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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05 02:25:11瀏覽484|回應0|推薦8 | |
在陳水扁部分,台北地院2009年6月2日上午首度開庭,陳水扁在審判長蔡守訓告知權利後,隨即行使緘默權,完全不理會審判長的問題,只在認罪與否答辯時,提出「四不一沒有」,強調「不認罪、不答辯、不傳證、不詰問」,因為他沒有犯罪。 另外,公設辯護人原本要求合議庭以證人身分傳喚吳淑珍,但扁認為沒必要,希望能夠尊重他的意願,以免拖延訴訟,公設辯護人當庭撤回傳喚聲請,扁、珍對質的戲碼就此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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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