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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霸道」!郝龍斌福林路住家大違建
2006/12/05 23:14:44瀏覽4903|回應0|推薦0

管碧玲:馬英九應依法「即報即拆」

立委管碧玲、徐國勇、謝欣霓今(12/5)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郝龍斌位於福林路317號現住地點,竟然是一間84年之後違法興建的大違建,並且明顯佔用巷道造成道路瓶頸,對329巷2弄內居住的近百戶居民而言,是非常嚴重的公共安全問題,立委們嚴厲質疑郝龍斌這種「霸道特權」的事情都敢做,豈有資格競選市長?並呼籲馬英九市長應展現掃除路霸的決心,並依法於12月8日前對郝家的違建「即報即拆」。

管碧玲表示,郝柏村、郝龍斌所著的福林路315、317號內,共有三幢建築物,315號在56年興建,317號在57年興建,317號後方另一棟建物則是在68年興建;315及317號興建時即為兩層建物,且因是在66年都市計畫發佈前所建,並無建照與使照,但68年所建的第三棟建物,因已發佈都市計畫,所以就必須申請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管碧玲表示,經查68年5月14日所核發的使用執照,明確載為一層建物,面積28.39平方公尺,高度3.1公尺,且在此之後,該建物就沒有任何建照的申請核發紀錄,也就是說,在市府迄今為止所有的紀錄中,郝龍斌福林路317號後方的這一棟建築物,就是一層樓的建築。管碧玲嚴厲批評,郝龍斌回應說該建物在興建時就是二樓,是明顯的睜眼說瞎話,因為當年的使用執照白紙黑字就是只有一層樓!

徐國勇指出,目前這間建物,已經蓋了三層樓,何時加蓋或改建的?應該問郝龍斌本人,但根據市府在民國84年5月所測製的航照圖,該建物也是標示為「1R」的一樓建築物,也就是說,至少在84年5月航照測製之前,該建物並未增建或改建,也因此郝龍斌317號的建物,是不折不扣的「新違建」(84年1月1日之後的違建),而且是一口氣加蓋了足足兩層樓的超級大違建,非常令人不可思議。

謝欣霓表示,不僅郝龍斌家是違建,該建築物還涉及特權佔用巷道的嚴重問題。謝欣霓表示,329巷2弄2的郝龍斌家鄰居們,大都是在59至60年興建房屋,當時大家都依法留設六公尺寬的巷道,但郝龍斌68年所建的317號後方建築物,竟然可以不依鄰居照道路的延伸,硬生生把六公尺的巷道佔去四公尺,這就是超大特權!而郝家的這種大特權,也使得郝家對面的鄰居在82、91年改建時,必須主動讓出私人土地當巷道,否則那條巷子就只剩下兩公尺。謝欣霓直言,為何一條直直的馬路,遇到郝家就要轉彎?當郝龍斌的鄰居,真是「郝」倒楣!

管碧玲強調,除了違建、佔用道路,更嚴重的是郝龍斌家突出來的這間房子,就是329巷2弄內近百戶居民的為一出入孔,一旦該瓶頸處停了一台車,僅有4公尺寬的巷口,就只剩不到2公尺,萬一發生火災或急難搶救,消防車和救護車根本無法進入,郝家的霸道行為,是建築在近百戶鄰居的生命安全之上,非常可恥!

立委們表示,此一違建已在12月4日由民眾已具名的方式,向市府違建查報專線檢舉,依照市府自己的查報程序,具名檢舉必須在五天內處理,因此在12月8日市府必須完成查報拆除,管碧玲等人要求馬英九,即使在選舉期間也不應有法律假期,郝龍斌家的這一間明顯的「新違建」應該「即報即拆」,所有市民將在12月8日檢驗馬英九和郝龍斌最基本的「依法行政」與「守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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