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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2 21:22:34瀏覽321|回應0|推薦0 | |
民進黨執政時,交通部在93年提告,訴請中廣返還其名下北縣八里鄉中山路面積2.62公頃的16筆土地,土地為國有,但中廣將該批土地登記為所有權人。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改判交通部全部勝訴,「中廣」應塗銷土地所有權登記,並返還土地。 藍色蜘蛛網6
〔摘要7.22.2010自由 楊國文、王寓中、林美芬、李文儀、陳珮伶〕從民進黨政府時代即展開的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訴訟,昨出現重大進展。 民進黨執政時,交通部在93年提告,訴請中廣返還其名下北縣八里鄉中山路面積2.62公頃的16筆土地,土地為國有,但中廣將該批土地登記為所有權人。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改判交通部全部勝訴,「中廣」應塗銷土地所有權登記,並返還土地。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林永瑞昨晚只表示,等看到法院判決書後再研究如何處理。國民黨是否履行去年「敗訴即放棄上訴、還地」的承諾,引發關注。 原為國民黨「黨營」的中廣,雖已在96年出售給趙少康,但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去年十二月卅日曾宣示,仍在訴訟中的黨產爭議案件,未來只要法院判國民黨敗訴,國民黨就放棄上訴。金所指的黨產爭議案件,主要就是中廣訴訟中的三件土地案,包括昨天宣判的八里段16筆土地在內。 這塊土地的市價,房仲業者推估,標價每坪約13.1萬元,約是公告現值每坪八萬元的1.6倍。中廣這塊地共2.62公頃,這塊中廣土地總價約12億元左右。 交通部在訴狀中指出,中廣是國民黨「黨營」事業,依法不能徵收土地,政院因委任中廣處理國內外政令宣導,因此編列預算,於55年間依電信法徵收八里16筆土地,供中廣建台使用,但並無移轉所有權意思; 中廣卻在該批土地登記為國有前,竟分別於60年、64年間,先做所有權及「分割轉載」登記,故訴請法院判決中廣返還該16筆土地,並塗銷所有權登記。 交通部上訴高院後,高院合議庭認定,國家在土地完成徵收後,即取得土地所有權,屬於「原始取得」,不必經登記手續,且交通部基於監督中廣經營電信事業地位,而准予中廣聲請徵收土地,並非受中廣委任,雙方無委任關係。 至於中廣在該十六筆土地登記為國有前,以徵收名義逕行登記中廣為所有權人,違反修正前的民法第759條規定,無法律效力,判決交通部全部勝訴,中廣應塗銷土地所有權登記。 參考資料: 馬以南被爆關說小叔當校長〔摘要7.22.2010 蘋果〕馬英九總統大姊馬以南,昨遭《壹週刊》爆料,向教育部長吳清基關說,希望她小叔馮丹白出任明新科技大學校長;也以特權要求台北市立兆如安養中心,派三名外勞全天候照顧她婆婆。 馬以南昨下午委由北市議員、律師賴素如到士林地方法院自訴《壹週刊》涉及加重誹謗罪。《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昨說,針對明新科大的報導,記者有問吳清基、明新科大榮譽董事長王廣生,他們沒否認曾經處理此事。 安養院部分是民眾投訴案件加以報導;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報導也指民眾投訴馬以南利用特權,命兆如安養中心派遣三名外勞、二十四小時照顧她婆婆。
1. 馮丹白,是不是靠馬以南「關說」而當校長,並不重要。重點是,1.他是不是國際上一流的學者? 2.有沒有在國外一流大學當過系主任? 3.有沒有得過「師鐸獎」? 2. 任何台北市民都可以申請進入台北市立兆如安養中心,問題重點是,是否有用特權:派遣三名外勞、二十四小時照顧她婆婆?這不是台北市政府說了算,監察院、特偵組、廉政署應該調查清楚,給社會交代。 3. 馬英九是總統,現在是全台灣最大隻的權貴階級,家人隨意興訟、不尊重言論自由,就是「以大欺小」,動用公權力壓迫新聞媒體、殘害新聞自由。 4. TVBS2100的名嘴們,惡意栽贓白文正「包養」張俊彥,故意逼害白文正去自殺。全台灣的檢察官都不起訴名嘴們「惡意毀謗致人於死」,顯然,台灣言論自由的法益高度,遠遠勝過傷害權貴階級。 5. 權貴階級,一定要有被新聞媒體抹黑、栽贓的雅量。這種「雅量」,就是民主政治的精髓。 6. 陳致中如果告壹週刊,也是沒有當權貴的雅量,不配當反對黨的意見領袖。從沒聽說過美國總統的家屬被媒體栽贓,就去告媒體的。 7. 新聞媒體的天職就是要監督權貴,按照權力的大小,來做比例分配,權力愈大的人應該接受愈嚴苛的監督。陳致中本來已經算平民,因為出來參選市議員,因此變成小權貴,媒體監督理所當然。 8. 傳播學者沒有出來維護新聞自由,沒有公開與壹週刊站在一起,這就是不專業,也是一種瀆職,當然也是沒有社會正義感的表現。 9. 可以監督新聞媒體的,不是政治權貴,是新聞學學者與社會大眾。社會大眾認為,壹週刊報導得不夠詳盡,不如花花公子、獨家報導,違背新聞專業。應召男與5000元便宜的應召女親熱細節、錄音或畫面沒有公布,實在太不專業。 10. 獨家報導,把璩美鳳的光碟公布出來,就相當地專業。有憑有據,徹底揭露權貴的虛偽、偽善,這就是沈野令人敬佩的地方。 11. 絕大多數的權貴階級,都非常地骯髒,善於偽裝欺騙、不守信用、賣不沾鍋、說話不算話、官商勾結、習慣說謊、白賊、勾結黑道……,因此,新聞媒體有責任,用半根鵝毛,推測出整隻鵝的醜態。 12. 新聞媒體,也是一種權貴,也應該互相監督,新聞媒體的主管有沒有上酒家?找傳播妹?到薇閣?也要嚴密的監督。目前,絕大多數新聞男性從業人員都有召妓的生活習慣,竟然沒有媒體互相揭露,相當的不要臉。 13. 新聞媒體學者,不知道絕大多數新聞男性從業人員都有召妓的習慣,這就是不食人間煙火,應該多多請教李四端、唐湘龍、陳揮文……的生活經驗。 14. 馬英九與陳致中的權力大小,相差非常地懸殊,新聞媒體應該依據「比例原則」來報導。馬英九也曾經鬧出巧克力緋聞、富邦招待所…,但是,壹週刊沒有深入報導,不符合比例原則,就是不專業。也許,壹週刊收了國民黨「黨產」的好處。 15. 黎智英,是媒體權貴,召妓頻率有多高?自由時報沒有清楚地報導,就是不專業,不敢監督媒體權貴,失去社會正義感。 馬總統的假司法改革〔摘要7.22.2010林濁水蘋果〕法官集體貪污,馬總統和賴英照都以「震怒」來呼應人民的憤怒,總統更下令成立過去被自己否定、被國民黨立委封殺的廉政署。 長期以來法官貪腐路人皆知,馬、賴2人都是法學出身,一個當過大法官又兼任司法院長,一位當過法務部長,卻都好像第一次聽到,未免震怒得太做作、太演戲了。政界講究表演,2人不能免俗。怕的是馬的改革,也和過去一樣是玩假的。 其實有效而且根本的改革方案,早在翁岳生當院長時就有了。他提出了「法官法」、「刑事訴訟制度」、《法院組織法》的配套,並在立法院討論好幾年。這方案受到學界、司改界的支持,實在不勞賴院長當做「新學問」再演研究2個月的戲。 只因這些法案,嚴重影響到許多法官、檢察官的既得利益,於是和國民黨利益共同,密切結合,成功地在國會中擋了下來。 如「法官法」,檢察官和考試院是阻擋主力,但在2007年支持檢察官的法務部和考試院都已經讓步,立院一讀審查會也通過,但二讀仍被國民黨黨團硬生生擋下來。立委陳健民,領頭擋這些法案賣力有功,國民黨酬庸他去當監委。 等到熟悉官場的賴英照取代翁岳生當院長,改革法案就此停擺。遇到重大貪瀆或司法傷害人權事件民怨高漲時,馬、賴2人便進行民粹式的假改革。馬的傑作是主導讓官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變成「官員財產來源不明無罪化」。 在縮短訴訟時程,賴英照則是捨刑事訴訟程序和《法院組織法》的根本解決,而採《速審法》的方式來鋸箭。這都是典型的假改革。 香港廉政公署發揮作用並不在名字叫廉政公署,而在於幾個配套: 1.直屬特首(過去是總督),位高權重;2.是獨立機關,不受其他部門牽制,但接受外部監督;3.成員在既有官僚體系之外,避免人事包袱;4.在法律上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配套。 如今馬總統的廉政署,這些配套全部從缺:1.隸屬法務部,是總統、院長、部長下的四級機關;2.不是獨立機關,又欠缺外部監督機制;3.從既有官僚中晉用人員,政風人員和中部辦公室是其主幹。4.法律的配套是「官員財產不明除罪法」。 少了香港的配套,廉政署跟既有的調查局根本沒什麼差別;實在疊床架屋。現在台灣問題是法官、官員犯案官官相護,但在既有的檢調機關外再浪費國家資源,增設高達400多人的龐大機構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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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