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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23:58:27瀏覽368|回應0|推薦0 | |
北市一名久病男子,因經濟困頓,加上身體多處病痛還需洗腎,昨晨竟在住家引爆瓦斯自殺,被燒成焦屍,氣爆大火波及左鄰右舍,甚至毀損對街古蹟,街坊說:「好像原子彈爆炸!比大地震還恐怖!」初估損失超過百萬元,男子也慘死屋內。 人間小愛81 【摘要9.15.2009蘋果╱台北】北市一名久病男子,因經濟困頓,加上身體多處病痛還需洗腎,昨晨竟在住家引爆瓦斯自殺,被燒成焦屍,氣爆大火波及左鄰右舍,甚至毀損對街古蹟,街坊說:「好像原子彈爆炸!比大地震還恐怖!」初估損失超過百萬元,男子也慘死屋內。 里長指出,日前曾聽聞死者嚷著:「這樣活著也沒意思,乾脆死了算了!」加上死者近期常抱怨生活走投無路,數度提及欲自我了斷,警方研判,死者應是自殺引爆瓦斯。 趕來的范妻目睹現場慘狀,則難過地說,在此租屋開店十多年,去年中丈夫為向兒子要錢,嚴重衝突後把她與子女轟出去,「怎知現在竟會這樣!」因禁不住打擊,隨後也昏厥送醫。 對此律師姚本仁提醒,因自殺造成他人財損或傷亡,已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縱然當事人已亡故,檢方不予起訴,若子女、配偶因此繼承其財產,仍有義務在限定繼承下,賠償受害者,呼籲有類似際遇者事前應三思,勿因衝動斷送寶貴生命,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並牽累家人。 參考資料: 外甥女的暗夜哭聲【摘要9.15.2009葉毓蘭 蘋果】上周台中市發生一起舉家燒炭自殺,3死1獲救的悲劇,現場留下遺書:「爸媽如果要怪要恨,就去恨那些害死我們的法官吧。」這3條人命為何就這樣消失了?! 唯一獲救的莊姓男子醒來後提到「夫妻遺失證件被詐騙集團冒用,致官司纏身,屢跑法院身心俱疲。」原來莊某和妻子身分被盜用後,被以詐欺移送,分別各有4件、7件詐欺案件,隨時要被全省檢警傳訊,其中甚至已有判刑確定者。 法官、檢察官提到:「當事人若自認含冤莫白,有上訴、舉證等方式救濟,自殺不能解決問題。」或云:「這些案子的刑罰都很輕,多半判以罰金或拘役,實在不應該走上絕路!」淪為人頭帳戶的「被告」耳裡,是多麼冷漠而冷血,因為他們原本就是被害人啊! 姊姊送去佛光山佛學院進修7年的外甥女,全然不食人間煙火,在求職時被詐騙集團,以需要測試能否薪資轉帳,騙走她只有3百元存款的提款卡,沒幾天光景,她的帳戶,已經被詐騙集團有效率的使用。發現受騙之初,母女在當地報案屢屢遭拒,等到帳戶遭列為警示帳戶凍結後,來自全國各地的警察單位,三天兩頭傳訊的通知,讓她必須南北奔波,敘述她如何被騙的經過。 外甥女的案子是否會被起訴,仍不得而知,朋友告訴我:「那個檢察官告訴我失業已久的親戚:『政府作了這麼多宣導,你還甘心被詐騙集團利用,當然有罪!』就這樣判了6萬元的罰金。」哪裡能夠同理,長期失業的被害人為了找工作,不要說交出提款卡,連身分證都有可能交出! 外甥女跟我分享這段時間的心情: 因為當她被移送,當莊先生被判刑後,在官方紀錄上,警察、檢察官和法官都已經完成偵查起訴,這些詐騙案已經結案,各自獲得應有的績效,而那些真正從事犯罪的專業詐騙者,還在大陸或其他地區安心地享受他們的犯罪所得。詐騙如此猖獗,司法諸公們,可曾聽見這些被誣為被告的被害人的暗夜哭聲? 災民涉嫌偷竊的背後 【摘要9.15.2009自由◎ 張烽益】一位小林村災民到台北,在找不到朋友,也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涉嫌偷竊機車代步,若不是警方注意到他光腳且衣服破爛,加以攔檢,未來的事情發展恐難預料。為何這個小林村的年輕人,在慘遭滅村後並失去工作,必須千里迢迢北上尋職? 勞委會在當地的就業服務機構,即使不能提供在地的短期或長期工作機會,也應該可進行跨區域的就業媒合才對,顯見當地就業服務體系失靈。勞委會這次關於災區重建,對災民最直接的協助是,「八八臨工專案」與「天然災害臨時工作津貼」。其中「八八臨工專案」由於是採取「當天登記、當天上工、當天發薪」的方式,結果竟產生災民當天下工之後,晚上直接睡在鄉公所,以免隔天登記搶不到名額的離譜情況。 由於勞委會規定,每鄉鎮每天兩百個名額,但許多鄉鎮公所根本沒有前瞻性與永續性的規劃能力,所以鄉鎮公所派任的工作,毫無系統性規劃,胡亂指派,導致發生臨工罷工事件,另外也產生重災區僧多粥少、輕災區浮濫發給的現象。 災民在面對唯一的生產工具—土地,已被大自然吞沒,災民後續的生計該如何維持?該如何協助災民自立地靠自己站起來?讓更多專業社區工作者投入,組織當地居民組成在地NGO,發展出在地性的「社會企業」,以解決災民的失業問題與永續發展在地經濟,恐怕才是災區重建最大的課題。 (作者為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全文請見「南洲山房」部落格) 阮為何跳天橋 【中國時報2009.09.15摘要】「抗爭,或許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法,重來一次,我還是會這麼做。」六年前,帶著女兒作勢跳天橋抗議的阮姓男子,回復正常生活後,不後悔地認為,當年抗爭的決定沒錯! 我們的社會真的只有靠抗爭,才能解決問題嗎?阮姓男子是油漆工,工時無定,但他不是為了生活過不好而抗爭,他抗爭的理由很簡單:同居女友生下女兒後,跑了;女人跑了不打緊,問題是女兒竟成了黑戶。 從八十五年到九十二年他跳天橋抗爭時,已經七年了,女兒準備上小學,黑戶的意思是她女兒,連正常上學的權利,可能都要被犧牲;跳天橋抗爭後,他被羈押兩個月,女兒被送去寄養家庭,問題還是沒解決,拖了一年多才取得生父認領登記,兩年多前法院才裁定監護權,他的女兒從一個不懂事的小女娃,已經成了國中大女孩了。 平常人不會理解弱勢民眾生活的苦,女兒送到寄養家庭的半年,阮姓男子心如刀割,卻無能為力。問長大後的大女孩要做什麼?她說,「當總統,什麼事都不必做。」。「民眾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千萬不要讓這句話,最後成了謊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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