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政策制訂也有專業,這是沉在民主中的選民,最難學會的一件事。
這是搞政策最有趣,也令當官的永遠覺得最複雜的地方。
一例一休搞到此,撇開政治角力的問題,
撇開勞工不再是總統心中最軟的那塊的感情問題,
一例一休會失敗,最受社會大眾僱人怨的地方,不是休假,而是加班費的狂增的問題,
這是檯面上不明說或說不出的。
想討好,所以一開始的版本,休假更多,加班工時限制,加班費增加更好。
當然當中經過商人的折衝,變成後來抗議者的理由,是休假上的調整。
這修法就是這樣,只能朝寬鬆修,一放鬆再調嚴,調嚴的肯定是壞人。
所以大家很愛說的,潘朵拉的盒子,就是只要有人做了,講了,馬上社會大眾就會知道,
有個境界更美好,到時想調嚴,大家都跟政府拼命。
走訪一下社會基層,大家都沒感受到休假上的好處,馬上感受到的是,
加班減少而造成收入上的減少。
本來立意很好的一個勞基法改革,卻因為反造成收入上的減少,而引起所謂的民怨,
這是一開始想討好勞工階層選民的政府,萬萬沒想到的。
這時有些立場鮮明的”專家”、”學者”,跳出來捍衛政府,
表明台灣勞工工時最長,不加班的人生,比較像人生,
讓這些想抗議加班費的收入沒了的勞工,硬生生把抗議的話給吞回。
但這些專家學者,領著至少是5萬起跳的月薪,是漫步在雲端的人,
他們忘了或壓根沒想過,勞工,尤其是較低薪的勞工,他們的價值是在勞力和上班時間。
加了班,薪水變成3萬多,或4萬多,生活起來才像樣。
這時大家開始抱怨沒班好加,收入大幅減少。
因為雇主,身為發薪的負責人,當然得拿算盤認真算好,
發現讓人加班,不如縮短營業時間,或另增加計時員工,都比讓正職員工加班來的划算。
這時一個政策的政策力,經不起利益的計算,也不經不起人性的計算,或是根本沒計算,
反而造成勞工的收入減少。
經過吵吵鬧鬧的一年,第二版本好不容易在大家呼喊下出來。
很明顯,加班費遽增而造成加班收入減少的問題,是有被討論,雖然沒有人承認。
改由加班工時可由補休假的制度來替代,這肯定是政府和雇主之間商討過的版本。
要政府明文把加班費下修,肯定讓陳抗的勞工團體火燒了總統府,
用補休假來替換,等同加班費的計算可退回至一比一的方式,
熄了勞工的收入問題,也熄了僱主的成本問題。
本以為,畢竟政府年輕,總該學會政策不應該是市場喊價,政策得經過人性的推演計算,
否則政策本來想把社會導向東邊,一不小心就會倒向西邊。
例如本來想討好某一群人,最後卻最被這群人罵到臭頭。
但下一個低薪問題,又發生政策不及格的事。
因應低薪,政府某個人跳出來說,要每年修訂最低工資,
等到某年後,我們最低工資就會有3萬了。
其實也可以上網查清楚,是誰說的,但真的覺得這話講得太低水準了,
所以真的不想查是誰說的。
想解決低薪,很明顯政府想解決低薪,大無畏的政府,最快的方法是訂法,
因為立法院是政府開的。但回到最一開始說的,政策是有專業的,
講這話的人,如果他是認真講,那他研究的能力真的是太糟了。
我們直接用法律把最低工資調到3萬,會有甚麼問題,
肯定政府沒有研究過,或是研究過覺得不可行,
但喊喊用來哄哄選民,尤其是年輕的選民。
問問任何一個雇主,當出現一個職缺,
一是依據最低工資3萬的年輕人,一是有幾年經驗,要求3.5萬~4萬的中等資歷的勞工,
雇主會採用哪個。八成會採用中等資歷的勞工。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已經有不成文的規定,除非學校是名校,
否則盡量不採用剛入就業市場的社會新鮮人。
因為現在學校教育與產業脫節嚴重,加上剛入職場的年輕人對很多職場態度想法,
沒法很快的與公司期待相合。
這修法對本來就是名校畢業,高薪階級,沒顯著影響,可能造成加薪進程減緩而已。
但對低薪勞工,本來有25K的大學畢業生,會是很大的衝擊。
所以,修法把最低工資調整到3萬,最傷害的,是造成初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
通常是年輕人,造成他們就業的困難,成為年輕勞工失業率推升的重要推手。
大公司沒感覺,像是台積電這樣的公司,平均是高學歷的員工,本來薪資就高過3萬,
這時基本工資調整,不代表公司要對現有的員工加薪。
小公司,中小企業最明顯,能不用年輕人,就不要用。
還是那句話,拿算盤來算就知道合不合算。
看到報紙上,大家都政府這個政策有正向期待,通常都是年輕人,真的覺得有點不忍心。
年輕人也許困在低薪環境,沒法想像這是會造成多大的傷害。
說傷害也不見得,勞動市場也是自由流動市場,
估計到對岸去求職的年輕人,遽升的可能性更高。
蔡總統後來說,透過修法調整最低工資,只是說法而已,估計她也知道這有殺傷力。
這說法一冒出來,年輕人已經期待了,怎麼辦呢 ??
潘朵拉的盒子,沒事不能隨便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