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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保護我漁民 政府應速成立海上安全救援基金
2008/07/14 10:37:40瀏覽625|回應0|推薦0
船公司與家屬明日登船  將向印尼報案避免遭索鉅額費用

在印尼尋獲的台灣東港籍漁船和財發18號,船東與船長家屬一行三人12日上午10:15搭乘長榮班機前往印尼,已於下午3:30抵達印尼峇里島。立委管碧玲表示,上月27日接獲家屬陳情以來,台灣各單位礙於經費無法在第一時間攔截,措施第一救援時間,而船東及家屬在昨天獲知船已現蹤後,也憂心地向她反映萬一印尼索求鉅額費用,將是另一筆重大的金錢負擔,因此管碧玲認為政府應儘速成立漁民海上救援基金,因應未來可能發生的類似情形,並呼籲外交部與農委會繼續全力協助家屬與船東。

管碧玲表示,船東蔡旺先與船長太太蘇李金珠等一行三人,下午3:30抵達峇里島後,隨即由我駐印尼代表處人員陪同前往舶船處瞭解情形,但由於和財發18號船拖回後尚未入港,他們只能在岸邊眺望漁船,確認是和財發18號,惟船體已有部分受損。管碧玲與船東及駐印尼表處下午取得聯繫,為因應印尼方面可能的索償,代表處人員將陪同家屬及船東於第一時間以被害人身份向印尼警方報案,並在明天登船瞭解漁船內部狀況。

管碧玲指出,昨天傍晚消息傳回台北後,她即向外交部亞太司長表達家屬對於印尼方面可能索償的憂慮,駐印尼代表處應能掌握處理善後的關鍵,以保護我國人最大利益,但仍期許外交部能在相關法律及外交斡旋上,給予受害家屬與船東最大的協助。管碧玲表示,整件事情她感到最遺憾的是,其實船公司接獲疑似出事的資訊時,和財發18號的經緯位置都很詳細,她即要求海巡署應儘速前往搜尋,但相關單位礙於經費,第一線的因應作為難以迅速靈活,雖後來在7月1日派出巡護一號前往搜尋,但已錯失在第一時間攔截救人的黃金時間;她同時要求國家太空中心提供該海域每日衛星照片,也因為缺乏判讀的經費與人力而難以持續監控追蹤。

管碧玲表示,政府應正視層出不窮的漁民海上災難救援,她強烈呼籲漁政外交部門應儘速成立「漁民海上安全救援基金」,一方面提供黃金時間搜尋救援的靈活經費,二方面也能提供漁民面對海難或海盜等糾紛而衍生的相關鉅額負擔。管碧玲強調,漁民在海上受難已是人命、船隻及魚貨的損失,若要再負擔可能遭索的鉅額善後或賠償等相關費用,對漁民來說真的是無法承受的負擔,她呼籲政府應將此列為重要政策,儘速成立基金。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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