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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6 14:56:13瀏覽1359|回應2|推薦7 | |
近代以來的中國為什麼沒有走西方式的資本主義道路?大家都知道,原因主要是中國沒有產生西方式的那種資產階級,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與近代西方的資產階級,比較起來性質是不同的。 不過我們看19世紀初年,也就是鴉片戰爭前的1830年代,中國南方廣東的行商和北方山西的晉商這兩部分商人,幾乎主宰了當時的世界貿易和商業活動。晉商在蒙古、俄羅斯、歐洲和日本有很大的國際投資,而且廣東行商還曾經投資於美國的鐵路建設。無論從外貿還是金融上看,他們其實都已經具備了國際資產階級的規模,這就給我們提出了一個相反的問題:怎麼看毛澤東提出的“中國資產階級先天不足,力量比較弱小”這個論斷, 近代意義上的資產階級其實是 “長途貿易”的產物。長途貿易是指跨國的大宗貿易,要求一留分人有巨大的財力、資本,先去把商品購買下來,然後再轉運到遠方去出售,它的貿易周期比較長,例如當時從歐洲到中國的一個貿易周期差不多要三年時間,長途貿易雖然利潤大,但是其利潤回款的周期也特別長,這就必然要提出相應的、嚴格的信譽要求,從而,長途跨國貿易在催生一個 商人資本的同時,必然也會催生相當規模的信用機構的誕生。這就很好地解釋了晉商是怎樣的一種商人,他們為什麼會從長途貿易商最終發展為票號資本即信用資本。1823年左右,中國第一家成規模的票號日升昌,及其橫跨北方共同市場的信用網絡誕生了,票號的誕生,標誌著晉商由商人資本向信用資本的過度,標誌著中國資產階級的發展達到了它歷史上的頂峰。 但是,盡管中國的信用機構誕生得並不比西方晚,盡管晉商擁有龐大的資本,並經營著為跨國長途貿易提供信用服務的匯兌網絡。我們還是必須指出:票號資本卻並不是近代西方意義上的銀行資本和金融資本。 山西票號與西方的私人銀行究竟有什麼不同呢?我的結論就是,盡管山西票號大規模地投資生產和貿易,但是它卻並不投資於戰爭。正因為它不為國家的戰爭行為提供借款,所以它也就不具有國家賦予的以國家稅收為抵押的發鈔權。而投資於戰爭卻是西方主要私人銀行經營的根本手段,在帝國主義時代,由於戰爭是最大的獲利工具,所以山西票號就完全不可能競爭過西方的私人銀行。所謂中國資產階級先天不足、力量弱小,我認為也只有從這個角度才能得到解釋。 西方最早的私人銀行(阿姆斯特丹銀行和英格蘭銀行)都是發戰爭財起家的,其時,西方私人銀行的基本功能,其實就是為國家提供戰爭借款,國家又反過來以稅收作為抵押,賦予私人銀行以發鈔權。 而1840年之後,西方金融機構在中國和其他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作為,其實是通過經營戰爭的方式來逐步擴大和掌握世界市場:即它一方面為發動戰爭的國家提供貸款,另一方面又為戰敗國提供“賠款”的借貸“服務”,並同時要求以該國的稅收、特別是海關稅收作為抵押。正是通過這樣的方式,西方私人銀行逐步控制了各個國家的稅收和貿易權利,從而成為一個跨國的、壟斷的金融資產階級。 例如,1895年,日本正是在英格蘭銀行借款的支持下,發動了侵略中國的甲午戰爭,而按照英格蘭銀行的要求,日本作為戰勝國,更迫使清王朝必須將所有的賠款白銀2億余兩,全部折合為英鎊,存入英格蘭銀行生息。利用這筆天文數字的賠款,日本於1897年完成了金本位制改革。在此之前,西方在1840年左右采用金本位制,這是由於他們在長期的殖民活動和貿易投機中掌握了世界上大部分黃金的緣故,而西方采用金本位,使得大批劣制銀幣湧入中國,同時造成大批基準銀(紋銀)流出中國,遂導致了清王朝的貨幣體系紊亂、清朝財政因之垮臺。此外,還由於金貴銀賤,所以中國產品從此在世界市場上就“天然”處於競爭劣勢,而這一點對當時同屬“銀本位”的日本其實也是一樣的。日本之所以能夠改變它的銀本位制度,就是通過大規模的中國賠款占有了世界上純度很高的白銀的緣故。反過來,由於庫平銀在甲午戰爭的賠款中消耗殆盡,造成了中國純銀盡失,這樣一來,對於清王朝來說,其財政就從根本上崩潰了。 盡管在甲午戰爭之前,清政府也曾向山西票號借款 100萬兩白銀,作為戰爭經費的補充、這是清政府第一次、也是唯—一次因為戰爭原因向民間信用機構融資,但隨著甲午戰敗,隨著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所做出的明確規定,這種向本國私人資本借款的行為被所謂的“國際條約”所明文禁止。那些不平等條約規定:作為戰敗國,清政府的戰爭賠款必須從西方金融機構獲得,而不得從中國民間金融機構融資。 近代中國為什麼不能富國強兵呢?說穿了,一方面是國家財政確實捉襟見肘,根本沒有錢投資在軍事和工業上;另一方面,西方列強也不允許中國把金融業與軍事工業結合起來,使得清王朝借助國內融資振興軍事的能力歸於徹底的不可能。 聽憑金融依賴外國,這是自1567年(隆慶元年)以來中國國家能力持續衰敗的最為根本的原因。近代以來,帝國主義更通過中國的買辦資產階級,以借款和貸款的方式控制了中國,而由於中國的財政經濟不能獨立自主。中國的工農業也就不能獨立自主,國防就根本談不上了。對這個問題,500提來認識得最為清楚的,就是以毛澤東為代表的先進的中國人。 1960年,中蘇的最終分裂之造成,除意識形態的原因外,中國拒絕成為蘇聯的新朝貢體系中的衛星國,特別是拒絕人民幣與盧布掛鉤,乃是日後蘇聯制裁、封鎖和壓制中國的重要原因。這種經濟制裁在1960年代初達到了高峰。按照蘇方的統計,從1950年到1961年中國向蘇聯借款 14次,總計達18億1千8百萬盧布,其中還包括用於朝鮮戰爭的軍事借款2億盧布,利息是2%,根據師哲的回憶,在抗美援朝戰爭過程始終,蘇聯從未說明蘇方提供的軍火屬於戰爭借款,而是一直聲稱是對中國出兵維護社會主義集團利益的補償,是蘇聯應該擔負的責任。但是,這一部分軍火後來卻被加入到中國的債務中,並且附以高額利息。 按照周恩來總理在1964年的全國人大報告中所宣告的數字,截至1964年,中國已經償還了蘇聯外債14億盧布,其余的款項將通過邊貿的方式,以實物的形式於當年償清。正是在償還蘇聯債務的過程中,新中國不得不勒緊腰帶,嚴格量入為出,從而確立起極其嚴格的國家預算體制,從而保證了人民幣的獨立自主。日本學者毛利和子在做出了上述統計後贊嘆說:1957年中國國家預算為128億美元,當時的美元略低於盧布,故14億盧布相當於15億美元。這等於是中國國家預算12%,蘇聯的債務毫無疑問加劇了中國的國家困難,但是從長遠看,中國如果不依附於蘇聯並成為其衛星國,不使人民幣與盧布掛鉤,就必須償還蘇聯的借款,奇跡般的是,中國到1964年就把蘇聯的借款基本還清了。在這個背景下;毛澤東1956年遂以批判斯大林主義為基礎,提出了以《論十大關系》為核心的,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中國社會主義道路。 (摘自韓毓海著《五百年來誰著史:1500年以來的中國與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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