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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6 00:14:55瀏覽574|回應0|推薦0 | |
黃才昱
2024/06/03 05:30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違規穿越道路肇事須負刑責。新竹縣洪姓男子步行穿越道路時,一旁有斑馬線卻不走,結果騎機車的彭男撞上他後人車倒地,顱內出血送醫不治,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行人洪男有期徒刑四月。 一般印象中 車撞人 車賠人,為何這件車禍 人賠車還要被判刑 因為車禍不看車大小,不看車或人 而是看過失比例 主要關鍵在行人應該走行人穿越道俗稱斑馬線, 行人違規也需負起部分肇事責任。 裁決處表示,交通法規雖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帝王條款」,就算錯在行人,肇事汽機車撞到行人也難免其責。但在司法實務,行人被撞有時也要負擔部分責任,有些個案甚至判駕駛人或騎士免責。 裁決處表示,保障行人安全相當重要,但所謂「安全」絕對不是單方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第134條規定了:行人應在人行道行走,無人行道應靠邊行走;行人穿越道路應由行人穿越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內穿越道路等等規定。 所以不僅僅是駕駛人,行人也要確實做到遵守交通規則,尤其穿越路口,就算需繞點路,也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並遵守行人專用號誌,綠燈通行前先看看左右有無來車再通過;而駕駛人也要提高警覺,小心駕駛,因為即使行人違規,造成事故發生也需負起部分肇事責任。 刑事是有過失造成他人傷害或死亡,不管過失比例多少,就有刑事責任,個人意外責任險可以賠對方,但是一般保額不大,而且只賠民事部分,不賠刑事。 黃才昱車禍 勞務30年經驗 0939-214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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