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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遜了吧,「王六點」!★電小二拉拔
2013/09/11 09:01:41瀏覽4417|回應22|推薦59

 

機場歡迎王金平回國的群眾中,有人舉了一塊牌子,如果沒有看錯的話,上面寫的是:

 

「不做中國奴,要做台灣王」!

 

原來,王金平在路竹鄉親眼中,居然是「台灣王」.至於「中國奴」的意思,應該就是不做中華民國的官,還是,不當中華民國的奴才?現在馬上不當奴才了,可不是正中下懷.

 

當然把「中國」認定為「中華民國」或許還是高攀了,人家作興根本不承認「中華民國」.

 

王金平是見過大場面的人,機場聚集區區兩千多人,不應該讓王金平覺得激動,但是看着稿子照唸,短短幾分鐘的六點聲明,王金平幾乎一路都在吃螺絲,分明顯得有點結巴,可見儘管有備而回,心境並不平靜.

 

看到王金平講完話,大步走向迎接他的群眾中取暖,然後落寞的登車離去,突然覺得,這個七十幾歲依然棧戀不去的立法院老院長,與大清咸豐年間「不戰、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的兩廣總督葉名琛,似乎頗有幾分神似.

 

葉名琛在鴉片戰爭與英軍對峙的過程中,口氣強硬,但是一無作為,廣州城破被俘,被英軍移送印度,葉名琛還自備糧食,號稱「恥食敵粟」,途中不但賦詩見志,猶作書畫,自署「海上蘇武」,最後絕糧而死.

 

曾任大清帝國駐英、法、意、比四國大臣薛福成曾經稱譽葉名琛「相臣度量,疆臣抱負,古之所無,今亦罕有」,但是「由今觀之,甚無謂也」.

 

仔細拜讀「王六點」,跟「六不總督」葉名琛倒是頗有異曲同工之妙,玄妙,莫名其妙.

 

歸納一下王金平的「王六點」,大抵就是:「不戰、不和、不辭、不退、不降、不走」:

 

一、人民期待司法改革.王金平恰好做了最壞的榜樣.

二、承認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曾勇夫及高檢署陳守煌檢察長,但是並非關說.

三、特偵組對五院院長無調查權,最高法院檢察署對立法院無行政監督權.

四、特偵組非法監聽、洩密,既違法、又違憲.

五、因此,非法指控,不能接受.

六、大大有功於黨,黨不要破壞團結、造成分裂.

 

「王六點」所透露的訊息,不是王金平的自大,就是王金平的愚昧,或者,更有可能兩者皆是.

 

王金平順帶聲明遲延回國並不代表默認,追求和諧也不代表軟弱.軟中帶硬,我王金平惹不起你馬英九,但是你馬英九也拿我王金平沒辦法,否則的話嘿嘿.

 

王金平的法律常識不及格,我在"「惡法亦法」,給王金平上一課!"一文中已經揭過他的底.所以,在王金平下里巴人和稀泥式的認知中,打幾個電話、幫哥兒們喬點事情,或許真的不認為是關說.只是,天哪,這種蹩腳貨色,怎麼當上立法院長!

 

更可惡的是,馬英九擺明了是以總統身分,追究王金平的政治責任,忝為立法院長,王金平卻很無恥的在法律程序上進行糾纏.這種立法院長,實在高度輕賤、侮辱了中華民國!

 

王金平的「罪名」,是「立法院長關說司法個案,破壞國家憲政體制」.要是在美國,犯了這種最低級的錯誤,院長早就自己一頭撞死,我們這一位遜咖,不知道是在裝孬,還是根本分不清最起碼的分際!

 

如果只是裝孬,王金平算是死不足惜.如果根本連政治責任都不懂,那就罪加一等:死有餘辜!

 

立法委員容或有一部份法律上的免責權,但是立法院長在政治責任上卻是無可逃遁、也絕對不容逃遁.馬英九要王金平負起政治責任,知所進退,王金平卻擺出一副好官我自為之,不然你去告我的姿態.這不僅只是無賴,簡直就是下作.

 

王金平需要面對的法律只有一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七條:「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司法案件進行遊說」,越此一步,即無死所.

 

長痛不如短痛,王金平是國民黨的從政黨員,根據國民黨黨章規定,違反國民黨主義、黨章、政策綱領或決議,以及損害黨的聲譽、加入其他政黨等,均視為違反黨紀;得視情節輕重,分別做出申誡、停止黨權、撤銷黨籍、開除黨籍等處分.

 

王金平的情節,只有開除黨籍一條路,否則,大概就是馬英九走路.

 

 

 

2013/09/11 12:00
Dear 灣 叔(Chiwanese)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太遜了吧,「王六點」!」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電小二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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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wanese&aid=843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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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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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3 10:37 回覆:
2013/09/14 14:06
大家彼此又是挺馬同志啦!所以從今天起再稱您為『灣兄』啦!灣兄請去小弟部落格最新的那篇『素質太高因而曲高和寡』的挺馬文參閱一番即可知小弟已確實改換跑道移了飛彈封了炮管廢了軍火交了化武撤了軍艦走了航母擺了笑臉交了忠心來『逐步』挺 馬啦!尤其奇文的最後一句馬與您看了都會爽到從美夢中笑醒的啦!哈哈哈!

古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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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2 12:02 回覆:
2013/09/13 02:39
這馬屁拍得還不算夠啦!我以前批馬像在痛罵兒子,現在也應該多多撫慰他那長久以來受到炮火傷害的善良心靈了,如此才能彌補一些本格主對他的歉疚啦!今後我不但還要繼續拍他的馬屁,他這次的表現這麼卓越完全擺脫了往日的鄉愿,我甚至會更加努力地猛拍啦!哈哈哈!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3 10:37 回覆:

馬英九大人不記小人過,現在正是需要拍的時候.古非,趕快多露幾手表現一下.


古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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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2 02:12
哇!馬英九這次的表現才是本格主心目中真正原汁原味的馬英九!從現在開始算起只要他能堅持到底為『中華民國』的司法正義奮戰不懈不再鄉愿則本格主對馬既往不咎二話不說絕對堅定力挺馬了啦!咱們再度合作炮火交熾彈道合流對準歪理奸邪恣意猛轟吧!哈哈哈!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2 12:02 回覆:
哈哈,歡迎歸隊!不過嘛,古非兄,您這個馬屁拍得太明顯了吧?

醉紅塵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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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1 17:52

立法院掌握預算生殺大權,想修理誰就修理誰,愛罵誰就罵誰,各部門誰敢得罪,一個立法院院長撥幾通電話給法務部長、檢察長,只為強調一個「濫權上訴」的觀念?若真如此簡單,那司法部門諸位高官都可以打包下台了,因為這些高官們連宣導工作都做不好,居然要立法院院長親自來電提醒、宣導,豈不可笑?而身為一個立法院院長的王金平居然要如此費心的時時叮囑法務部,法務部真的只能用悲劇二字形容了!

但事實真的只是提點「濫權上訴」如此單純?若真是如此單純,恐怕這些挺王金平的的各黨政客真的是把人民百姓都當白癡了!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2 12:05 回覆:
王金平也許沒有敵人,也不會有兩肋插刀的朋友.就算有,接下來的課題是自保,幫不上王金平的.

多硯坊 (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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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1 15:54

立法院長玩司法

終於玩火自焚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1 17:49 回覆:
只有兩個字:荒唐!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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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1 12:39

這是台灣人的大毛病。

不問是非,只看人情。

難怪這些鄉親會支持王金平關說司法。

不理法律,專講人情,這正是關說文化的精髓。

這次的事件非常重要,決定了台灣是否能真正地走向法治!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1 17:48 回覆:
王金平走人,立法院逐漸步上正軌.

ellen chou 雨僧 晴時多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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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1 12:22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1 17:47 回覆:
馬英九為中華民國立下了一個典範,政治風氣應該有所改善.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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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1 12:20
今天晚上我家請客喝酒大笑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1 17:46 回覆:
嫂夫人不管的話,多喝兩杯,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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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1 12:05
國民黨考紀會撤銷王金平黨籍,可以再開除嗎? 最好以死謝罪~~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1 17:44 回覆:
不簡單哪,撤銷就不錯了!

okok
2013/09/11 11:23
老王抱著椅腳說"我沒錯, 我不走", 還找圍事的小弟擺場面, 太難看了. (okok)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9-11 17:43 回覆:
只怕後面還有更難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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