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07/31 02:15:27瀏覽401|回應2|推薦23 | |
暴力攻打行政院的暴力學生反而告行政院長真是胡來 一、前言 報載台北地院今天傳喚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等人出庭,庭訊不公開,並採隔離訊問,從下午兩點半直到晚間10點才告一段落。擔任受傷民眾自訴委任律師的顧立雄接受訪問時表示,行政院長江宜樺並沒有否認,的確因為有時間壓力,才會有驅離的動作。不過其他人卻是當庭否認,讓顧立雄覺得相當有趣。今年3月24日,警方驅離侵入行政院的民眾,太陽花學運義務律師團代表18位受傷民眾提出傷害告訴,江宜樺、王卓鈞、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及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均列為被告。「三二三」行政院驅離警民衝突,受傷民眾自訴行政院長江宜樺等4人殺人未遂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30分開庭,直至晚間近10時才結束。台灣還是法治國家嗎?糾眾攻打行政院,破壞治安以及包圍警察的壞蛋學生都沒事,法院甚至不敢收押帶頭滋事者,卻反而來審訊維護治安人員,這還有天理嗎?看看南韓的作法,南韓大學生在首爾示威,要求朴槿惠總統為「世越號」船難下台。許多學生爬到景福宮的「世宗大王」雕像上,遭到警方逮捕。美國警察甚至向示威學生噴辣椒水。台灣法院在搞什麼? 二、法院不正義,社會將動盪不定 現在台灣的立法委員及法官已非正常制度下運作成為假民主惡瘤,例如涉嫌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被檢方五度聲押,地方法院最後仍做出30萬交保裁定。太陽花學運帶頭的魏揚及陳為廷等人即使警察逮補,法院也不敢收押,在美國一對老華人夫婦在公共場所爭吵即遭美國警察上手銬關入大牢,在最講人權的美國開車撞總統府一定被視為恐怖分子當場格殺勿論。恐龍法官禍國殃民這句話並非危言聳聽。 當然法官有好有壞,事實上好壞定義大家可能要吵半天,但別的有見識格友早就撰文指出恐龍法官有四個特質:太年輕(奶嘴法官)、剛愎自用、脫離社會現實、判決違背常識。以幼童性侵案件為例,因幼童不懂抗拒,法官就認為沒有脅迫而判無罪,這種荒唐判決,符合一般民眾的常識與道德準則嗎? 常怎麼運作下去,以後不就大亂?所以說,一個恐龍法官的違背常識、脫離社會現實判決,是會殃及無辜民眾的。其實殃民影響事小,「禍國」事大,由於部分法官目空一切而逐漸形成偏執狂,曲解憲法、罔顧社會觀感、違背庶民常識,還剛愎自用,置國家司法公正性於不顧,只因個人之偏好,讓人民對司法判決的一致性與可預測性,完全失去信心。 三、執法者不能優柔寡斷 媒體報導繼太陽花學運落幕、中正警一分局遭上千民眾包圍後,12日深夜,近百名公投盟成員又聚集在立法院前、中山南路的慢車道上「開講」;他們為了避免往來車輛影響聚會,以多張椅子、紙箱擺在路口,「自行封路」。雖暫未與警方發生衝突,但由於地點離立法院甚近屬敏感地區,隨時可藉手機及網路通訊迅速聚急上千名或更多暴徒,形成台北市治安之瘤,如台大學生洪崇晏召集上千民眾包圍中正第一分局,暴民與警方推擠拉扯、砸水瓶、撒冥紙,並在分局外牆和有警鴿標誌的燈箱上貼滿「警察暴力」、「警察違法」的紙條,滋事群眾已涉及聚眾妨害公務、妨害公務、侮辱公署等罪嫌,洪崇晏還向方仰寧撂話,「你會害自己被暗殺」,也涉嫌恐嚇。此種攻擊警察行為在號稱最重視人權的美國可能已被警察開槍射殺,因此馬政府不應在因循茍且,應立即先召開國安會議,召開記者會說明執法的態度,取得全國民眾及媒體的諒解,在短期內集中優勢警力徹底清除公投盟成員聚眾行為,否則每逢假日北市民都活在恐懼陰影下,這股民怨最後將送回馬政府造成選舉大崩盤!法院應對執行公權力者免起訴!!!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