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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官員何其多 民營電廠又贏了
2013/09/18 15:33:31瀏覽110|回應0|推薦3

 

報載因不公平購電契約造成台電重大虧損而遭全民痛罵之圖利財團行為,原本公平會對九家民營電廠(IPP)重罰63億餘元的史上最高裁罰案,出現重大變數。民營電廠向行政院訴願會訴願,訴願會裁定,公平會估算罰鍰草率,決議撤銷原裁罰,並要求公平會兩個月重新處分。真是讓人氣昏,財團已從台電吸取國庫上千億不道德利益,去年電價調漲還引引發民怨,公平會調查九家民營電廠拒絕調降售電予台電的價格,認定九家業者有聯合行為而重罰是申張正義的行為,居然又有恐龍官員(行政院訴願會官員)要求公平會對此案重做處分簡直不知今夕何夕,1998年立院通過民營電廠設置條例,那是李登輝末期黑金政治的高峰,打著「電業自由化」大旗,惡法變相逼迫台電必須以高於市場售電價格,向民營電廠購電;而且「保證收購價格」,一次簽約「25年」,讓五間民營電廠得以設立,其背後的大股東分別為中國信託辜家、日商集團、兆豐商銀及東元電機(黃茂雄家族)、大同公司(林家)、台塑集團王家、台泥辜家、王記和德產汽車的王公威、日本企業丸紅、遠東集團(徐旭東)等,2006年民進黨阿扁執政期間成立第四階段開放民間設立發電廠方案,內容涉及電價訂定,黑幕重重讓台電虧損更重。這些不公不義的事造成台電蒙冤、人民怒怨,好不容易公平會罰63億意思意思,還出現恐龍官員幫財團解套!真是無公無義!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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