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3/21 16:24:01瀏覽844|回應0|推薦0 | |
質詢NCC主委及傳播內容處處長 立法委員涂醒哲今天在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蘇蘅及傳播內容處何吉森處長。涂醒哲表示,醫師若無執照,是不能夠從事醫療行為的,其專業的醫療療效廣告,也只能在專業的醫學期刊雜誌上發表,對象也只是醫師及醫事人員,不是一般民眾;就算醫師有執照,也不能在媒體上作不實療效的廣告,否則是要遭受處罰,這部份均屬衛生署與NCC的職責。 接著涂醒哲表示,類似這種無執照而仍能在媒體上解說的,就屬在電視上天天報股市名牌及解盤的節目。他在去年12月即已召開過記者會,要求政府能對此加以管理,但成效似乎不彰。涂醒哲表示,依據法律規定,要成立合法的投顧公司(非資訊公司),其資本額至少需要2000萬以上,問題是現在在電視上解盤的這些公司,其資本額有符合嗎?這些公司若不是投顧公司而是資訊公司,為何還能在電視上解盤?NCC對此難道都不加以管理?涂醒哲指出,依據金管會所提供資料顯示,從民國98年1月至99年10月底為止,從事非法證券投資顧問而遭金管會移送的件數98年11件,99年10件,共21件,但「已判決數竟為0件」;從事非法期貨顧問而遭金管會移送的件數,98年33件,99年41件,共74件,「已判決數僅為1件」,上述這些非法的「投顧」公司,相信多數現仍繼續在電視上解盤及招收會員,政府相關單位卻未加以處置,只會互相推諉,因而讓民眾繼續受害。 從上次記者會至今,3個月過去了,NCC與金管會對此是否有加以查處及管理?起訴及判決件數各多少?還是只會推拖拉?對此,NCC表示他們會再在向金管會了解。涂醒哲強調,NCC是主管媒體的單位,對這種亂象若不加以處理,就是「借刀殺人」,NCC不能毫無作為,而讓媒體被濫用、被利用。涂醒哲說,媒體是國家第四權,不是在行政權之下,媒體健全與否是重要的人權指標,針對這種不具資格的資訊公司在電視上解盤,NCC 應拿出公權力,負起把關責任,加以管理,甚至處罰。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