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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4 00:33:50瀏覽1844|回應0|推薦4 | |
引用文章:長期照護 傾向全民納保 文章同步發表: 台灣乞丐聯盟 全民長期照護險應專注失能照護而非高齡照護 文章歡迎完整轉寄、轉貼、轉載。感恩喔! 【全民長期照護險應專注失能照護而非高齡照護】 政府要開辦全民長期照護險是美事一樁,單看創世基金會在辛苦地撐持,就知道社會有這樣的需求。但從報上得到的有限資訊,我們認為有必要對全民長期照護險提出修正意見。 首先要辨明失能照護和高齡照護的不同。固然高齡族群是容易走向失能,例如失智症、中風、骨質酥鬆引發的骨折和長期臥床。但並非每個高齡者都會邁向失能,而失能者也有許多是年輕人及中壯年。如果開辦全民長期照護險,為求得資源最有效運用,應該專注於失能照護,理由如下: ※老化不是疾病,不需要醫療手段 「老化」的本質,是緩慢趨向死亡、生命不可逆的過程,它不是疾病,也無法治癒。老化不只是生理的問題,還包括心理問題:親人無法陪伴、孤獨、人生不再設立目標、對死亡的懼怕。 高齡者需要的是幫他推推輪椅、陪他說說話、鼓勵他融入群體活動、幫他跑跑腿辦事情,甚至於重新讓他們投入工作,在人生最後一段時光賦予生命意義。這個人生階段最需要的是家人和社區義工的支持,不是醫療體系。 目前草擬的方案,將使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 (ADL)衡量是否接受照護,我們不清楚ADL表的內容,也不知道它是否適於評估失能照護需求,但看到分級後照護內容還包括到府送餐,新的全民長期照護險已將高齡照護和失能照護混為一談。 ※失能、高齡照護混淆,成本全面提高 家人、社區的陪伴、跑腿、擦澡、準備餐食,值多少錢?納入長期照護險後,由「專業人士」執行,又該值多少錢? 由政府公辦長期照護保險,勢必得定出執行標準,最後必然產生專業團體利益衝突,以及後續稽查問題。早先申請外籍看護時需要醫生證明,就讓不少醫生因偽造文書被起訴。 將來全民納保若不區別失能和高齡照護,將產生龐大的醫療和照護的利益,難保不衍生詐領保險的問題,最後又演變為保費高底的爭執。於是,越來越多「專業人士」介入,成本就越來越高! 然而這樣的高成本,高齡照護品質卻不會比家人、社區義工照護更好。大家可以問自己是否“喜歡”住醫院,就能瞭解“高齡照護”不是只有醫療需求而已。 ※國家長期人力資源配置問題更重要 開辦全民長期照護險,短期內確實會增加「專業人士」的人力需求,創造就業機會。然而涉及勞動法令,「專業人士」門檻也同時阻絕了高齡而有工作能力的人投入高齡照護工作。以現在台灣邁向高齡化社會的速度,不出幾年即將面臨勞動人口不足的問題。 現行的健保制度,實質上就是另類的強制課稅。課稅事小,推估一年不過就是增加600億,每人每月不過多收100元;但是我國正邁向高齡化社會,勞動力市場長期趨緊,再把年輕勞動力投入長期照護產業,只會惡化問題,戕害我國長期經濟發展。 因為台灣社會的人口結構已經是不健康的柱狀,將邁向倒金字塔,若堅持現行研擬的草案開辦長期照護險,時間越久對台灣傷害越重。 ※以失能長期照護取代長期照護 高齡照護當然重要,政府在目前只停留在發年金的原始階段,遠遠不足以滿足未來高齡化社會的需要。然而試圖以全民長期照護險概括承受高齡照護問題,不只失能照護的資源會被稀釋,高齡照護工作一樣做不好。 我們建議高齡照護工作另起爐灶,以社區為單位成立志工團體,以時間銀行為基礎,開辦社區老人活動中心、老人共餐服務及居家協助。 因為區分出高齡照護,失能照護的認定標準更簡單明瞭:完全失去行動能力的就是受照護對象。高齡者無論是聽障、視障、行動不便或全身背滿醫療器材、尿袋等,只要是能夠活動,應儘量鼓勵留在社區中就地照護、安養。 我們的修正動議很簡單,將「全民長期照護險」改為「全民“失能”長期照護險」。 台灣乞丐聯盟 方正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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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