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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節義傳之十四/郃陽友娣
2012/10/12 04:00:00瀏覽42|回應0|推薦0
  友娣者,郃陽邑任延壽之妻也。字季兒,有三子。季兒兄季宗與延壽爭葬父事,延壽與其友田建陰殺季宗。建獨坐死,延壽會赦,乃以告季兒,季兒曰:「嘻!獨今乃語我乎!」遂振衣欲去,問曰:「所與共殺吾兄者為誰?」延壽曰:「田建。田建已死,獨我當坐之,汝殺我而已。」季兒曰:「殺夫不義,事兄之讎 亦不義。」延壽曰:「吾不敢留汝,願以車馬及家中財物盡以送汝,聽汝所之。」季兒曰:「吾當安之?兄死而讎不報,與子同枕席而使殺吾兄,內不能和夫家,又縱兄之仇,何面目以生而戴天履地乎!」延壽慚而去,不敢見季兒。季兒乃告其大女曰:「汝父殺吾兄,義不可以留,又終不復嫁矣。吾去汝而死,善視汝兩弟。」 遂以繈自經而死。馮翊王讓聞之,大其義,令縣復其三子而表其墓。君子謂友娣善復兄仇。詩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季兒可以為則矣。
  頌曰:季兒樹義,夫殺其兄,欲復兄讎,義不可行,不留不去,遂以自殃,馮翊表墓,嘉其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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