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來首位陸配立委宣誓就職,這本來是創造歷史,可喜可賀之事。然而,由於內政部與民進黨政治操弄,胡攪蠻纏,李貞秀國籍風波竟成為朝野乃至兩岸之間新一輪攻防的焦點。一些綠營政客冠冕堂皇拿《國籍法》說事,殊不知無論訴諸法理還是情理,「追殺」李貞秀都站不住腳,他們的真實目的無非就是借題發揮以坐實新「兩國論」。

首先,就法理而言,陸配參政權應適用於作為特別法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不是生搬硬套《國籍法》。兩岸關係高度特殊,彼此互不承認「國籍」。兩岸人民須持「台胞證」或「入台證」入境對方管轄區域。這種特殊性也體現在陸配來台取得身分證,法律程序為註銷對岸戶籍,而非放棄國籍。

事實上,「兩岸同屬一國,大陸不是外國」長期以來都是法律常識。比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中就有關於「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的規定。法務部和陸委會曾據此就大陸籍錢姓男子國賠案向法院出具「中國大陸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的函釋。既然大陸人和台灣人都是「本國人」,何來放棄國籍一說?

其次,從情理上說,李貞秀已經配合回大陸辦理所謂棄籍手續,內政部就不應繼續糾纏。當然,基於前述法理,大陸根本不可能提供內政部需要的文件,但這不是李貞秀的責任,後果也不應該由其承擔。如陸委會所言,如果明知李貞秀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仍然執意要她限期提交證明,那就是冷酷無情甚至刻意刁難。無怪乎連綠委王世堅都看不下去,建議對李貞秀從寬認定。

「台灣是一個多元、開放的社會,不管你從哪裡來,只要認同台灣,就是這個國家的主人。」這是今年1月賴清德在拉攏陸配時的溫馨貼文。李貞秀嫁來台灣33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逾20年,是5名台灣之子的母親,如今又宣誓就任立法委員,難道她還不夠認同台灣?還不配做這片土地的主人?廖元豪教授反駁說得好,「不管多麼認同台灣,只要你從對岸來,即使只想當這個國家的僕人都不配!」這會寒了多少人的心?

綠營一些人之所以揪住李貞秀不放,本質上是想借助曲解《國籍法》來宣告大陸是外國,兩岸互不隸屬。在不能也不敢修憲修法的前提下,透過釋法或釋憲的手段暗中實現「台獨」目標,這是民進黨的新招數。如2023年5月24日,時任行政院祕書長李孟諺通令各部會,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再比如,2024年5月20日,賴清德更援引《國籍法》論證兩岸互不隸屬,引發輿論譁然。

總之,李貞秀的國籍爭議本來就是偽命題,綠營炒作這個議題別有用心。無論是宣稱將正式發函要求「查辦」李貞秀的民進黨團書記長陳培瑜,還是威脅要收回李貞秀當選立委證書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都有可能如沈伯洋一樣被大陸列入懲獨名單。至於已經「上榜」的內政部長劉世芳不惜將此事鬧上憲法法庭,只能說是為了台獨意識違憲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