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神峰通考》卷二: 五星論
2013/01/12 23:10:45瀏覽1885|回應1|推薦11

16.五星論

金星論 

 

夫金者,西方白帝之神,金天氏執矩司事。

 

張晏曰:金為義,義者成。成者方,方矩行。
收斂之令,主肅殺之權,執性堅剛。
春月見之,性柔體弱,常用日時坐命處,以生旺助其柔性,
見木多則反成銼志,
謂春乃青帝行權,木神用事,更加木盛,則金治之無力,
所謂執力小,而不能負重也。

《五行大論》曰:

「水近木遠,剋其無門。火多則溫其性,煉其形。」
謂在春月,尚有餘寒之氣,而其本性,正居柔之中,當貴乎火之暖氣也。
「水多則其性愈寒,其力愈熾。」
謂在春月性柔體弱,加以水增其寒勢,不能施鋒銳,
然則惡乎水盛也,金見乃助其形,若無火徒加金鐵,反為無用失類之狀。然則金能助形,又見火以煉之,土厚養其性,
助其形,治其水,得其體白形剛,設使土盛亦不利焉,
謂春月乃木旺時,土散塵飛,厚而不寒,當喜水去矣。

 

「夏月之金,性尚在柔,未執方,猶嫌死絕,
貴乎旺相,見木助火,傷形剋體。」
謂夏月乃赤帝行權,火神用事,當是木槁,
無刑並遇其火,則火性愈猛,故為傷形剋體。
若以見火多,卻為不厭,性溫體潤肌膚。
土盛火暴,執方不能自化,展轉無剛革之威。
時當夏月,土多則成滯金,助體剛形飭自立,
時有當權火氣,出乎自然變化也。

 

秋日秋金,當權乘勝,
經曰:「金氣肅而雕萬物,木多則反傷斧斤。」
謂秋乃白帝行權,金神用事,時雖木死,琢之不難,
謂有取而轉進退,則反費精神。
《五行大論》云:「猶石鼯之畏貪,若靈龜之曳尾,
金多愈剛,剛而必折,謂乃本性本權,更加本形相助,
失乎旺,旺則極,極則反於造物不耐扶。
若琉璃火盛,可以成形。」
謂時當暴亂,須用物以制其暴性,性肅則形成,形成則可施鋒銳,
有鋒銳可施,收斂之功,水潤體光,水白金清,精神銳秀,
執性不剛,物無反惡,
土盛生金,其性愈隆,物能稼穡,形成所執,物有所成。

 

「冬月之金,形寒性冷,水秀金柔,
木多不能琢削之功,反成無用。水盛則金氣愈寒。」
謂冬月乃黑帝行權,水神用事,加之以水,則金寒水冷,不能執化。
火多性溫體健,物當成器,鋒銳可施,時隆財相,
金見聚氣,則形微氣盛也,
土多制水生金,生不寒、體不懦,
加之火助土厚,則子母俱有成物之功,
可以成剛,可以成銳,吉無用不利也。

 

 

木星論

 

夫木者,東方清帝之神,庖羲氏執規司事。

 

張晏曰:
木為仁,仁者生,生曰員,故曰規

行生泰之權,持華秀之令,春月得之,漸有生長之象。
 

孟春之令,猶有微寒,當用火以溫暖,則木無盤屈之拘,當有舒泰之美。
當春木,陽壯物渴,藉水資扶,益加秀茂。

 

夏月之木,根燥葉乾,盤而且直,屈而已伸,水滋其形,而無稿巧。
水病水死,救之無功,水生水旺,滋之有力。
蓋謂衰不能救旺中之鬼也。

 

又云:
勺水不能生木,然用生旺,金多木能成器,
時當赤帝行權,土養無水潤成其木也。

木助木以成林,徒逞鬱鬱之觀,終無結果之成。
若居夏季,見金相成,時乃金相,得之已成形,
謂金相能施功,可成琢削之象。

 

秋月木氣漸寒冷,木漸凋敗。
初秋之時,火勢未衰,猶喜東木以相資。
仲秋謂木之到秋中,果已成實,葉以凋零,當用金以琢之,乃成物狀。
秋深近冬,漸漸嚴氣,畏之以水,見水愈寒,喜之以火,
見火溫暖,木並成林,則上乘而下滅,
謂秋木成林,上乘者而禽歸之棲也,下滅者百草不能生也。

 

冬月物藏伏時,氣已歸根,用多土以掩之,則根深蒂固,
水多氣冷,根損形亡,
謂當時黑帝行權,水神用事,正冰霜欲結,
更加之以水,則根不能存,形必亡也。
火見交加,卻謂濟物,
謂冬氣已寒,得火成溫暖之氣,
則木之根莖,吾知其無冷損之害,可以濟物,喻如寒木向陽也。

 

 

水星論

 

夫水者,北方黑帝之神,高陽氏執權司事。

 

張晏曰:
水為智,智者謀,謀者重,故曰權。
行嚴凝之令,主殺物之權。
執性不定,決諸東則東流,決諸西則西流。

 

春月之水,性濫滔淫,加之以水,更逢生旺,必有崩堤潰岸之勢。
經曰:滔滔不止,必有自溺之憂,喜逢土止,而無氾濫之患。

 

夏月之水,執性歸源,時當涸際,而無氾濫之患。
謂夏乃赤帝主權,日炎物燥,當用水潤,
到此之時,若施一滴之功,可澤十里之潤,貴乎水助也。

 

秋月之水,母旺子相,表裡光瑩,
遇金助則子母俱和,而金白水清。
謂秋金旺,金能生水,則水更遇相會,則曰子母和會,而金白水清也。

 

冬月之水,其形得地,其勢得時,火氣減而寒氣增,
大寒凜凜,不結冰凝,水本不死,水結冰凝,而曰死也。
遇火則增暖減寒,而性狀不凝不結,
謂冬水勢寒,更加水則愈冷,惟喜在於火木也。

 

 

火星論

 

夫火者,南方赤帝之神,神農氏執衡司事。

 

張晏曰:
火為禮,禮者齊,齊者平,故曰衡。
行炎陽之令,主成齊之權。

 

生當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
加以生旺,損物損身,
得以死絕,明晦繼傳,
見木則愈加輝煌,抱薪救火,則火勢增炎。

 

夏月之火,執力行權,
輝煌則失之易滅,掩藏則可以無殃,
見休囚,乃曰成功不退,
逢生旺,謂之不息,
炎炎火減其勢,終無自焚之咎。
木助其炎,必主夭折。
逢金無水,難成造物之功,
有水有金,必作良工之巧。

 

秋月之火,性息體休,終歸晦地,
見生旺又似東行,逢死絕愈增晦味。
木助其體,晦而復明,
土閉其形,內明外暗,
土木或加,光而且曄,晦而且明,謂秋火本晦,
若見生旺,又加太陽東出之光,且死絕失之本暗。
喜木生,惡土掩。
若有土更有木,又為喜。

 

冬月之火,鬼旺身衰,韜光晦跡,
暑氣絕而寒氣增,惡死絕而好生旺。
遇木生,則照而無晦,
逢水愈減其光,謂冬月寒氣增,則火死。
得木生,因之以成形。
金多反慮,旺成為昌,謂火死難以施力,不利見金也。

 

 

土星論

 

夫土者,中央黃帝氏之神,軒轅氏執繩司事。

 

張晏曰:
土為信,信者誠,誠者直,故曰繩。
居五行之中,行負戴之令,主養育之權。
三才五行。皆不可失。
得高下而居位,居四季而有功,
金得之鋒銳愈剛,火得之光明照燭,
木得之英華越秀,水得濫波不泛,
土得之稼穡豐隆,
旺之不息,必能為山,
散之不聚
 ,必能為地,
用之無窮,生之罔極,土之謂也。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ejaVu&aid=7220545

 回應文章

水 羚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祝福
2013/01/27 22:59

祝您新年如意  闔家吉祥

 

Sugar DejaVu(DejaVu) 於 2013-01-31 07:05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