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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8 09:13:06瀏覽513|回應0|推薦4 | |
空軍救護隊的隊徽由海鷗、救生圈和藍天構成,明確揭櫫這支部隊的職志。現今隸屬空軍第455聯隊的救護隊,可追朔至民國39年(1950)成立之空軍第10大隊直升機分隊;但正式賦予搜救任務,是於民國43年(1954)7月擴編為空軍救護中隊,並改隸空軍第4聯隊;民國72年(1983)8月1日奉令更改番號為空軍救護隊,隸屬空軍第4聯隊迄今。 先後使用機型有C-47、PBY-5A、HU-16等水陸兩用機及H-5、H-13、H-19、HH-1H等直升機,期間均維持兩型機搭配協同執行搜索與救援等各類型任務。 民國76年5月(1987)完成 S-70C換裝並擔負戰備,8月HU-16汰除,同年12月HH-1H全數移編陸軍航空指揮部,民國85年(1996)8月賀伯(Herb,9609)颱風災後,因任務需求,奉令購置S-70C-6全天候搜救機,以增強部隊夜間及海上搜救能力,87年換裝完成S-70C-6夜搜型直升機,民國101年(2012)7月1日完成EC-225成軍並相繼執行多起搜救任務,有效大幅提升國軍戰鬥搜救能量及救災能力。 現有S-70C-1/1A、S-70C-6及EC-225等三型機,執行各項救援任務,發揮「海鷗慈航、聞聲救苦」的傳統,全力確保國人生命安全。 在娜克莉(Nakri,0208)颱風侵台期間執行高雄籍「元勝2號」中國大陸漁工船救援任務,獲美國「垂直飛行協會第59屆年會」認證頒發「2002年唯一傑出飛行員成就獎」,為我國在國際飛行史上締造光榮一頁。 救護隊最初成立之目的以飛行員跳傘緊急救援為主,後來演變成為擔負軍事搜救、沿海巡邏、偵照、運補、元首及政府軍政長官視導專機、新武器研發支援等任務為主,兼負山、海難、空難、緊急傷(病)患後送及重大災害搶救等民間救護任務。 無論大自然的環境再險惡,不論遭遇任何的事件,但「海鷗慈航」未曾一刻停飛,從不輕易放棄希望,他們的身影,引領受困民眾在絕處逢生,找到重生的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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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