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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0 19:50:54瀏覽190|回應2|推薦1 | |
終於到下班,宏照慣例打電話給我,說他跟他媽媽不久前的吵架已經和好了、問我感冒有沒有去看醫生... 我問他:我們算是男女朋友嗎?他說:算吧,不過又不太像,我們可以說是:「可談心的朋友」。我說:想要跟他分手。他說:是喔。 這個問題,我已經想很久了。如果我只是他下班開車時,閒聊渡時間的對象,那我實在不想要浪費我的精神、時間,去聽一個人訴苦、去安慰他、鼓勵他,而他卻不對我付出我期望的關懷或承諾。會這麼想,是因為他從來不會在週末(不上班的日子)打電話給我,他總是有理由。連我們的約會,也因為「要省錢」這個理由,給省下來。他不想開車來找我,因為油錢漲價了;不想去約會,因為吃東西太貴了。 我和他之間,只有「我」、「你」沒有「我們」。我說,如果,你只想要繼續保持「我和你」的關係,那就分手吧,我不想繼續了。但如果你要有「我們」,那你要改變;他說,他再想一想。 他若想要改變,我要接受嗎?我想,我不會。我不知道,別人結婚之後過怎樣的生活。不過,我期望可以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空間。但是他要跟他父母同住。我在他家的地位,從他認為我的車子該放的位置可見一斑,我,只能停在車庫外的路邊,因為他家的車庫已經停了自己家的車子。他的錢,要全數繳回給他媽媽,每個月領零用錢花用。還不能養我的寵物,因為他媽媽怕貓、怕老鼠。我只要想到這些,就會非常遲疑,我要跟他結婚嗎? 分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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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