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富商要去繳稅,身上帶有整數萬的支票;1萬、2萬、3萬、4萬....
政府收稅有兩個規則,
<規則一>如果富商申報4萬則收稅人只會跟富商拿可以整除"申報數字"4萬的數字,2萬、一萬。
<規則二>如果富商申報的支票已經沒有辦法找到可以整除的數字,則收稅人會沒收富商所申報的支票。
EX:1~6萬的支票 1 2 3 4 5 6
付 收
4 2 1 剩6。5。3
6 3 剩5
5
總共有21萬被收了11萬
富商攜帶1~17萬,如果你是會計師為"富商"保留下最多的錢而努力(支票需要全部使用到)
則 付稅人 總合:?
收稅人 總合:?
付稅人 收稅人
17 1
9 3
15 5
10 2
16 8, 4
12 6
14 7
11,13
--- ------
93 60
∵17以下的質數有7個 (2,3,5,7,11,13,17)
根據規則,1萬元支票 一定是收稅人的。
∴頂多只能拿1個質數袋子,當然要拿17。
那 1, 2, 3, 5, 7,11,13 鐵定拿不到了
∵11和13的倍數超過17
∴11和13 付稅人是找不到對應的支票的
故 (17-2)/2=7...1
表示 付稅人最多只能保留7張支票
由大到小,剩下可以拿的支票
17,16,15,14,12,10, 9 共7張支票
全部都拿到便是最多。不可能再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