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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籲法務部調查小組應查明特偵組五大違法
2013/10/07 15:39:30瀏覽792|回應0|推薦4

調查如刻意迴避核心問題 就是替黃世銘漂白背書

立法委員管碧玲今(10/7)質詢法務部長時,具體要求法務部所成立之監聽調查小組應查明特偵組「肉粽串監聽」、「違反比例原則」、「違反最低限度」、「違反最少侵害」、「違反最後手段」等五大違法事項。管碧玲認為法務部調查小組如迴避這五大監聽違法,則結論必然是替黃世銘漂白與背書。

管碧玲指出,特偵組偵辦100年度特他061號案為追查法官陳榮和住處搜得之90萬不明來源現款,監聽獲知並懷疑立委柯建銘涉吳健保假釋關說,已與特他61無關且非特偵組職權、特偵組再經監聽柯建銘又獲知且追查立法院長王金平涉為柯關說,更與特他61毫無關連且亦非特偵組職權。管碧玲批評這種辦A掛B聽C的「肉粽串監聽」就是違法根源,法務部及調查小組都必須回應社會。

管碧玲指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明訂有「比例原則」、「最低限度」、「最少侵害」、「最後手段」等條文(第二條第二項、第五條第一項),但特偵組每一項都違反。例如追查90萬竟連續不間斷監聽533天,即毫無比例原則可言;全案已知共申請30次監聽,明顯有違最低限度監聽原則,調查小組應查明全案共監聽多少人?多少線電話?

管碧玲再指出,民人吳健保之妻、吳健保之律師、林秀濤之家人、前藝人巧克力前妻等多人,全部被冠以貪污治罪條例受監聽,不僅違反原案監聽目的,更違反最少侵害原則;而對於0972國會總機之監聽,特偵組所謂的誤聽或法務部所稱的烏龍,都證明特偵組根本未經基本調查手段就擴線監聽,特偵組心中毫無最後手段原則,法務部調查小組均需對此提出解釋。

管碧玲強調,根據特偵組自己的說詞,是在4、5月間『監錄到柯建銘委員...與該特定人士連絡,該特定人士並委請柯建銘委員介入吳姓受刑人之關說假釋,其後柯建銘委員之助理復以0972******號電話與特定人士談論大筆金錢流入柯建銘委員指定相關帳戶之通話內容』,既然已監錄到兩造談論介入吳健保假釋關說、又有確定金額、又有指定帳戶,還查到柯建銘帳戶有現款流入,則柯建銘有罪早就證據確鑿,根本不用監聽0972! 管碧玲認為,監聽0972自始就是鎖定柯建銘,也藉此展開政治偵防。

管碧玲質詢後也已正式發出公文,要求法務部應依據其職責領導並責付監聽事件調查小組,五大違法監聽都應列入調查並公開說明,而非僅解釋錄音空白。管碧玲表示,若法務部及監聽調查小組仍刻意迴避特偵組五大違法作為,則此一報告就沒有公信力可言,也必然只是替黃世銘漂白與背書的假調查。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二條第二項
前項監察,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第五條第一項
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有下列各款罪嫌之一,並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情節重大,而有相當理由可信其通訊內容與本案有關,且不能或難以其他方法蒐集或調查證據者,得發通訊監察書。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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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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