硬,無法適切的表達角色的細膩情感,還被譏為‘歌唱閹雞’. 雖然偶有亮點,但終其一生,這似乎成為尼爾森在演技的特色.
1942年,艾迪離開米高梅,又演了三部電影. 除了他不滿意的[歌劇魅影](1943)外,其他兩部並沒掀起太多水花. 之後尼爾森便轉向音樂會,夜總會以及電視演出,直到1967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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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6月28日出生於羅德島州普洛威頓斯,原名Nelson Ackerman Eddy. 母親是Caroline Isabel(née Kendrick),父親是William Darius Eddy.為家中獨生子。 出身音樂世家。 母親來自亞特蘭大,是位教堂獨奏家,外祖母卡羅琳·內塔·阿克曼·肯德里克(Caroline Netta Ackerman Kendrick)是名清唱劇歌手。 父親是機械師和工具製造商,偶爾兼職在普羅維登斯歌劇院擔任舞台工作人員,在教堂合唱團唱歌,打鼓,並在當地喜歌劇演出。
尼爾森在羅德島州的普羅維登斯和波塔基特以及麻薩諸塞州的新貝德福德長大。 在男孩時,艾迪是草莓金紅髮色(Strawberry-blond),被取了“磚頭”綽號。 成年後,紅髮過早變白,所以被拍成金髮。 圍裙。 父親曾虐待妻子和尼爾森。 由於酗酒問題,時常換工作,生活貧困,不時搬家。 並在尼爾森 14 歲時拋棄家庭 艾迪被迫輟學,與母親搬到費城,寄居在舅父Clark Kendrick那兒。 舅舅幫艾迪在管道供應公司找到文書工作。 後來又在費城出版社、公共晚報和費城晚報擔任記者。 他還曾短暫在 N.W. Ayer Advertising擔任過撰稿人,但因在工作中不斷唱歌而被解僱。 艾迪再也沒有回到學校,而是通過函授課程自學。 艾迪自幼喜歡歌唱,由於請不起老師,他通過模仿歌劇錄音來學習。 工作之外,尼爾森在業餘音樂劇中表演。 Edouard Lippe 博士指導他,並借錢給他道德累斯頓和巴黎學習。
1920年代中期(可能是1924年),艾迪開始參加廣播演出.
1928年,艾迪在費城舉辦第一次音樂會。 1933年,他為觀眾加演 18場. 2月28日,在洛杉磯舉行的一場售罄音樂會上,艾迪在最後一刻取代著名的女歌手洛特萊曼(Lotte Lehmann),他以18次謝幕獲得職業勝利, 演唱會酬勞從每場 500 美元增加到 10,000 美元。 觀眾包括米高梅工作室負責人路易斯·B·梅耶的助理。 接下來立即有數部電影邀約。 經過一番思考後,艾迪決定出現在銀幕,認為這樣會吸引更多觀眾上看到他的“真正作品”──他的音樂會。 尼爾森與MGM簽下一份為期 7年合同。 合約保證他每年休假三個月,以繼續他的巡迴演唱會。
米高梅讓尼爾森上表演課程,只是不知道如何使用他,讓他領了一年多的薪水,幾乎無事可做。 艾迪最早出現在銀幕是1933年8月26日發行的Pete Smith電影短片 [Handlebars/短把手],但只有他聲音在唱[Daisy Bell]。
尼爾森首度出現的電影長片是1933年9月1日推出的歌舞片[Broadway to Hollywood],演唱[In the Garden of My Heart],但只是未掛名的小角色.
接下來在11月24日發行的歌舞片[Dancing Lady]以本人名義現身,演唱[(Thats The) Rhythm of the Day]
1934年10月5日推出的歌舞片[Student Tour/學生巡迴]以本人名義現身,演唱[The Carlo]。 這些表演獲得觀眾良好反應,讓MGM開始規畫如何塑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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