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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提論文代寫罰款、遠洋商船僱用私人武裝保全等兩項修法今三讀通過
2013/05/31 21:01:22瀏覽984|回應0|推薦5

  由立委管碧玲提修法對論文代寫廣告與代寫論文者處予20萬至100萬元罰款,並可按次處罰,與遠洋商船可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修法,今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管碧玲感謝立院同仁的協助修法,希望透過學位授予法增修論文代寫罰款能有效遏止論文代寫歪風;而透過航業法修法賦予遠洋商船可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讓國內商船擁有基本自保能力。但管碧玲也可惜今天漁業法因部分條文修正疏失,無法在今天三讀,她盼能在臨時會促使漁業法遠洋漁船可聘武裝保全三讀通過.

  管碧玲指出論文代寫廣告在網路充斥,一打開電腦蒐尋,有關論文代寫的廣告與訊息高達613萬條,比魯肉飯159萬則、炸雞店326萬則高出數倍之多,不只是碩士論文,連教授升等論文都有人代寫,還有提供多種語言服務,招攬學生代寫…等等,顯示論文代寫業者與論文代寫情形已經達到專業化與企業化發展程度,這種公然誘人犯罪的手法,簡直是肆無忌憚。

  因此她在去年6月提案增修「學位授予法」第七條之三,明定以廣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誘代寫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以及幫人代寫論文,或協助舞弊方式供抄寫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者,將處以20萬至100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此外針對我國船隻在在外海遭受到攻擊、搶劫事件層出不窮,除了日前被菲律賓公務船攻擊外,長期以來還必須面對國際海盜的猖獗,例如近年來陸續發生的「中義218號」、「新連發36號」、「承慶豐號」、「慶豐華一六八號」、「穩發161號」、「日春財六十八號」…等漁船被劫勒索鉅額贖金等案件。管碧玲表示她自去年七月以來即不斷與漁業署、交通部針對船舶自聘武裝保全的修法進行討論;去年9月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海巡署長王進旺時也呼籲能開放船上能擁有武裝設備,讓漁、商船自力救濟保護自己。。

    管碧玲指出在政府護漁無效的情況下,較積極的方式就是讓遠洋漁、商船擁有武力自保的能力,而這也是符合目前國際的潮流與共識; 也因此她提出漁業法與航業法的相關修法,要求遠洋漁船與商船經過含受海盜威脅或非法武力高風險海域者,得僱用私人海事保全公司提供的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並應逐船檢附相關文件,事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航業法今天順利三讀通過,可惜漁業法因部分條文修正疏失,今天無法三讀.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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