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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6 12:11:36瀏覽644|回應0|推薦0 | |
沒錯!收個掛號信也要留下身分字號啦!當然這是指代收人(本人也要嗎!?)
從小領掛號信都是拿家人的印章來簽收,這次聽郵差說代收人要留下姓名與身分字號,還是頭一次呢! 所以就打給中華郵政去詢問此問題,是否涉及隱私!而對方的回答可歸納為: 1.是的,為了事後遺失查詢之用 2.但不見得只有一種方式,共有二種: .收信人印章簽收【記得小時後隨便任何人的印章都能簽收】 .代收人姓名與身分字號【字號前英文字可省略,此數字為出生地】 問題似乎解決了,下次再使用看看!! PS.如果我是氣呼呼的打去的話,也許也能解決問題,但沒有必要!因為只是簡單的程序問題,幾句話就能解決的,何必氣呼呼呢!且還有害健康呢! 只是想不透社會新聞上只為一些雞毛小事也能大打出手,甚至殺人放火,我真是想不透呢!套用前陳總統名言「有那麼嚴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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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