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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2 11:53:33瀏覽983|回應3|推薦32 | |
英國品牌顧問公司(Brand Finance, www.brandfinance.com )每年都會Update品牌價值排名及各項品牌創利分析,這意謂著有品牌加持就能為企業創造高額利潤,Nike是其中的翹楚,而acer也是台灣品牌之光,因為品牌的聲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創立,所以品牌價值(商譽)也是一家企業的可茲評議的無形資產(如Nike品牌值美金163億餘元、可口可樂值美金431億、acer值美金3億餘元),但此次金融海嘯引發的經濟衰退卻將部份品牌價值在六個月內摧毀,特別是金融品牌價值,如Citi原光品牌價值就值美金351億,但因金融海嘯的沖擊卻讓Citi市值僅剩美金近82億,但Citi企業價值卻為美金負446億,所以經濟衰退造成高失業自然消費會產生限縮現象,因此所謂「山寨現象」似乎也就造就了新的消費趨勢。 「山寨」一詞我在2008年初在大陸乍聞之初甚感訝異,特別是山寨機,一支外型、功能與知名品牌幾近相似的手機卻只要不到原廠1/3甚至1/4的價格,並且山寨機對特定族群客製化的程度與彈性是一種在傳統行銷學不易發現的特種市場行銷,其執行理論也根於大陸特殊的「區域化」、「族群化」及「規模化」,當然山寨多少對市場經營帶有打帶跑的味道,欠缺較完整的維修服務及聲譽維持就是消費者對山寨機價格取捨的因素,除了手機外現在山寨筆電(Netbook)更是新一波山寨的戰場,多年前曾耳聞大陸也有山寨汽車,一些價值台幣千萬級的好車也傳聞大陸可以完全複製並且上路,其實深思山寨的興起不就反應出人的消費走回「夠用 Good enough」就好的現實,當然外觀的仿造與侵權不在我探討的範疇。 愛品牌或愛山寨?如果可以無慮的選擇我想大部份的人還是會選擇品牌,如果必須考慮現實我想大部份的人必須選擇山寨,就如同在部落格中可以發現有人無慮的悠遊世界景點及品嚐米其林名廚佳餚,有人必須汲汲營營於現實的每天開門七件事,但什麼是每個人的「夠用 Good enough」就必須靠自己去定義了,我個人比較傾向品牌可以是自己對自己工作目標的經營哲學,它必須是有追求的目標與願景,並且必須不懈怠的去經營它(除非自己將品牌賣了),而山寨就如同家庭生活的經營,它是繁瑣與平凡的,但如果自己能與家庭成員建立起自己的維修體系,那就不必去欣羨別人活在品牌中,因為自己已建構起自己的幸福品牌,節氣即將進入驚蟄,但願春雷響起時能鼓動萬物,讓大家面對所謂經濟陰霾時能春雷一聲醒,讓自己更懂得去平凡的「耕耘」自己與家庭,不要成為全球經濟「失落的十年」中的邊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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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