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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親密接觸書評
2011/11/13 23:56:18瀏覽2183|回應3|推薦3
  選書時看到作者是「痞子蔡」,立馬就在心裡瘋狂祈禱拜託不要來這麼刺激的。網路小說品質非常的參差不齊,好的令人驚艷者小貓兩三隻,爛的不堪入目者可以從台灣頭排到台灣尾,而部分後者不但出書了,而且還賣得嚇嚇叫……嗯,開頭到這裡就已經夠了。 
   先從標點符號、錯字、排版等基本功開始講吧。 

   排版,或許是因為網路的版面關係,書上有些句子是斷掉的,就像這樣:
   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的製作班底,
   去幫他做電影特效了。

  

  實在是不知道為何要在那邊斷句。雖然在閱讀上不會有太大阻礙,但是換行是用來區隔敘述到一個段落的描述,這樣未完成句子就換行,會讓人有「看到一半斷掉」的感覺。

   標點符號,當我看到“ ”被用在這本書裡差點沒吐血。

   她自誇朋友們都說她是“天使般的臉孔,魔鬼般的身材“

 
 

  再次去爬教學文,詳細解釋如下:

   中文標點符號使用規則:
  
   所有中文標點符號均應使用全形,而不應使用英文的半形標點符號。
     中文句子中,僅阿拉伯數字的圓括號與方括號可使用英文標點符號 
 
   引號(「」)
 
   單引號「」為中文的主要引號,而雙引號“ ”為英文的主要引號(美式用法)。因此,中文句子裡不應使用“ ”(即使引號內的內容是英文),英文句子裡不應使用「」。
 引號用於引述他人之詞句。

  引號亦可用於所欲強調的詞句。 

 
  總之,要使用引號而非英式雙引號就是。

  我告訴阿泰,我剛遇見輕舞飛揚了。 
《恭喜恭喜...如此際遇...豈能無酒?..》
 開玩笑,我明天還得早起,喝酒會誤事的。 
《也對...等你失戀時再喝..》

   真是太令人驚奇了,把書名號拿來當上下引號用的人我是第一次看到,這就是所謂的前無古人吧(我不敢說後無來者)? 

   

 
  「痞子...你再吹ㄚ..」
  「痞子...你在亂掰ㄛ..」

  

  我不知道當時有沒有人說注音文很難看,我只知道現在有人看到注音文就會想翻桌。
 
  基本功就不繼續挑下去了,畢竟我不是小學老師,這種東西就丟給小學老師去煩惱吧。 

  如果只看基本功,那麼一本不到一百塊的言情小說都比這本書好。
 
  文章流暢度,基本上此書的文章流暢度是足夠的,但還是有人稱、動作不符的情況: 

   第二種人最愚蠢。
因為他總是羨慕別人的優點,而忘了去欣賞自己本身的優點。
如果他是檸檬,就應該試著去喜歡酸味,而不是去羨慕水蜜桃的甜美。
因為水蜜桃也可能羨慕檸檬的酸。
「痞子...那麼你我都是酸檸檬囉!..這樣算不算同是天涯淪落人?..」
酸則酸矣,淪落則未必。
而且兩個酸檸檬碰在一起,不也挺浪漫?
「痞子...別又假裝浪漫ㄛ!..你果然是希望變成浪漫的第二種人..」
好厲害,這樣也會被她抓包。看來她比我酸。

   剛開始我看到的時候真是嚇了一跳,那女主角是有讀心術嗎?男主沒說的她怎麼都知道? 

   後來想想,也只能把上面那段OS改為男主角說出的話。
 
   不過整部作品的流暢度還是無須太挑剔,值得讚賞。 
 

  再來談談邏輯,主角號稱研究生、腦子裡充滿邏輯,裡面卻沒幾個有邏輯的句子。 
  見過幾個網友,結果是一隻比一隻兇惡,每次都落荒而逃,我想我大概可以加入史蒂芬史匹柏的製作班底,去幫他做電影特效了。 

   我一直很好奇這到底跟電影特效有什麼關係,應該是說,我看不懂這句是要強調什麼。是要強調恐龍的恐怖?還是主角落荒而逃的狼狽樣? 

   席琳狄翁這個娘們,偏偏又在片尾唱起"My heart will go on..."
 

  這部分我想說一下,席琳狄翁實在是不適合用「娘們」來形容。她身高有170,而且那首歌席琳狄翁唱的中氣十足、爆發力也很強,不懂為何要稱她為「娘們」。

  

  據說這比徐志摩的"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還要高竿。徐志摩還得揮一揮衣袖來甩掉黏上手的女孩子,阿泰則連衣袖都沒有了。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看過徐志摩的詩,我只知道再別康橋的意境、意思,跟男女感情八根竿子打不著關係。

  最後,來說說小說整體,在這之前我們先看看網路上的心得。公認第一次親密接觸這本書的特點就在於:最早期的網路小說、悲劇收場、閱讀輕鬆、好笑、彷彿發生在自己生活周遭

   然而現在,網路小說滿天飛、悲文隨處可見(還很虐)、日本輕小說大肆入侵、作家無厘頭化、以現在都市為背景的小說隨便都有一打。 

  也就是說,這本小說如果是在現代發行,肯定是被淘汰的。第一次的親密接觸會紅,絕大部分是因為新鮮感。 

  有人說裡面把一些古典名句拿來改編是一大特色,但我並不覺得這種程度的改編有辦法真的讓我笑出來……我身邊能夠做出這種程度的改編的人可不只一個。而且,書裡面所陳述的一些有關男女感情的理念雖然很貼切,但是絲毫沒有讓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至於整體的感情渲染力,我用一句話概括:搞不懂那些看到哭的人在哭妖什麼。

  
  疾病手法的部分,個人認為既然要把疾病元素帶入,就不能只提到紅斑性狼蒼的紅班、
懼光、虛弱、每個病患身上都可見到的心情低落這種膚淺、表面的東西。

   每個疾病所擁有的特別處,本書只有強化「紅斑」、「心情低落」部分,其他的都輕描淡寫的帶過,看來作者根本不夠了解紅斑性狼瘡。拿之前看過的金魚奏(台譯心聲戀語)來舉例,該書的男主為聽障人士,書中不只提到聽障人士特有的心理感受,還有因為聽不見而發生的各種事件、旁人對聽障人士的感覺,更提到有關協助聽障人士的各類社會系統,令讀者對男、女主角的遭遇感同身受。

  比較起來,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實在太膚淺了。

   而基本功嘛,發在網路上的文章我也不會太認真看待,但是看到這樣的網路小說發行了實體書,隔兩年還搞了精裝版,前幾年還出了「十周年紀念版」。沒有看過十周年紀念版,因為光是看到精裝版依然「始終如一」就讓我傻眼,這不是純分享!這是要掏錢才能得到的東西!既然搞成實體書,那就要有個正式小說的樣子,至少亂七八糟的標點符號改一改,好對得起掏錢的讀者。

   小說裡放推薦序、放自序、放後記都是正常,不過這還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放「讀者誇獎區」,而且一放就是13頁,真好奇這是作者還是出版商的意思?

   現在台灣的網路小說瀰漫一股「就算不懂、不會基本功還是一樣可以紅」「職業作家的實力和一般名不見經傳的網路作家差不多」的頹廢風氣。一有前輩指正晚輩基本功問題,就會被這樣子頂回來:「拜託!基本功有那麼重要?沒看過XXX?你們所說的基本功不足的作品正暢銷呢!」他們這樣想,也不奇怪了,因為有人早在1998年給了他們模範。 

  這本《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可以說是完全的作者自爽文,會爽到讀者純屬意外。不過既然這麼不負責任的自爽文都可以讓眾多讀者死心踏地的跟隨,寫文的人開心爽快、掏錢的人心甘情願,反正看小說只是個休閒活動,也就不需要太計較了。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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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iruma&aid=583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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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a Che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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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或許是作者無心之過吧...
2012/04/10 16:17

像我有時也沒有想到那麼多吔,不過得饒人處且饒人,

用辭不要太硬以免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龍澤寺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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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了xd
2011/11/21 00:57

剛剛忘了附加一點,

小說不是很好看,電影更加沉悶!

鷹眼有興趣的話可到pps找一下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這部小說居然還有被翻拍成電影,男主角居然還是陳小春呢......

鷹眼費克爾(Hiruma) 於 2011-11-21 11:42 回覆:
既然都更差了,那還看幹嘛...

陳小春不熟~

龍澤寺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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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小說之祖宗。
2011/11/21 00:50

還記得那本書是痞子蔡的第一部實體作品,說實話,連我這麼愛看愛情小說的人,當初翻不到五頁就不想看了,

說是自爽文其實不為過,很多人都知道,痞子蔡在現實生活中是個不折不扣的好人王。

但即使如此,網路小說的風氣是由他帶起來的仍然是不爭的事實,想當年要是沒有痞子蔡的出現,我想現在也不會有網路小說了,其實我們應該感謝他。


愛情是世界上最矛盾的情感,它有兩面,
而人們卻往往在兩面之中掙扎著。
所以,愛情的夢,很難醒。

愛情小說天王 龍澤寺。
鷹眼費克爾(Hiruma) 於 2011-11-21 11:40 回覆:
  網路已經出現了,網路小說會造成流行是遲早的事。痞子蔡不是發明電燈泡的人,他充其量只能算是第一個使用電燈泡的人。

  看漫畫的人都一定知道手塚治虫,他可以算是日本漫畫始祖。他是第一個在漫畫中加入分鏡元素的人,也是第一個在動、漫畫加入較深議題的人。我看漫畫數年,怪醫黑傑克有些部分(分鏡、作畫技巧)跟現在新銳作品比起來還是有點不完善,甚至他裡面部分觀念我也不認同。但是怪醫黑傑克依然被我奉為經典之一,我常常被裡面的故事震撼到,角色的塑造也非常成功。

  如果當初第一個在網路發表小說的是金庸而不是痞子蔡呢?

  痞子蔡我不熟,他在現實中是怎麼樣的人我沒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