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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總統提名恐龍法官,再拉大余文出來頂罪!
2011/04/01 15:01:18瀏覽1135|回應2|推薦3

0401國事論壇: 

半年前,一個三歲小孩被無辜性侵,我們的恐龍法官竟以無法證明其有無意願而發回更審,這事讓許多年輕媽媽憤怒並發起白玫瑰運動,出來上街抗議,要求徹換這些恐龍法官,要求建立檢察官及法官評鑑制度針對這些抗議的聲音及訴求,馬英九回應:「他聽到了」、「司法不應孤立,司法應顧及市民感受」、「承諾汰除不適任法官」,結果今天他卻將應該汰除掉的法官升任為「大法官」,這實在有夠離譜。 

醫學上有老年痴呆症這個病,不過就半年前的事,馬英九就全忘光了?馬該不該去醫院檢查一下?還是如勵馨所言摸摸頭」把台灣人騙過,然後繼續提名恐龍法官?台灣人不是三歲小孩,台灣人的主張很清楚,就是應該要有法官評鑑制度,汰換不適任法官,而不是將不適任法官提名為大法官。 

現在這起提名事件引發全國輿論譁然,群情激憤,馬於是把賴浩敏及從不見人影「放在冰箱」的蕭萬長拉出來頂罪,要他們作「大余文」。不只如此,馬又說邵被外界稱為「恐龍法官」他是看報紙才知道,這更是離譜,因為提名權在總統,總統難道都沒有幕僚及審薦小組?馬英九不只是恐龍總統,更是說謊成性的總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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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rTuforCongress&aid=504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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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冰冰妳在哪?
2011/04/03 10:48

針對邵案

白冰冰妳在哪?

妳怎麼躲不見了

出來說句公道話ㄚ

原來在妳心中只有仇恨只有利益,沒有是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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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綠的亂,藍的爛...亂黨亂民 vs 爛黨爛民!!!
2011/04/02 21:29

在台灣,綠的亂,藍的爛...亂黨亂民 vs 爛黨爛民!!!
馬先生執政三年不到,是不是"無能",我不想評論...
但是連做個稱職的"橡皮圖章"都做不好,實在令人傻眼!!!
整個半調子民主國家...都沉醉在"打混"的氣氛之中!!!
那些盲目,死忠的國民黨員...你們仍然認為馬先生應該參選連任嗎???有勝選的把握嗎???
我看馬先生再不果斷的清除身邊的敗軍之將,敗事之徒,那麼恐怕要向泛藍選民下跪認錯,才能挽回敗局吧!!!  (哈!哈)
要不要陣前換將???另推其他有力人士參選???
盲目,死忠的國民黨員...不要愛之,適以害之!!!  天亡台灣!!!  悲哀!!!

邵燕玲那個三歲女童性侵案...
其實問題很簡單,在美國有種罪行叫做"Sex Abuse",即使是親生父母對未成年的小Baby,有過度的親吻,撫摸,與性暗示的行為,都是犯罪的,如果被任何人發現而舉報,警察會立即登門逮捕加害人,並且是公訴罪,而且刑罰?重,屬於重罪(Felony)...
在美國根本沒有"願不願意"的問題,未成年的小孩,沒有獨立行使權,即使他(她)們願意,你都是犯罪...
有個非常出名的案例...美國Colorado州,一個6歲的金髮電視選秀女孩,失蹤被人發現死在自家的地下室,有被性侵犯的跡象,警探在蒐集所有證據後,將矛頭指向她的父母,但是其父母極力否認,因而又有人密告行兇者是女孩的秀場工作人員,甚至是愛慕者(粉絲),至今十多年了,仍是懸案未破!!!
中文打字速度很慢,案件細節就不多細述了...!!!


總而言之,台灣那個三歲女童性侵案,只要証明那位叔叔確實有"接觸"到女童的身體各部位,即構成"犯罪"!!!根本沒有"願不願意"的問題,更不必管甚麼供詞反覆,那是廢話,也是笑話!!!
這就好像,你殺人"一刀斃命",和砍了對方十幾刀才置對方送命...差別不大,反正對方都是死了,一刀與十幾刀只是細節問題(Detail),對判刑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