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清潔隊 爆私賣回收物牟利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陳宏睿、田兆緯/台中報導】 2012.09.05 02:54 am
台中市沙鹿區清潔隊被檢舉涉嫌盜賣公有財物,檢調監控查出沙鹿區清潔隊員疑將資源回收物,及路燈、變電器私自銷售給回收業者牟利,檢察官昨兵分多路搜索沙鹿區公所清潔隊,查扣資源回收物變賣契約書等物,傳訊清潔隊長許顯嘉、隊員及廠商20多人到案,漏夜偵訊。
沙鹿區長陳小菲表示,對於此事不知情,昨天上午檢察官有到公所調閱資料,調出民國95年到99年合併前資源回收報表資料、數據及相關卷宗等等,公所配合調查。
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豐原辦公室表示,半年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出沙鹿區公所清潔隊,部分隊員涉嫌把資源回收物私下販賣牟利,報請檢察官林宏昌指揮後,監控查出不肖隊員疑將回收物,以大型車輛載往回收業者牟利,被調查員錄影蒐證。
檢調專案小組查出,縣市合併前,清潔隊變賣回收物所得的款項,可依獎勵金分配辦法,當作是清潔隊員的獎金,但縣市合併後,絕大部分的金額,必須繳給環保局,但這些獎勵金,在縣市合併後,有很大幅度的縮水,疑有不肖清潔隊員私下變賣回收物牟利。
豐原辦公室指出,部分不肖隊員不滿獎勵金縮水,把回收物私下賣給其他業者,另闢財源,增加收入,但清潔隊員屬於公務人員,私自販賣回收物,已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相關規定。
檢察官林宏昌昨指揮調查員,兵分多路搜索沙鹿區公所清潔隊、廠商營業處,查扣資源回收物變賣契約書等相關證物,傳訊清潔隊長許顯嘉、18名清潔隊員,以及數名廠商,帶到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豐原辦公室,針對本案漏夜偵訊。
沙鹿區清潔隊疑似私下販售資源回收品,檢調昨天上午到清潔隊等5處搜索。
記者田兆緯/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