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神趣八法 有類屬從化反照鬼伏
《三命通會》卷六:80~83 神趣八法
「類象」者,乃天地一類也。
如春生人,甲乙天干、地支寅卯辰全,無間斷破壞,謂之「奪東方一片秀氣」,
最怕引至時為死絕之鄉,謂之「破了秀氣」。
運至死絕,則不吉。
或時上年上引生旺,為之秀氣加臨,十分大美。
「屬象」,乃天干甲乙木、地支寅卯未全者,是也。
「從象」者,如甲乙日主無根,
地支全金、謂之從金,
四柱純土、謂之從土,
四柱純水、謂之從水,
四柱純木、謂之從木,
只有秀氣者、吉,無秀氣者、不吉;
或天干有甲己字、或有根者、不吉;
其從火者,大旺運吉,死絕地凶。
「化象」者,
乃甲乙日生人,在辰戌丑未月,天干有一己字、合甲字,謂之甲己化土,喜行火運;
如逢甲乙木生旺運、化不成,反為不吉;
己字中露出二甲字、謂之「爭合」,
有一個乙字露出、謂之「妬合」,為破格、不成。
「照象」者,
如丙日、巳午未年月日遇,時上一位卯木,謂之「木火相照」,甚吉。
如壬癸日、申子辰全屬象者,遇上一位金,謂之「金水相照」,大吉。
年天有照者、亦吉也。
「返象」者,
乃所謂值月令用神、引至時上一位為絕之鄉,謂之「用之不用」,皆為返運,
又遇返之太甚,則不吉。
「鬼象」者,
乃秋月生甲乙日,地支四位純金,謂之鬼象,
只要鬼生旺運、皆吉,怕見至死絕之鄉、而又身旺,則不吉。
(甲乙生春遇金、為官,生秋遇金、為鬼,身旺為官、身衰為鬼。)
「伏象」者,
乃寅午戌三合全,又值五月生逢壬日,而天干無丁字透露,
乃取午中有丁火、合壬水而伏之。
所謂伏象,運至木火之鄉、皆吉,只愁水旺之鄉、則不利也。
11.論格局生死引用
夫格局者,自有定論,今略而述之。
印綬見財、行財運、又兼死絕,必入黃泉,有比肩庶幾有解。
正官見殺及傷官、刑沖破害,歲運相併必死。
正財偏財,見比肩分奪、劫財羊刃、又見歲運沖合,必死。
傷官之格,財旺身弱,官殺重見、混雜沖刃,歲運又見必死,活則殘傷。
拱祿拱貴填實,又見官空亡沖刃,歲運重見即死。
日祿歸時,刑沖破害、見七殺、官星空亡沖刃必死。
殺官大忌,歲運相必死。
其餘諸格,並忌殺及填實,歲運並臨必死;
會諸凶神惡殺,〈勾絞〉〈空亡〉〈吊客〉〈墓病死〉官諸殺,十死九生。
官星太歲、財多身弱,元犯七殺,身輕有救則吉、無救則凶。
金多夭折、
水盛飄流、
木旺則夭、
土多痴呆、
火多頑愚,
太過不及、作此論,
一不可拘、二須敢斷,必須理會推之,求其生死決矣。
12.論征太歲
征者,戰也;如臣觸其君,乃下犯上之意。
「日」干支沖剋「太歲」、曰「征」,
「運」之支干傷沖「太歲」、亦曰「征」,
「太歲」干支沖「日」之干支者、亦曰「征」,
但看八字有無救助,仔細推詳,百發百中。
「日」干支合「太歲」干支、曰「晦」,
「大運」合「歲干」者、亦然;
遇此者主晦氣,一年反復、欲速不達。
假如【乙丑、乙亥、壬申、乙巳】(#淵:704#201,1829/11/7同,乙丑應為己丑之誤)(#7012136-2),
傷日傷官
乙壬乙己
巳申亥丑
運行【辛未】、【丙寅】年,(38歲)
日干之【壬】剋太歲之【丙】,
日支【申庚】剋太歲之【寅甲】,
又且【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
行【辛未運】,合太歲【木局】之傷官;皆為不吉。
其年【甲午月】火旺,戰剋【己土】,【乙木】生所為戰,故死於非命也。
13.雜論口訣
(與《三命通會》卷十{巫咸撮要}第二段 部份文句相同)
1.
看子平之法,專論財官。
以月上財官為緊要,發覺在於日時,要消詳於強弱。
論官星不論格局,論格局不論官星。
入格者,非富即貴。
不入格者,非夭即貧。
2.
官怕傷,財怕劫。
印綬見財,愈多愈災。
3.
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若非疾病傷身,必當官訟囚擊、子傷妻傷。
傷官見官,原有者重,原無者輕。
傷官見官,重則遷徙,輕則刑責。
傷官見官,心地勾曲,詭譎多詐,傲物氣高者,以為天下之人不如己,貴人憚之,小人惡之。
傷官用財者富,傷官劫財者貧。
4.
年上傷官、富貴不久;(《三命通會》作:父母不全。)
月上傷官、父母不完;(《三命通會》作:兄弟不完。)
日上傷官、難為妻妾;
時上傷官、子孫無傳。
歲月傷官劫財,生於貧賤之家。
日下時中有財官,先貧後富。
歲月財官印綬,生於富貴之家。
故日時傷官劫財,先富後貧、傷損子息、無晚福。
故傷官見官、官殺混雜,為人好色多淫、作事小巧寒賤。
5.
乙木巳上為太乙(貴神)、亥上登明(亥為登明),男好色女淫賤。
6.
官殺混雜,有財者吉,無財印者凶。
7.
但看
財命有氣,縱背祿而不貧;
財絕命衰,縱建祿而不富;
8.
劫財敗財,心高下賤,見者主貪婪。
9.
鬼中逢官須逼迫,
彼剋我兮貴、我剋彼兮富,
彼生我兮,以仗母力,長我精神;
我生彼兮,常懷逼追。
10.
財入月令,勤儉慳吝。
柱有劫財、比刃多者,刑父傷妻,不聚財也。
路技商賈、須觀落地之財,
宰相須看得時正祿。
11.
七殺梟重,走偏他鄉之客。
傷官劫財,瞞心負賴之徒。
12.
重犯〈財官〉者、貴。
重犯〈亡神〉者、夭。
13.
七殺宜制,獨立為強。
明殺合去,五行和氣春風。
暗殺合來,刑傷害己。
時殺喜沖喜刃,無制、女多產厄,男犯刑名。
14.
二德無破,女必賢良,男多忠孝。
15.
傷官用印,去財方可馳名。
傷官用財,傷官處須當發福。
16.
入格清奇者富,入格不成者貧。
一格二格,非官即相。
三格四格,財官不純,非隸卒多是九流。
17.
六陰朝陽,季月須作印看。
18.
吉神惟怕破害,凶神不喜刑衝。
19.
財官印食,定顯慈祥之德。
傷官劫刃,難逃寡惡之名。
20.
沖天無合,乃漂流之徒。
六壬趨艮,逢亥月者貧。
21.
馬落空亡,操心落魄之人。
22.
離祖月沖逢沖,
過房殺帶三刑。(卷三:19.論命細法:「過房七煞帶三刑,母明父暗是偷生」)
母明父暗,多是偷生。
財印偏官,庶出已定。
23.
干頭威烈,蓋伯牛怨於蒼天。
時日沖刑,難免卜商莊子之嘆。
24.
刑多者,為人不義。
合多者,疏皆亦親。
合多主晦,
沖多主凶。
25.
辰多好鬥,戌多好訟。
辰戌魁罡,多凶少吉。
26.
日時空亡,難為妻子。
交馳驛馬,別土離鄉。
27.
食神干旺,勝似財官。
順食者,食前方丈;
倒食者,簞食豆羹。
食衰梟旺,不死也災。
28.
水潤下兮,文學顯達。
土稼檣兮,富貴經商。
29.
金水雙清而為道。
火土混濁而為僧。
30.
子午最嫌巳亥,
卯酉切忌寅申。
31.
巳入亥宮,見陰木終為損傷。
時逢丙食,則冠帶簪纓。
32.
五行絕處,即是胎元。
生日逢之,名曰受氣。
33.
化者有十日:
甲申、乙酉、庚寅、辛卯、壬午、癸未、丙子、丁丑、戊午、己丑、
八字須不入格,富貴亦是盈餘。
34.
另有福德秀氣,各有天神地祇。
35.
論化之格:
化之真者,名公巨卿。
化之假者,孤兒異姓。
逢龍即變化,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又有
冬逢炎熱、夏草逢霜、陰鼠棲水、神龜宿火,
有合無合,後學難知,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且夫論格局者,明有定例,撮口訣者,略大一二,
當謂諸賢經旨,無合取用,庶可易運,道無窮合,學無止法,
經云:『更能絕慮忘思,鑑命無差無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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