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管碧玲完成全國燈塔大調查 贈航港局「燈塔文資三賀禮」
2013/09/10 19:26:14瀏覽1593|回應0|推薦5

籲交通部應重視守燈員的價值、給予資源 並盼速啟動古蹟指定

20130910管碧玲三大燈塔文資賀禮贈航港局LSG_1940

交通部航港局今舉辦開放燈塔啟動儀式,關心燈塔並已完成全國38座燈塔調查的立委管碧玲也受邀觀禮。管碧玲致詞時除了提出燈塔總調查後具文史保存價值的清單、應儘速修復的燈塔文物,和應即辦理的資產調查工作外,更提供了一份令在場人士大為驚奇的文件:航港局祁文中局長父親祁達先生在1945至1946年任職海關燈塔的證明。管碧玲以此三項「燈塔文資賀禮」向燈塔管理人致敬,並要求交通部應在人事制度與資源上更加善待燈塔守燈員,並儘速進行這套活的古蹟的保護工作。

管碧玲表示,燈塔管理業務自今年由財政部(關稅總局)移至交通部(航港局)後,立法院上會期航港局的報告中首度出現燈塔業務。她初步檢視各燈塔資料,發現許多極具歷史意義的燈塔都未列古蹟保護,故於5月15日質詢並提案要求應總清查。長期關心台灣文化資產的她也要求辦公室須詳加調查研究;助理隨即利用三個月的休會期,花了38天次跑遍了全台灣38處燈塔,也已完成燈塔文化資產調查。

管碧玲指出,這份調查結果的文史資產清單,連同應儘速辦理的資產清查與口述歷史工作項目,是她送給航港局的兩份賀禮,也是行政與立法部門合作為國家做事的範例。根據她調查全部38座燈塔,9座已列古蹟或歷史建築,雖已有2處國定,但其餘7座均應具國定古蹟價值;未列文化資產者則有19座具備文資價值,包含新增3件國定、2件市定、5件縣定古蹟,與9座歷史建築。如能順利完成指定或登錄,則台灣的燈塔文史系統將共有28件的文化資產,而且都是活的古蹟資產。

管碧玲指出,全部38座燈塔,超過70年的共有20座,百年以上的更達12座,最老的金門東椗島燈塔已有142年。管碧玲說,全台灣百餘年以上的文化資產,能保養良好的寥寥無幾,更別說持續使用至今,但這些老燈塔除了因戰爭受損外(東椗、烏坵、北椗),8座百年以上的燈塔(東犬、西嶼、鵝鑾鼻、白沙岬、基隆、目斗嶼、東湧、查母嶼)從塔身到透鏡、燈機都是完好如初,甚至西嶼燈塔的重錘發條竟然還繼續在使用。管碧玲強調,這不是奇蹟,而是因為我們有這麼一批以燈塔為家、視燈塔的光明為生命的守燈員,因為他們百餘年來的一脈相承與堅守崗位,才能留下這麼精采而豐富的歷史資產。管碧玲要求交通部必須重視守燈員的價值,從人事制度到資源設備,都要給予特別的照顧,她也呼籲交通部推動「燈塔節」,以及中華郵政應發行新版的燈塔文化資產郵票。

20130910管碧玲三大燈塔文資賀禮贈航港局LSG_1914

管碧玲最後出示第三份要送給航港局的燈塔文資賀禮,是一頁1940年代海關的職員名錄,其中燈塔管理員的名單內,記載了一個特別的人。管碧玲說,祁文中局長曾告訴她,已逝的父親也是燈塔人,曾在高雄燈塔服務,但留下的紀錄很少;她的助理在研究燈塔閱讀史料時,從這份海關燈塔人員名錄中留意到這位「祁達」先生,直覺判斷這就是祁局長的父親,最後也證實果然沒錯。管碧玲表示,從這份名單可以了解祁達先生是1945年抗戰結束後考入海關的第一批華籍燈塔管理員,職等是三等二級,往上的職等全部都是洋人;而這第一批華籍管理員的首位就是祁達,可見他是這五名考入海關的職員中,成績最優異的;也因此祁達先生與其他兩名同事,在上海關受訓一年後,就被派至台北關從事接收燈塔的工作,他們就是第一批從上海來台灣的燈塔專業人員。

20130910管碧玲三大燈塔文資賀禮贈航港局LSG_1874

管碧玲表示,歷史的奇妙巧合,在燈塔業務由海關移至航港局的歷史性時刻,讓這位優秀的首批華籍燈塔管理員之子,肩負起管理全國燈塔業務的工作,這也是祁文中局長的歷史使命。管碧玲表示,這頁職員名錄只是祁局長的家族歷史,如果航港局在這個歷史轉捩點完成各燈塔的文化保存工作,這就是在寫國家的歷史;她以此期勉航港局,也藉這三份燈塔文史賀禮,再度向辛苦的燈塔守燈員致敬。

20130910管碧玲三大燈塔文資賀禮贈航港局LSG_1868


附註:
目前已指定古蹟燈塔(全部共9處)
  國定古蹟: 西嶼燈塔(漁翁島燈塔)、東犬燈塔(東莒燈塔)
  市定古蹟:旗後燈塔
  縣定古蹟:白紗岬燈塔、東湧燈塔(東引燈塔)、烏坵燈塔
  歷史建築:鵝鑾鼻燈塔、綠島燈塔、目斗嶼燈塔

◎未指定應指定之燈塔(共19件:國定3件、市定2件、縣定5件、歷史建築9件)
  國定:東椗島燈塔、北椗島燈塔、彭佳嶼燈塔
  市定:基隆燈塔、三貂角燈塔
  縣定:蘇澳燈塔、東吉嶼燈塔、查母嶼燈塔、花嶼燈塔、琉球嶼燈塔
  歷史建築:富貴角燈塔、鼻頭角燈塔、七美嶼燈塔、三仙台燈塔、高美燈塔、蘭嶼燈塔、野柳燈塔、球子山燈塔、奇萊鼻燈塔

◎已指定但應提升(共7件:國定7件)
  旗後燈塔(市定改國定)、白紗岬燈塔(縣定改國定)、烏坵燈塔(縣定改國定)、東湧燈塔(縣定改國定)
  鵝鑾鼻燈塔(歷史建築改國定)、綠島燈塔(歷史建築改國定)、目斗嶼燈塔(歷史建築改國定)

◎依上述計畫,燈塔之系統性文化資產全部將共有28件:
  國定古蹟12件、市定古蹟2件、縣定古蹟5件、歷史建築9件

◎應優先修復對象
1.東引燈塔之頭等燈透鏡       2.東椗島燈塔之燈室外罩    3.北椗島燈塔之燈室外罩
4.烏坵嶼燈塔之燈室外罩       5.旗後燈塔之山牆與立面裝飾   6.東吉嶼燈塔之屋頂
7.漁翁島燈塔之宿舍屋頂

◎應立即進行之工作
1.各燈塔、工廠器物、文件之清查、編號、建檔造冊。
2.各燈塔地籍建物資料清點整理。
3.守燈員口述歷史紀錄。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uanMom&aid=8424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