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反服貿、反核四、反龍燈什麼都反最後台灣人沒飯碗
2014/04/18 21:40:18瀏覽1700|回應1|推薦6

 

一、天生反骨的台灣民粹讓產業及人民荷包空洞化

        龍燈集團稱透過龍燈生技於台南新化關廟交界計畫總投資額25億,設立龍燈園區,雇用近800名員工,其中農業科技廠,為龍燈環球科技量身打造辦公行政、研發中心大樓及高規格無製程廢水的半封閉循環製程植物保護劑之製劑廠房,規劃年產值規模約30億元。第二期廠區投資約5億元,規劃暫定於2017年底前加入營運。我們認為此項投資應透過正常的環評,台南地方政府應公開說明龍燈對為何選在台南又為何不進工業區,為何免做環評的質疑做澄清,但不分是非的抗爭已從打擊國民黨到火燒民進黨,台灣的下一代一定很淒涼!這是誰的錯!

 

二、過去拜耳案顯現的台灣惡質政治文化及造成經濟衰敗的醒思

      1994年,拜耳公司準備投資新台幣500億元在位於台中縣的台中港區設廠,生產甲苯二異氰酸酯與二本甲烷二異氰酸酯,是德國拜耳公司當時在海外生產單一產品之最大投資計畫。為釐清外界對於環境安全疑慮,1996年拜耳公司在台中縣梧棲鎮台中港設廠地點多次召開公聽會與說明會。由於當時政府欲藉機提升國際經濟競爭力,因此該項投資計畫受到中央主管機關與台灣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在「亞太營運中心」的概念下獲得中央與省政府的全力配合,被政府認為是推動亞太營運中心的旗艦。但]1996年起,立法院、台灣省議會及民間興起反對拜耳設廠的聲浪,拜耳案雖然經過中央與省府同意,但當時部分台灣省議員與環保人士卻對此計畫案質疑,拜耳投資計畫適逢選舉,以民進黨籍台中縣長候選人廖永來為首組成的「反拜耳設廠行動聯盟」率領反對拜耳設廠的民眾抗爭反對。

1997129日,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發表了支持台中拜耳案公民投票聲明,全力支持拜耳案公投。199712月,廖永來當選台中縣長後,台中縣政府環保局自行提出環評報告書,表示不歡迎拜耳至台中設廠。19983月,拜耳公司正式終止來台設資設廠計畫,拜耳公司主要理由是沒有確切可能的建廠的時間表,在高度政治不確定性影響下所造成的商機延宕。即使完成土地了租約、環境影響評估,德國拜耳公司總裁施耐德仍宣告取消在台灣的投資。他說:「我們對台灣的法定證照核發制度不再有信心,我們不再繼續推動在台投資案,而將持續在美國德州灣城的多項計畫。」施耐德的說法充分反映出一個外商眼中的台灣投資環境的困境:法定程序已走到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土地租約,但只要地方政府如台中縣政府要延遲阻礙其證照核發,並舉行公投決定去留,則中央政府的合法程序就宣告無效。這樣的環境等於宣告中央公權力與合法性的喪失,外商又如何對「法定證照核發制度」有信心呢?

從本案可看見選舉文化對公共政策的扭曲效應,拜耳案原為一單純的投資案,應被檢討者亦只有土地租金太便宜,未有其他廠商競標,有圖利拜耳之嫌,但因這是經建會爭取的大投資案,條件有利亦不足奇。然而,由於縣長選舉接近,拜耳案變成台中縣海線的爭議性話題,各種傳聞謠言不斷,以候選人廖永來為代表的反拜耳聯盟於焉形成。而其他候選人基於選票考量,竟無一人敢出面理性辯論,最後,拜耳的澄清被選舉的口號壓倒,反拜耳已成氣候。等到廖永來當選縣長,其實,拜耳案即可宣告完結了,因反拜耳與公投是其政見,亦為群眾運動過程的訴求,若當選而違背競選諾言,則廖永來政治生命即告結束,怎可能同意呢?選舉文化,一種媚俗的、口號式的、非辯論的群眾情緒,造就反拜耳的集體行動,理性辯論空間的消失,是拜耳案背後的結構性根源。

拜耳投資案的終止,表面上看,是因台中縣長廖永來宣布以公投決定證照是否核發,但整個事件的過程卻深刻的反映出台灣的政治文化,一種扭曲的政治經濟圖象。選舉文化造就的媚俗口號與簡易邏輯,抹黑文化形成的理性式微,勒索文化形成了宰肥羊心態,民粹主義演化為公投「信仰」,在這種政治文化下,拜耳如果真的敢投資,那才是奇蹟!拜耳案原是可以理性辯論的投資案,它的產品、投資總額、工業安全、意外災害管理、環境影響等等,都是可公諸於世而加以論證的,但台灣的政治文化裡,它只能宣告失敗。然而,政府部門、省議會與朝野政黨若不能由這案子深刻反省台灣的政治文化,力圖有所改變,則一個無能、無效率、無法治而且貪污勒索、民粹主義的台灣形象卻可能在國際上形成,這對台灣才是真正的傷害。

 

三、不問事實真相,不求解決方法及討好民粹讓台灣加速經濟崩盤

         台灣目前羣眾運動越來越像中國大陸毛澤東搞的三反五反運動,運動的本質扛著道德大旗,找一羣熱情有餘但不問事實真相,不尋求真正解決方法的年輕人或狂熱分子,以打倒政府為目標、以街頭抗爭為手段,讓國家秩序大亂,政府官員怕麻煩向民粹投降,媒體也熱炒新聞,最後國家經濟崩盤弄到人民無飯碗。例如台灣低薪現象主要原因是製造能力技術輸韓日,FTA自由貿易談判進展緩慢,外銷衰退,又用不好的環評制度趕走賴以維生的工廠,不能說立法加薪就加薪,否則加速工廠出走,失業率將大增。馬總統學法律卻不懂法家治國基本道理就是依法執政,鐵面無私,法若有漏洞應趕快修補,執政黨應在立法院依法表決,朝野協商並不符依法行政,人民不信任政府就是亂政來源,朝野協商就是立法院的亂源。而司法關說不能處理,但偵察辦案卻要被修理,國家無法律平等,烏龍法官又多,抗爭事件終惡果還是由全民負擔。一昧地反對建設趕走工廠非台灣之福,民進黨帶頭反服貿、反核四目的若只是讓國民黨倒台奪取政權,就太不負責任了!所有政治人物均應以強國富民為目標才對!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101094880&aid=12616378

 回應文章

念雲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2014/04/18 23:53

自己要這樣做就自取其辱

沒飯吃 餓死

何偉(H101094880) 於 2014-04-19 01:18 回覆:
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