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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市長的難處
2009/06/02 10:14:12瀏覽54|回應0|推薦0

身為市長的難處



建立一個城市﹐和設立一個部落格﹐是一樣的簡單﹐甚至是更為簡單﹐但是在城市建立後的維護和管理﹐以及保持市民間的和諧與向心力﹐就需要花時間和心力﹐必須注意與市民間的溝通和改善缺失。

我一直不願意建立城市﹐是因為個性使然。在網上﹐我獨來獨往﹐只專心寫我的心情日記﹐很少與人互動﹐也不管是否有人來訪或是推薦。如果建立了一個城市﹐除了管理工作之外﹐還增加了許多其他事情﹐例如一一往訪市民的部落格﹐就多花了我許多時間。

過去我不常往訪他人的部落格﹐也很少與人互動﹐為什麼如今卻除了到城市裡來閱讀市民的作品及按推薦與寫回應之外﹐而且也一一往訪市民們的部落格﹐去按推薦﹐花時間寫回應呢?那不但要花很多時間﹐而且也是我只當部落客時所一直不願為的一件事﹐因為太耗時了。現在這樣做﹐只因希望了解這個城市的市民﹐也希望發現他們的好作品﹐可以貼到城市來與市民們分享。這一切﹐只因為我覺得﹐如果我沒有自己的城市﹐我想怎麼做都可以﹐因為那是我自己一個人的事情和自由。可是﹐既然我已決定建立城市﹐我就應該盡心盡力的去負起身為一個市長的責任。

在決定建立城市的時候﹐我寫了一篇「年輕的五月」﹐道出我心中的構想﹐城市的藍圖。我說﹐我希望它是鄉情的、文學的、音樂的、藝術的﹐也是和諧的和溫馨的一個城市。每個市民都會一樣的受尊重。要讓每位市民覺得歡愉、自在、和受到重視﹐我必須對每個人平等的態度。我不會去搞小圈圈﹐也不希望讓市民有城市裡存在著小圈圈的誤解或印象。

隨著時日的流轉﹐我想到了兩個問題﹐那是我剛建立城市時所沒有考慮到的。

在「年輕的五月」一文裡﹐我提到希望看到什麼類型的作品﹐也將其分類為鄉情、攝影、詩歌、心情日記等等等等。但是﹐雖然是歡迎創作﹐我卻並沒有說不鼓勵轉貼。我覺得自己必須婉轉的提出不鼓勵轉貼的想法。

轉貼的文章並不是不好(事實上﹐很多是非常感人或是有意義的文章)。既然如此﹐為何我卻不鼓勵轉貼呢?這實在是基於兩個原因:〈一〉轉貼的如果是好而且動人的文章﹐很可能在網上已經流傳很久了。例如在這個城市所轉貼的一些文章﹐我在許久以前已經收到和讀到好多次了。如果大多數市民們在過去已經讀過那些轉貼出來的文章﹐再貼出來﹐那就不但失去了新意﹐而且可說是浪費了城市裡的資源。〈二〉轉貼只是「複製」和「黏貼」﹐簡單易行﹐不需要多花心思。我想起一位經營擁有數百市民的城市的朋友﹐曾經告訴我說﹐在那個城市﹐有人就靠專門轉貼他人的文章來增加自己的曝光率和知名度﹐所以她明白的公告說﹐不歡迎在城市裡轉貼文章。當然﹐有的人轉貼他人文章﹐很可能是為文章所感動﹐很希望與市民們分享﹐並不見得只是為了打自己的知名度。這就是為什麼在我那篇「就任『市長』月餘有感」一文中﹐是鼓勵創作為主﹐並沒有完全不接受轉貼的原因。

剛建立城市時﹐我也沒有考慮到﹐一個人一天中以貼出多少篇文章為原則?現在我們有四十四位市民﹐如果每天每人貼出一篇文章﹐那麼一天就會出現四十四篇文章;如果每天一人貼出兩篇文章﹐那麼一天就會出現八十八篇文章。平時﹐我們的市民們都為生計而繁忙﹐有多少人每天能夠坐下來﹐一口氣讀完將近百篇的文章呢?

如果一下子貼出太多文章﹐市民沒時間閱讀和消化﹐那麼貼出去有什麼意義呢?我自己就曾有過經驗﹐被邀請將文章貼在一個超大型的城市﹐裡面貼出的文章數量和更新的速度﹐讓人眼花繚亂﹐有無所適從的慌亂﹐而貼出的文章﹐只有寥寥幾個人閱讀﹐這就失去了貼文與人分享的美意﹐所以我就不再願意如此貼文。

一個人一天貼出太多篇文章﹐也容易給人造成個人獨佔城市或是在搞小圈圈的印象。試想﹐在討論區或是城市的首頁裡﹐如果列出的都只屬於一個人或是兩三個人的文章﹐那就失去了「城市是屬於大家的」以及「城市是多樣性」的宗旨了。這就是為什麼在我那篇「就任『市長』月餘有感」一文中﹐建議創作力旺盛的市民﹐如果一天創作多篇文章﹐不妨選出一篇自己較滿意的文章貼到城市與市民分享﹐其他的就貼在自己的部落格(那才是設立部落格的本意)。市民在城市看到喜歡的作品﹐自然也就會往訪作者的部落格﹐以便閱讀更多這位作者的作品。不獨佔﹐就是對其他市民的尊重和禮讓。

住在社區﹐有社區管理委員會;加入城市﹐有城市的規章和政策。就算設立部落格﹐也必須遵守其中的規定(您若在聯合新聞網有一段時間﹐必定知道一些網友因故被停權的事實)。正如副市長在回應中所提及﹐每個城市都有遊戲規則。如果理念相同﹐才會願意成為市民﹐不是嗎?

當我發現如果有人一天貼出超過我在公告中所提到的篇數﹐或是看到轉貼已經在網上流傳一段時間的文章之時﹐身為一個市長﹐我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保持靜默﹐一是把這件事直接指出來。

如果保持沉默﹐就不會得罪任何人﹐可是後遺症可能很大﹐因為不指出來﹐就等於發出一種默許如此做的訊息。如果其他人也跟進照做﹐整個城市就會失控而大亂。如果那時我告訴他人不可如此做﹐此人只要反問一句:「為什麼我不能如此做﹐而某某人就可以?」這樣﹐我馬上就會被質問得啞口無言。

倘若我現在將此事指了出來﹐很可能就會得罪人﹐造成不快。但起碼我就明確的發出「我說話算數」的訊息。

幾經思考﹐我做了一個非常困難的選擇﹔但我想那是正確的選擇。所以﹐我寫那篇「入城必讀」的本意﹐絕不是有意去針對任何一個人。

為什麼我所寫的「年輕的五月」、「小而美的世界」和「就任『市長』月餘有感」這三篇文章要把它們列為「公告」呢?就是因為它們和城市的宗旨、性質、走向和政策等等有關﹐市民有必要了解的緣故。我相信﹐如果市民違反了其中的要求﹐只是因為沒有去閱讀那些公告﹐不知詳情的無心之失﹐並非明知故犯或故意搗蛋或扯後腿。

身為一個市長﹐我想很懇切的在這兒說﹐您儘可不去閱讀我所發表的心情日記﹐不過﹐如果我是以市長的身份﹐文章是以公告的方式出現﹐那麼它必是與這個城市的事情有關﹐所以務必請瀏覽一下﹐以便了解公告裡的內容。

在「進城必讀」一文和這篇「身為市長的難處」如果在文字有冒犯到您之處﹐還請各位多包涵。謝謝大家。

(2009-06-01)

【後記】 在寫這篇「身為市長的難處」的同時﹐我也看到了「進城必讀」的許多回應。事情 講清楚了﹐大家做了溝通﹐就很好了﹐請大家千萬不要介意。寫了這兩篇比較嚴肅 的短文﹐害我自己的心情都沉重起來﹐這樣是不行的啦。 這些年來﹐我時常只有果菜汁可喝﹐因為只會做這一樣。是到城市來﹐看到粽子的 文章﹐才知道端午節到了。我非常喜歡吃粽子﹐可是也有十幾二十年沒吃過粽子了 (那位朋友知道我的可憐相﹐問說寄粽子給我好嗎?只是遠水救不了近火﹐我只有 乾吞口水的份兒)。接著市長微服出巡﹐結果在副市長家看到蔥爆牛肉和其他種種﹐ 還配上照片﹐圖文並茂﹐餓得我肚皮貼背心﹐真是整死人了。 現在想起那鍋 willtrue 提到的麻吉﹐那又軟又好吃的麻薯﹐讓人邊想邊吞口水。 那鍋副市長﹐今天在「家園」版刊出了「餐桌的台海對決」。她最近賺了不少稿費﹐ 我看﹐請她去訂購一些好吃的麻薯﹐先給 willtrue 一粒﹐因為他口水流得最長﹔ 下一個就請芳笛吃一口啦﹐因為她說市長和副市長所領導的是優質的城市 。好感動 喔。我看﹐就請她吃兩個好了﹐其中的一個算是我這個當市長的請的。其他市民們﹐ 妳自己一一奉上請客吧。別忘了要留一兩個給我。那個大姐就不用請她了啦。雖然 她左一聲柳北北右一聲柳貝貝﹐不老也被她叫老了。我肚量是有的啦﹐不會介意她 怎麼叫。不過她叫妳「愛哭包」﹐妳怎麼會受得了呢?妳就不要請她吃麻吉﹐懲戒 懲戒﹐讓她知道妳這個老娘的厲害。她若硬跟妳討麻吉﹐妳就叫她用她自己那隻掉 落下來的鞋子去擂茶。這樣﹐妳都聽懂了厚? Love Changes Everything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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