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12/31 06:31:32瀏覽2309|回應13|推薦125 | |
我愛恰恰,不怕安家老婆知道,那些年,我真的愛恰恰。 2006年,為了一個可笑的理由,誤闖網路城邦。發表了一篇抱怨旅行社的文章之後(已刪除),一發不可收拾的愛上這裡。將近九年,這裡是我的第一個部落格,也是唯一的一個。部落格是甚麼東西?那年頭我真不知道,只知道亂寫亂貼,根本不敢(也不會)回應。 咦!恰恰來了,OMG(Libling)來了,我這「亂寫格」居然有人天天拜訪?不僅如此,兩個女人甜言蜜語,都叫我「葛格」,真真嚇死人。難不成是網路詐騙?開始的時候,我完全不敢回應他們,一天天過了,一月月過了,一年年過了,亂寫格逐漸不再亂寫,他們卻還來,原來他們不是詐騙,他們是真心真意,時間證明了一切。 讀著恰恰和「小中中」的互動回應,我第一次掉下了網路淚,還差點吃飛醋。這小中中甚麼玩意兒?居然輕易的搶走了我的恰恰。為了知己知彼,我天天去窺視小中中說什麼,這小子天天寫,真會寫,幾個月下來,看著看著,我也愛上了這個胡言亂語的傢伙。 OMG和恰恰碰面了,我和他們一樣興奮,原來他們都住多倫多,兩個城邦 bling bling 姊妹一起吃飯,一起歡笑無限,多麼令人羨煞,要不是糟老頭發誓不拋頭露面,我的確想過,破例和他們碰面。他們多麼懂得歡笑,而且不吝於把歡笑帶給所有人,老城邦人的確有福,不管你寫了甚麼胡說八道垃圾,都有人天天來說,「葛格,你好棒。」 OMG走了,小中中走了,我相信多多少少影響了恰恰,她似乎消極了不少。小說「在某個轉彎處,就此永遠錯過」出版之後,恰恰不一樣了,他累了,似乎準備著退休。我當年的確勸過他,不要過度燃燒生命,你需要休息。 而今,恰恰也走了。昨天夜裡,我不自由主的哭了,因為,我真的愛她。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