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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9 14:49:04瀏覽265|回應0|推薦0 | |
許陽明聲明絕無卸任後還申報特別費的情事 本部落格代許陽明發表懸賞 本人何德何能在台南市副市長卸任後,還能申報台南市副市長特別費?這是將本人妖魔化,形容成貪財的惡魔,也把台南市政府污衊成違法亂紀的單位,事實上本人在卸任後,從未再踏入台南市政府一步,本人屢次聲明絕無此事,但起訴書中卻仍提及此事,但在起訴書中所列舉的最後一張發票,卻仍是在任期內,起訴書沒有提出事證,而媒體也不經查證,隨之起鬨。這不僅不是事實,也是傷害本人名譽的嚴重誹謗。本人除了在此特別表達抗議外,並提出重金懸賞,只要有人能提出本人在卸任台南市副市長後還提出申報特別費的單據,且台南市政府並將特別費匯給本人或交給本人簽收的證據,本人一律一張懸賞十萬元新台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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