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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 20:58:20瀏覽1313|回應0|推薦3 | |
客家人應更包容客家人 不應在傷口灑鹽
管碧玲指出根據民國九十九年頒布的「客家基本法」的定義,凡是?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就是客家人。管碧玲指出該法在制定之初,也曾對客家人定義多有討論,也曾有人論及是否應具有一定的客語能力,才能稱做客家人,但考慮到客家人在台灣歷經的遭遇與打壓,最後還是採用最寬鬆的認定,最主要原因還是希望能以更兼容並蓄、更包容的態度來形塑客家人的自我認同。而這也是民進黨對族群問題的一貫態度,尊重與了解族群的歷史與文化,互相諒解與包容。 管碧玲表示自己也是不會說客家話的客家人,小的時候,因為家住福佬人的社區,父母親為怕小孩被欺負,所以不敢告訴她們是客家人,甚至還嚴格她們小孩子一定要學台語,而從不願教一點點客家話,只是有一次她學一般人說到客家人時說了一句:「那個客人仔~~~」父親突然打了她一巴掌,說:「客家人就是客家人,甚麼客人仔~~」。當時對於父親舉動感到愕然,現在才知道客家人在夾縫中生存的委屈與辛苦。管碧玲指出客家文化與語言被打壓是客家人幾百年來的宿命,客家族群為了生存的委曲求全,客家人應更能體會,應該更互相包容。 管碧玲指出吳伯雄是客家的大老,對於同屬客家人應該更體恤、更包容,也應更鼓勵,這樣對客家族群的認同與發展才能更有正面效益;一句不會客家話,就是假客家人的言論,就像雙面刃,不僅傷了多數不諳客家語的客家人的心,也裂解了客家族群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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