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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默默不盡千言萬語---文章摘錄分享(十六)---裹小腳
2010/01/05 01:25:09瀏覽1165|回應0|推薦11

36. 裹小腳

        當醫生宣告我非截肢不可時,第一個念頭閃進我腦海裡的,便是我太對不起疼我如命的外婆了。

我外婆出生在清朝大戶人家,從小便裹著火柴盒般的三寸金蓮,她老人家始終堅持:「身為一個女生一定要裹小腳,才算良家婦女,也才算是淑女」。

我是外婆唯一的香火,第三代只有我這個外孫女,所以,在外婆心目中,我一定要按傳統規矩與祖宗家法把兩隻小腳裹成標準淑女,才對得起陳家的門風,也才能不丟人。

特別是我罹患了近似血癌的嚴重貧血症,如不裹小腳,一定會觸犯天地之禁忌,而養不活。

當時,是日本人統治台灣的時期,日本政府嚴厲禁止女生裹小腳,違者重罰。

外婆原以為替自己外孫女裹小腳是自己的家務事,可以神不知、鬼不覺,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便開始為我纏布條、泡藥水,用盡力氣把我的腳裹得緊緊的。可是,我有嚴重貧血症,要定期抱到醫院輸血,必須出入公共場所,自然很快便被好奇的人發現外婆裹我小腳的愚昧行為,而向警察提出檢舉。

外婆時常被警察抓到警局,但外婆不死心,一次又一次地裹了又裹,簡直把警察大人給惹火了,便警告她如果再犯,就以累犯論處,判她重刑。

外婆好傷心唷!

台灣光復了,外婆很是高興,因為日本人終於走了,她又可以自由地為自己疼愛的外孫女裹小腳了。

民國三十四年,我開始進入小學,每天上課,兩腳纏著長長的裹腳步,腳趾由於浸泡明礬水都快爛了。小學老師看我寸步難行,十分奇怪,才發覺這個年代竟然還有人在替外孫女裹小腳,實在太不可思議了,便又一狀告進警察局,指責外婆凌虐病弱幼童,沒有良心。

外婆的心願又泡湯了,更是傷心。

小學畢業,升上初中。外婆說:「妳已快成年了,可以自己做主,這下要裹不裹,別人還管得著嗎?」

就在初二暑假,外婆又為我裹上纏腳的長長白布條,又一樣浸泡藥水,再把我兩腳用力捏成一團,讓左右腳,除大腳趾外,其餘四個腳趾頭都併在一起,扭壓在腳板底下,再把足踝弓起來,用古錢固定,以減少長度。外婆很用心,很苦心,也很細心。畢竟我這外孫女,是她一生僅有的一點希望,她好希望我成為好命的淑女,將來可以享盡榮華富貴,她很努力,只要能讓我幸福的事,她一定會努力爭取到底。

我的腳一天天變形,外婆很高興,很有成就感。而我看外婆很高興,我也很高興,把所有裹纏的劇烈疼痛全給拋到九霄雲外了。

放完暑假,我們又開學了。

導師和全班同學都以為我兩腳摔傷或扭傷,幾乎無法自己站立起來,有家人扶著,都還搖搖擺擺。後來,導師很捨不得我這好學生受這種苦,便叫我到醫務室,請校醫老師詳細做個檢查。這校醫老師解開我兩腳的繃帶,發覺竟然是纏小腳的裹腳步,好是生氣,大罵:
「這是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老古板!」

從此,我的兩腳又裹不成了。警察要外婆寫下切結書,保證覺不再做這種傻事。我看外婆很失望、很傷心,我也很失望、很傷心。我告訴導師:
「只要能讓外婆高興,我什麼苦都願意受,何況裹小腳也不是什麼壞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為什麼不可以呢?」

我想,外婆這般疼我,從小到大,養我、育我、救我,可謂恩重如山,深如海,而我雖然已是十多歲的小大人了,竟然連報答的能力都沒有,甚至連讓外婆了卻裹我小腳的最大心願都一波三折,無法順利實現,實在太對不起外婆了。我告訴外婆,再幾年我就十八歲了,到時我已成年,有自主的行為能力,便可讓外婆好好裹出她喜愛模樣的小腳了。

高二、高三,我功課很緊,整天早出晚歸,幾乎沒有時間讓外婆為我裹腳泡腳,而深山裡的師父也警告我,女生裹了腳,還能攀爬這崎嶇坎坷的登山古道嗎?

上了大學,有軍訓護理,一當掉便得馬上退學,教官說:「妳看過軍人裹小腳的嗎?」

我很慚愧地稟告外婆,我要再拖四年,才能裹小腳。我看外婆有點要哭的樣子,我許久許久都不敢抬起頭來看她的臉和眼。啊!我好慚赧、好愧疚、好悲哀唷!

終於大學畢業,外婆很是高興,我知道外婆眼巴巴地一年望過一年,這下她總算可以滿她多年念念不忘的心願了。

豈奈我剛一踏出校門,竟然又國家考試及格,遵照任職規定,我不能不到陽明山受訓,這樣一拖,又得要大約半年左右,沒有在家。我請求外婆再等我六個月。外婆似乎又落空了,呆呆地瞪著我沒有什麼表情,我知道我不得已又要再一次黃牛了,我覺得好對不起外婆,不禁自己落下淚來。

不久,我分發了。我報到的第一天便請示長官:
「我能不住在公家宿舍嗎?我能回去與外婆一起住?我能裹小腳嗎?」

長官很生氣,又很疑惑的訓了我一頓:
「當然不行!這是什麼年代了,還裹小腳,想想:女生裹了小腳,還能上班嗎?」

我哭了,我真的對不起外婆,她老人家一生只有這麼區區一點心願,為什麼會這般困難呢!

我只好厚著臉皮,再度回外婆家,當面懇請外婆原諒。我說:
「再幾年,我當了主管,我就可以自己做主了!」

我一階一階地往上升官,而外婆也一年又一年地苦等。可是,再大的官,都有上司騎在上頭,永遠是:「眾人之上,眾人之下」,我哪能做得了主?

民國六十年,外婆九十二高齡,已經接近她生命的尾聲了,又老又弱,她說:「要裹就要快,我要走了。」我直覺地感到外婆的聲音好是沙啞,而且哽哽咽咽,已經低沉到快聽不清楚了。

我知道我已不急不行了,便趕忙上辦公室,再度請示長官。但儘管我千求萬求,一至淚流滿面,泣不成聲,仍然不准就是不准:
「這是什麼年代了,還做這種傻事!」

我只好辭職,為了外婆,我已別無他法。因為外婆實在不能再等了。我以最快的速度遞上辭呈,並辦理交接,幾番大小典禮,又留又送,我活像一具失魂落魄的行屍走肉,但無論如何令全體長官部屬惋惜,我這算是真正回到老人家的懷抱裡了。

但一切似乎都太遲了。外婆已油盡燈枯,不能起床,沒有幾天,便真的走了。她老人家真的等太久了。

臨終,外婆被換舖到大廳前,我跪在她老人家身旁,羞怯地用裙子遮蓋住兩腳,這是習慣,多年來每當外婆提到:「小ㄚ頭,這偌大一雙腳ㄚ子,真能見人嗎?」,我總先跪下來,向外婆道歉說聲對不起,並設法把兩腳遮掩到裙子裡。但這次,外婆已經不能說什麼逗我的話了。她只示意要我向後轉身,背著對她,我提起裙擺,照著轉,正要放下裙擺來遮蓋兩腳時,我似乎感覺到有隻手,正有氣無力地掙扎著,並且一再試圖觸摸我的腳,但才微微地碰了一下子就沒動靜了。我感到有異,猛然回頭。啊!原來外婆已經斷了氣了。

我哭得死去活來,不停地嘶喊著:「外婆!外婆……..」,但一次又一次,我哭暈了又醒,醒了又哀痛暈厥,卻仍然沒有聽到外婆像往日一般親切回我應我的慈祥聲音,我好傷心,不停地自言自語:「外婆,您是在生我的氣嗎?」

我默默地跪著向外婆懺悔,我向外婆稟告我一定會自己自動把兩隻小腳裹好纏好,然後來到墳前祭拜,以告慰她老人家在天之靈。

我低垂著頭,含著盈眶的淚水,我想:
「我這一生,真能這樣辜負外婆的親情與愛心,就只一雙小腳而已,真能這樣讓老人家區區一點心願落空嗎?就只一雙小腳而已,不是嗎?我真的太不孝了!

37. 不讓媽媽再掉半滴眼淚

        國三時,因為忙升學模擬考功課太重太緊,實在抽不出時間到醫院輸血,心裡總希望能熬到考後再去。

哪知考試當天,我已臉色蒼白,全身疲軟困乏,兩眼一片昏花。我雖然心裡十分清楚,我的血紅素必已降到五以下,很快就會暈倒而不省人事,但我仍然撐到考完,依稀迷糊地聽到鐘聲已經響起。

放榜時,我落榜了,而且還三科紅字。回家,雙手呈上成績單給媽媽過目,只見媽媽靜靜地一句話也沒說,雙眼紅紅地直掉眼淚。

我想我這貧血絕症已折磨外婆跟媽媽十多年間,幾乎哭乾了眼淚,幾乎生不如死,怎能再讓媽媽為我的成績操心呢?如果今後我再讓媽媽掉一滴眼淚,我還算人嗎?

我趕快跪下來道歉,向媽說了一句又一句的對不起,我趴在媽的膝蓋上,哭著發誓:「媽!我這一生絕不讓您老人家再掉一滴眼淚!」

我已六十二歲,也已成家立業,養育了二男三女,但我至今,從未讓媽媽再傷心落淚,甚至,我的兒女,也不曾讓我傷心落淚,因為從他們出生的第一天開始,他們便不曾看過自己的媽媽讓她的媽媽傷過心,落過淚。

我一生寧苦自己,也不苦別人。寧叫自己哭瞎了眼,也不叫別人落半滴淚水。媽媽說:別人的淚水,也是她的淚水。

我不讓小蟲蟲的媽媽掉眼淚,也不讓小蝴蝶、小螞蟻或小鳥的媽媽掉眼淚,當然,也不會讓小老鼠、小蟑螂的媽媽掉眼淚。我還要做他們的媽媽,比他們的媽媽更愛他們。

38. 對方媽媽的眼

        用自己看別人的眼睛,來看自己,並用自己看自己的眼睛來看對方。我們自己的媽媽看我們總是十全十美,毫無任何瑕疵,而對方的媽媽看對方,有總是零缺點。所以一生的不平不滿,大多出於我們的眼睛是我們媽媽的眼睛,看不到自己的缺點,也看不到別人的優點。而早晚能時時處處都無怨無悔的,則是我們的眼睛是對方媽媽的眼睛,舉目望去,盡是好人好事,這是真正可以看到今世幸福圓滿的溫柔慈祥的眼睛。

39. 爸爸和我

         由於參加二二八事變,爸爸和媽媽都被判了死刑。後來,白色恐怖,又不知如何被牽扯上了,爸爸和媽媽就這樣不知下落地失蹤了。

全台中市民發動萬人簽名,推派代表到南京向蔣經國先生陳情,總算媽媽被放了出來,而爸爸仍然半點音訊全無。

媽媽回來後,病得很重,一直無法起床。外婆教我煮東煮西,洗這洗那,當時才僅十四歲的我,硬是勇敢地把這個家撐了起來。

有一天,夜很深,突然有人很急地直敲我們家的門。我好害怕,便把弟弟妹妹全叫醒了,一來壯膽,二來以防萬一不測。我打開了門,原來台中看守所的伯伯來告訴我,有人在台北六張犁公墓發現了爸爸的屍體,要我半夜趕忙北上查看究竟,否則被人搬動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我才十四歲,又是小女生,而且還是地中海絕症患者,我哪有這份能耐呢?

這位伯伯看我哭了,便說:「我陪妳跑一趟吧!」

當天差不多天亮的時候,我們總算找到了爸爸冰冷的屍體,雇了一部車,偷偷運回台中。

我發覺爸爸的胸口還有點熱熱地,便跑去找一位陳伯伯,他是留學東京帝大的名醫,我跪著懇求他設法救爸爸的生命。

        爸爸醒了,也活了過來。但已經被處死的罪犯,早已沒有戶口了。我的爸爸只好躲躲藏藏,過著不見天日的黑暗日子。現在爸爸的冤獄已經平反,爸爸也可以和一般人一樣過正常生活了。

這期間以一個政治犯的家屬而言,可以說:有多辛酸就有多辛酸。

爸爸回來後,頭幾年,根本不認識我是他的誰,因為嚴刑拷打,已使得他的記憶完全喪失。尤其是爸爸不平不滿的憤恨心,十分強烈。

我從十四歲開始,每天伺候著神智不清的爸爸和長年臥病在床的媽媽,我每天都挨爸爸的打和罵,也在爸爸打罵中,堅強地一天天長大。

左鄰右舍都不忍心眼睜睜看我這樣不擋、不躲也不閃地跪著挨打挨罵,都好想幫我解圍,但我都拒絕了,因為我怕爸爸會更生氣。好幾次管區警察先生也叫我去問話,十分關心,但我都告訴他們:
「請讓爸爸盡情發洩吧!爸爸是再也經不起任何打擊了。」

親戚朋友,還有左鄰右舍,還有我的同學,都不贊成我這般認命地挨打、挨罵,他們都怕我會被打出內傷,或被打死。

但爸爸呢?

今年我已是六十五歲的老太婆了,但在這漫長的五十年間,對爸爸的打和罵,我從沒擋過半次,也沒躲過半次、閃過半次。我決不傷害我的爸爸,因為他真的已經夠可憐的了。為了台灣同胞的幸福,他把他自己的一生給犧牲了。

很多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從不頂撞我的父母,也決不做爸媽不高興的事。我每天不離開父母,守著他們,護著他們,即使當了別人家的媳婦,也利用上下班或假日,每天回娘家去照顧他們的起居生活。

記得大學剛畢業那年,我的教授很疼我,師母又是台北市黨部副主委,替我安排了一項非常令人羨慕的好工作。教授說:
「爭取這職位的人很多,妳明天準時去報到,知道嗎?」

我點點頭。

可是,我還得稟報爸爸媽媽才行呀!

我趕回家,好是高興。豈奈爸爸不知去哪裡了。我告訴媽媽,我先去報館打工,下了班再回來找爸爸。

當晚,我回到家,爸爸因為太累了,已經睡著了。我看爸爸睡得好甜、好熟、內心好是欣慰。這段日子,爸爸為了逃債躲債,幾乎不敢明目張膽地回家,更為了票據通緝,都睡得很不安穩,或許太久沒睡好了,今天竟然能睡得這麼甜、這麼沉,就讓老人家難得地補一補眠吧!

我坐在床邊,靜靜地看著爸爸,想想他坎坎坷坷的一生,真值得嗎?我不知道救台灣為什麼會是爸爸的事?又為什麼會是我們家的事?

我等到第二天中午,爸爸才逐漸從昏昏沉沉中,醒了過來。當然,我報到的時間早已過了,工作也沒了。

教授很生氣:
「為什麼不叫醒爸爸呢?」

我一臉歉疚地直掉眼淚,真的,我哪忍心叫醒爸爸呢?可憐的爸爸已經不知多久沒這樣睡過覺了。

如果是您呢?


附註一:我到今天仍然不瞭解為什麼已經被當屍體丟棄在六張犁公墓的爸爸沒有死?又為什麼從來不信任何宗教的爸爸,會口口聲聲地說觀世音菩薩讓他死,使他變成屍體被丟出來後,又讓他活。您相信這世間真有觀世音菩薩嗎?爸爸說他在死牢時,天天都看到觀世音菩薩。

------未完待續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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