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4/10/03 00:59:53瀏覽259|回應0|推薦0 | |
黃才昱
有鑑於113年十月初的颱風來襲,地方政府紛紛宣布十月二日放颱風假,致不少勞工朋友長年誤解,這是類國定假日,在家休息可是有薪水可領喔! 但根據黃才昱老師的說明,這是錯誤的觀念或認知! 首先他強調,颱風假“不”是假,而是政府為了「避免天然災害致使工作有危險」,所執行的安全措施! 所以若是各地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來應付颱風的來襲,他的法律授權是,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 不過黃才昱老師特別強調,該辦法僅適用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且相關人員因為業務需要,需輪班輪值、參與救災或其他特殊職務,必須照常出勤或酌留必要的人力,只要是經機關、學校首長指派者,並不適用該辦法之規定。 因此,黃才昱老師結論,各級地方政府宣布颱風假,其實是不包含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員工有出勤視為正常出勤,若員工因有安全疑慮無法出勤,當日“不”計薪,就是不給薪資。 另外根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不來上班也“不”能扣全勤。 很多勞保、勞基法、勞務知識與管理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g/VHcvVgZYo1zHJNst/?mibextid=A7sQZp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