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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 17:25:24瀏覽11478|回應1|推薦8 | |
美國汽車城底特律路上除黑白人種,不見拉丁裔,更絲毫不見亞裔蹤影。亞裔不在,跟這城裡一個悲傷的名字有關:陳果仁(Vincent Chin)。 1982年,正是價格優惠的日本車湧入美國,使美國汽車工人被裁員之時。仇日情緒在底特律城裡沸騰著。 華裔第二代的陳果仁,當時是不到30歲的汽車設計師。是年6月19日,即將新婚的他,與3位好友一同到底特律的酒吧喝酒慶祝大喜之日的到來。 當時酒店內,一對剛被裁員的白人父子,將陳果仁誤認為日本人,對他破口大罵,用種族字眼羞辱他,據理反駁的陳果仁,惹怒白人父子,於是在一路追打下,陳果仁被逼到死角,白人兒子揪住他的衣服讓他動彈不得,而白人父親則以球棒猛力攻擊陳果仁的頭、肩膀與胸部。 「不公平!不公平!」陳果仁嘶吼著,直到他陷入昏迷,未再醒來,4天後他過世於醫院中。 數日後,陳果仁原定的婚禮,變成葬禮,當天,許多尚未聽到噩耗的親友,卻依然盛裝前來…… 之後,法官原判白人父子不到4000元的罰款,再上訴到聯邦法院時,竟如鬧劇般,被10名白人和2名黑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白人父子無罪,免罰一毛錢。 28個年頭過去了,這慘劇仍在亞裔社區中流傳著,但美國政府方面未曾有任何動作,而殺人兇手安在。 誰殺死陳果仁? 第一次看到電影《 誰殺死陳果仁?Who Killed Vincent Chin?》是在1994年夏天,我感到非常困擾和著急。當人們不知道可以做些什麼事情的時候,會覺得無力、迷茫、沮喪。寫和談論有關陳果仁事件,會有助我克服最初的震動。現在,雖然這件事對我來說,仍帶給我干擾,但是已成為歷史的一部份,我必須要記住,這事件就像南京大屠殺、美國屠殺美洲土著和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一樣。 在1982年6月的一個夜晚,年僅27歲的華裔工程師陳果仁,在結婚前兩天,與兩個朋友到酒吧喝酒。酒後,與一名舞女爭執起來,繼而又與羅納德艾賓施(一名在佳士拿車廠工作的工頭)和邁克爾尼茲(艾賓施的繼子)爭吵起來。當舞女從陳果仁他們那桌,移到艾賓施那邊時,艾賓施說﹕見到正野都不識貨,是嗎?臭小子! 這時,陳果仁有所反應說﹕我不是一個小孩。雙方進一步口角,「他媽的!就是你令我們無工開。」然後,根據陳果仁其中一位朋友說: 聽見艾賓施說﹕我就是不太肯定你一個小笨蛋,還是一個大笨蛋。這時,陳果仁就站了起來,並繞過我和吉米附近,走向艾賓施,艾賓施便站起來,陳果仁向他的胸口推了一下,艾賓施也推了陳果仁,他們開始毆鬥。(據艾賓施指稱,陳果仁首先動手。) 跟著便拳毆。然後,艾賓施拿起椅子,開始向陳果仁揮動。陳果仁也拿起椅子擋開艾賓施。意外地,椅子打中尼茲的臉,引致尼茲流血。尼茲便加入混戰。未幾,艾賓施及尼茲均躺在地板上,而陳果仁還站著。 酒吧老板把大家都扔出去。他們在停車場再發生口角。尼茲從他的汽車中,取出一根路易斯維爾重擊手棒球棍(紐約時代週刊,1989)。 當尼茲(或艾賓施)從汽車行李箱取出棒球棍後,陳果仁說﹕若你們放下棒球棍,我會奉陪到底。他們當然沒有放下,陳果仁和他的朋友便跑掉了。 艾賓施和尼茲在鄰區兜截 [據消息來源說,大約兜截了30分鐘],他們駕駛著普利茅斯房車,終於在附近的麥當勞找到了陳果仁。陳果仁設法逃跑,但被尼茲捉住。尼茲捉住陳果仁,艾賓施用棒球棍連續打陳果仁(紐約時代週刊,1989)。 根據影片中一個證人(休班警察)在被訪時表示:已有足够時間讓他們冷靜下來。艾賓施是喝過一點,但我不認為他是喝醉了。他確實知道他在做什麼,並且,他是做了。 艾賓施至少打了陳果仁的頭部四次。另一個目擊者亦是休班警察說﹕艾賓施揮動球棒,就好像棒球運動員打出一個全壘打一樣,是全身、全力進行的。 陳果仁被送往醫院,很快便進入腦死亡狀態,在昏迷了四天便死去。 在1983年,韋恩郡查爾斯考夫曼法官,判了艾賓施和他的繼子邁克爾尼茲過失殺人罪、罰款及監守行為。法官判兩被告監守行為三年,並罰款$3000。考夫曼法官解釋說﹕艾賓施和尼茲的做法是想懲戒一下陳果仁。如果是一項殘殺行為,這些人會是被判入獄的 (紐約時報,1989)。 亞太美社區對這輕率的處罰,認為是一種侵犯,於是訴諸聯邦法庭,說這是違反陳果仁的民權。美國聯邦司法部向艾賓施和尼茲提出控訴。 在1984年,艾賓施被判侵犯陳果仁的民權,罪名成立,判入獄25年,尼茲則無罪釋放,並指示尼茲要接受戒酒治療,簽保$20,000後獲釋。艾賓施和他的繼子尼茲沒有在監獄渡過一天。不久,因法律上的技術問題,判罪被推翻,判令重審。 在1987年,在辛辛那提一陪審團徹銷了對艾賓施的控罪,指出襲擊無種族動機。在年底,在對艾賓施的民事訴訟中,法庭批准了一項協議,艾賓施同意續年賠陳果仁家屬1百50萬元。這個47歲的被解僱工人艾賓施是無固定職業,要他支付巨額罰款,似乎是絕不可能的事情。 最後一次艾賓施(或陳果仁) 在報紙上出現是在1987年。在那個決定後,除了陳果仁的母親搬返中國廣東外,我是十分肯定,這已沒多大意義。 令人困惑不解的是,怎樣去理解整件事情呢。其中一個考慮是,美國的司法制度似乎是非常不一致和草率。一方面,殘殺一個人會被判罰款和守行為,另一方面,只要你是曾經一次涉及大麻,便可能被判終身監禁,而無可能獲假釋(大西洋月刊,1994年8月封面專題)。 關於這案最終是由美國法律作出裁決,(殺害陳果仁,給艾賓施和尼茲判三年守行為和付一筆$3000的罰款),在我看來似乎是不公道,但這判決並不是粗心大意的結果。案件是受到足够的重視,而是經過多年的審訊,且不是匆忙的決定。在1987年,由辛辛那提陪審團所作出的決定之前,司法部發表了一項聲明說,如果陪審團決定是「無罪」,司法部是不會進行上訴,之後,亦無席捲全國各地的抗議浪潮。似乎這些事件暗示出,這個裁決多少是準確地代表了美國人(在良心上)對這案件的看法。 與金洛尼被毆的案件相比是令人觸目的,是有相似的地方﹕首先是人民的抗議,聯邦法院下達侵犯民權的檢控,最後是聯邦法院的裁決。當然也有一個重要的區別: 在最後,二名毆打金洛尼的警察,在案件中被判有罪,艾賓施和尼茲則獲無罪釋放。我只能說導致這種區別,關鍵是在於抗議方式的不同,那個才是令人信服呢。我雖不主張暴亂,但我們必須要進行一個和平的抗議,去表達不滿,就好像暴亂一樣,要有充份的說服力,在當前的美國,這是近乎不可能的,在其對內和對外政策中,正義和理性的力量始終是會取得勝利。 對我而言,這些均強調了什麼是構成「正義」,這從來不是一件簡單抽象的事情,但是有一個相關的因素,什麼是大多數人相信的,而是當前可以被接受的或合理的,而且在乎國家那些人擁有大部份的政治力量。二百年前,喬治華盛頓擁有黑奴,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四十年前,仍有種族分隔的旅館、洗手間和飲水器,這是當時完全可以接受的。在今天,完全可以被接受的是,美國法律對膚色是採用不同的正義標準,並會考慮到抗議所造成金錢上的損失。 (本文譯自田中知之在互聯網上的文章) 底特律那個鳥地方——至今猶憶陳果仁 文章來源: 一葦渡江的行者 中國北方一家很大的汽車配件公司打來電話,說美國密西根州州長帶經貿團訪華,同他們公司接觸,希望他們能到底特律投資,購買不景氣的美國公司,或者至少設個辦事處什麼的,問我意見如何。我當即拍案大怒,在電話里大叫:此事萬萬不可!在哪里投資都行,就是不能為底特律創造就業機會,你們要是有點血性,就聽我的不要去! 我說出這樣情緒化的重話,非常反常,極不professional, 且損人不利己。但我必須這樣做,因為在我心里,底特律一直欠著我一條命,欠著我們一個公道。 這便是那個讓北美華人永遠心痛的棒殺陳果仁案。2006年6月19日是陳果仁被害24周年,在北美華人最活躍的文學城里我沒有看到有人提起這件事, 很失望,看樣子大家都在忙著跑馬,遛狗,懷舊,男歡女愛,各自為生計而奔波。就允許我把往事重提,幫大家回憶一下那個讓我們傷心透頂又憤恨難平的事件吧,雖然事件發生的時候我還在萬里之外蹣跚學步,不諳世事。 陳果仁英文名字叫Vincent Chin, 是第二代華裔,父母均來自中國廣東,在底特律郊區靠經營小中餐館謀生,若幹年前父親病逝。陳果仁在美國讀書長大,畢業後在底城一家汽車制造公司作設計工程師。 1982年,陳果仁27歲,正是成家立業的年紀,與一位美麗的華人姑娘相親相愛,大婚之日定在當年6月28日,一個大吉大利的日子,幾百名親朋好友被邀出席盛大的婚宴。 1982年6 月19日傍晚,陳果仁攜三位祝賀他即將新婚的好友到底特律一家酒吧喝酒慶祝,偶遇同為汽車工人的白人父子。時值美國經濟低迷,日產汽車大舉廉價湧入,美國汽車工人人人自危,生計不保。 白人父子對陳果仁破口大罵,使用了大量侮辱性的種族字眼,並指責日本人奪走了他們的工作。顯然他們把陳果仁當作了日本人。陳果仁據理反駁,不想遭致白人父子毆打,膽小怕事的陳果仁試圖逃離現場,不料白人父子手持棒球棍開車一路追來,追至附近一間麥當勞餐廳,白人兒子上前揪住陳果仁的衣服使他動彈不得,而白人父親則以球棒以打棒球的揮球姿勢使盡全力猛擊陳果仁頭部,肩部和胸部。陳果仁大喊幾聲 “It isn’t fair!” 後當即陷入重度昏迷,再也沒能醒來,四天後死於醫院。以上事實經各方認定,描述無任何偏頗。 6月28日原定的婚禮改成了他的葬禮 --- 很多朋友還未獲悉噩耗,依然盛裝前來。 在Wayne County地方檢察官“無暇”出庭的情況下,底特律所在的Wayne County 州法院法官Charles Kaufman輕判白人父子過失殺人,緩期三年,罰款3,780元。這一比駕車不慎撞死人的罪行還輕的判決激怒了亞裔社區,在百人抗議後,Kaufman堅持原判。隨後,底特律華人律師黃星華(Roland Hwang)和陳綽薇(Lisa Chan)及華裔作家謝漢蘭(Helen Zia)組織起“美國公民正義會”在全美國掀起了抗議和自救的運動。 此後在日裔議員諾曼峰田(Norman Mineta, 後曾任美國交通部長)的大力協助下,聯邦政府介入。其後此案在美國聯邦和密州司法系統的各個法院幾上幾下,最後鬧劇一般由辛辛那提聯邦法院經10名白人和兩名黑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白人父子無罪。 殺人兇手始終沒有坐過一天牢,沒有賠償過一分錢。 陳果仁62歲的母親余瓊芳在兒子被害後,20年來奔走全美,四處呼籲,力爭為兒子討回公道。2002年6月9日,兒子被害20周年紀念日前10天,這位堅強的母親在絕望中去世。 我第一次讀到這件事的報道的時候,已是很多年後,我在上中學。我愛記仇,也就記住了底特律這個城市。我在美國這麼多年,哪里都去過,就是沒去底特律,非但不去,連轉機也不願意在那里轉。對我來說,那是一個不講理的地方,沒有公平和正義。 後來我在美國也做了律師,這個案子一直在我的心頭縈繞不去。每每和同行好友交流,我一直想figure out問題出在哪里?我們還有無翻案的可能?我們怎樣才能做得跟好?在司法程序上和政治運作上我們怎樣才能保護自己?因為下一個陳果仁很可能就是我或者你。 有時候真的就走入了極端。 某天看到一篇題目為《看了昨晚的新聞聯播,真想大哭一場!》的文章,講到以色列為保護其國民和僑民所頻頻采取的極端行動, 尤其是不惜工本天涯海角全球追捕納粹分子,讓遇害猶太人的靈魂得以安息的事。 其實強權就是真理。如果你的拳頭夠大,你就不需要什莫老什子法律來保護你 (當然,這很不像一個律師應該講的話)。試想,如果中國在墨西哥屯兵十萬,大軍壓境,航母在墨西哥灣遊弋,戰鬥機在底特律上空盤旋,我就不信Kaufman法官敢堅持他的謬論 (不要跟我講什麼司法獨立的廢話!)。再說,大不了中國空降幾個敢死隊員深夜潛入底特律,要麼將那對白人父子就地正法,要麼掠回中國受審,遊街示眾,一切是那麼的簡單。這些已被美國人在其他國家實踐過無數次,屢試不爽。 所以要緊的是你的背後要有一個替你撐腰的祖國,一個有能力為你撐腰願意為你撐腰的超級大國。 我常常跟國內的朋友們講,在國外我才真正感到個人的命運和國家的命運是那麼的息息相關。比如說,我是中國強盛的直接受益者。我來美國讀法律,很大程度上是美國人請我來的、求我來的 --- 他們提供全額獎學金請我在美國最好的法學院學習,不是因為我有何德何能,而是因為他們需要我這樣背景的律師去幫他們處理中國的事情;畢業時,美國人都叫苦工作難找(更何況那些東歐來的弟兄們),我和我的中國同學卻每個人手里都有一大把的來自美國Top Ten 律師行的offers. 幾年來我工作稍有不順心,轉身就炒老板的魷魚,他媽的老子不幹了,然後總有大量的律師行排隊要我,幾年下來,早已把我的美國同學遠遠地甩在了後面,就是因為中國經濟的強大,就是因為美國社會的各個方方面面已經離不開中國了。將來會有一天,中國會和以色列和美國一樣肆無忌憚地保護自己的國民和僑民的——不幸的是陳果仁和陳媽媽沒有趕上那一天。 也許你我能趕上?! 所以你可以做兩件事: 1。如果你有渠道,把我的這篇文章轉給胡錦濤和溫家寶, 以資鼓勵;and 2。找來華裔導演崔明慧據陳果仁案拍攝的獲奧斯卡提名的紀錄片WHO KILLED VINCENT CHIN看看(你在影片中可以看到兇手的樣子,記住他們的名字:Ronald Ebens and Michael Nitz, 萬一他們是你的鄰居)。 SPREAD MY WORDS. 繁華落盡,從地獄邁向死亡,底特律只花半世紀不到。 以下是殺害陳果仁而被判無罪的兇手 Ronald Ebens and Michael Nitz 以及故意輕判兇手的反華惡魔法官 Charles Kaufman (圖片截自影片 Who Killed Vincent Ch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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