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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06:22:56瀏覽175|回應0|推薦0 | |
社論對馬英九論述台灣主權前途由二千三百萬人決定表示肯定,社論認為國統綱領三階段已過時應予刪除。
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依憲法第四條及辭源中華民國是中國,包括台灣與大陸,其主權屬全體中華民國國民包括大陸人民。二千三百萬人有何資格決定主權的分割?胡錦濤十七大政治報告已宣示有關主權問題由包括台灣人民的十四億全體中國人民決定。自由地區可片面修改憲法領土主權條款,中共當局亦可以反分裂法武力制止。 聯合報過去不願意說如美國及中共一再聲明的台灣主權前途由兩岸共同決定。首度肯定由二千三百萬人決定。也就是將台灣視為一個國家。 國統綱領三階段遠中近程並沒有專家學者研究定論是否過時?連胡會是黨與黨間的關係,國統綱領是兩岸官方的關係。直至現在陳水扁還沒進入第一近程階段,怎麼會已經過時? 國統綱領是依憲法統一前條款具體宣示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大陸治權及於台澎,國家終極目標是兩岸民主均富下統一的兩岸關係最高政策指導文件,美國堅持沒有廢除。三階段若研究定論過時可以修改,但修改前有重大宣示作用的文件,豈可完全廢除,而又無可取代者?更何況九二共識在香港兩岸互換文件我方文件的陳述即依據國統綱領,綱領廢除共識又何在? 王一山 十一月三日 世界論壇報十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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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