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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3 14:11:00瀏覽786|回應1|推薦2 | |
追究責任 實現公義 二二八大遊行暨二二八紀念會 記者會【新聞稿】 日期: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3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 四樓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 主辦:台灣國家聯盟‧台灣228關懷總會 出席講者: 姚嘉文 總召集人 台灣國家聯盟 張炎憲 決策委員 台灣國家聯盟/台灣228關懷總會 理事長 黃昭堂 決策委員 台灣國家聯盟/台灣獨立建國聯盟 主席 吳樹民 決策委員 台灣國家聯盟/台灣社 社長 陳儀深 決策委員 台灣國家聯盟/中央研究院 副研究員 顧立雄 律師 228受難者及家屬 訴訟代理人 說明: 1948年1月,監察委員丘念台來台考察之後的報告呈給國府主席蔣介石,文中說到「二二八台變事實乃官警濫殺於先,迨民眾騷動毆打虐殺之後,軍憲復不顧法紀加以殘殺於後……其他調查未明之被殺民眾全台殆不下二三千人……至有關事變違法失職之上級官吏軍警……從未聞懲治一人。」不論被殺民眾是二、三千人或後來學者研究所稱二、三萬人,畢竟都是官警濫殺、不顧法紀的結果,事後竟然「未聞懲治一人」。 1947年台灣發生的二二八事件,在1990年代雖然伴隨民主化而有一些「平反」,也就是成立基金會接受受難相關人士申請「補償」,李登輝先生以國家元首身份講幾句道歉的話,可是真正的加害者是誰?根據歷史學者的研究,元凶指向蔣介石、陳儀、柯遠芬、彭孟緝、張慕陶等人,諷刺的是,這些兇手不但沒有受到任何司法的究責,蔣介石還被蓋了大廟(紀念堂),好像很光榮地矗立在台北市的精華地帶呢! 作為自然人的兇手已經不在世間,個人方面的刑事追究較無實益,但這些兇手的背後有一個共同的主體,就是當時執政而且至今健在的中國國民黨;1947年2月尚未行憲,是由國民黨全代會「代表人民」行使政權的所謂「訓政時期」、「黨治時期」,所以中國國民黨應該負起(蔣介石應負未負的)指派陳儀來台、乃至派兵鎮壓屠殺的責任,乃毋庸置疑。中國國民黨甚至從50年代開始繼續以白色恐怖的手段統治台灣,也就是犯罪狀態持續進行,使得受害的人民無法提出告訴,當然無所謂時效消滅的理由。 適逢二二八事件64週年,吾人控告中國國民黨的官司正在進行中,吾人要求:(一)中國國民黨應在國內外代表性報紙刊登道歉悔罪啟事;(二)從黨產之中拿出20億元作為國家級二二八紀念館興建、營運之用;(三)中國國民黨現存有關二二八事件以及戒嚴時期「總裁批簽」、中常會紀錄等檔案,應全數交由檔案管理局保存並公開應用;(四)廢除中正紀念堂,改為台灣民族英雄館或台灣民主紀念館。 吾人結合受難家屬並已組成義務律師團隊,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外,並盼望社會各界關懷轉型正義,同步推動特別立法,以速時效。但吾人無法等到特別立法完成再來提起訴訟,畢竟社會觀念的覺醒與法官的人權意識,才是正義得以伸張的主要憑藉;序幕既已拉開,人民主人請踴躍登台! 228當日,包括台灣國家聯盟、台灣228關懷總會、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等眾多民間社團也將舉行大遊行及紀念會,歡迎大家擁躍參加: 《大遊行》 集合時間:2011/2/28(一)13:30 集合地點:頂好商場(忠孝東路四段) 出發時間:下午2:28 頂好商場(集合點)→忠孝東路→復興南路→八德路二段→八德路一段→忠孝東路一段→林森南路→青島東路→中山南路→景福門→凱達格蘭大道(終點站) 《紀念會》 時間:2011/2/28(一)16:00~17:30 地點:凱達格蘭大道 活動:音樂會,體驗「魷魚糜」(請自備環保餐具) 贈品:姚嘉文著「台灣建國論」500冊,送完為止。 連絡人 李邦孚 0933-71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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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