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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11:26:56瀏覽344|回應1|推薦1 | |
在博鰲論壇,習近平提到: 今年,將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完善加大執法力度,把違法成本顯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懾作用充分發揮出來。鼓勵中外企業開展正常技術交流合作,保護在華外資企業合法知識產權。同時,希望外國政府加強對中國知識產權的保護。 感想: 中國的經濟發展已經到了另一個階段。
不要擔心中國會繼續光明正大的偷竊,不管會不會繼續偷竊,自己的財產還是要保護,遊戲規則改變。 為了中國未來的經濟發展,中國必須要保護智慧財產。 ** 未來的國際競爭,關鍵之一是國家的創新能力。 美國商務部下令,即刻起禁止美國企業直接或間接出售通訊設備零組件給中國手機大廠中興通訊。 美國商務部說,中興通訊違反制裁的協議,將美國商品和技術運送到伊朗。去年在德州聯邦法院認罪後,卻未能遵守與美國政府達成的協議,才下達新的禁令。 感想: 智慧財產權是美國用來制衡中國,或平衡貿易,的法寶。 過去也用這個對付過台灣,不過這種「對付」其實是「幫助」,是美國的善意。 參考過去的舊聞:《盜版成創新 台灣特別301中除名》 ** 吳茂昆所做的,可能是台灣未來競爭力的來源。 智慧財產權,我一直不認為是是什麼「財產」。 這是一個鼓勵創新,鼓勵創造的制度。私有財產權和市場經濟的意義,在於鼓勵人才付出,賺錢是一種報酬,實際上是透過他們的產出對其他人造成正面的影響。制度設計重點,就在於「鼓勵產出」,至於公平交易、交換、貨幣、法律保護都是工具而已。 而智慧財產權,就是透過對智慧的產出的exclusive right 排他性的權利的 保障,來換取發明人公開他的智慧。 回到原點,吳茂昆有沒有付出?他是不是得到他應該拿的報酬?他的報酬,能不能對其他人產生正面的效果?如果沒有吳茂昆,清明草會不會成為一個被發展的項目? 新的時代,學校是不是應該扮演更多的角色,還是只是教學單位? 學校技轉中,教授掛名的,不會只有吳茂昆而已。校長掛名或許比較奇怪一點。 不過吳茂昆是因為校長這個角色去強取豪奪?還是一個Sponsor? 可不可以借此教訓,建立更完善的制度? ** 不論是不入流還是爛尾,把吳茂昆和管中閔都變成政治角力的一部分,對台灣都是極大的傷害。 參考我過去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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