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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九之「治」,在此一「據」!★電小二關照
2013/07/23 10:34:59瀏覽2246|回應25|推薦52

 

「日治」一詞,隱含親日、與非中兩重意義.第一,日本曾經合法統治台灣,是台灣的母國.第二,中華民國才是外來政權,潛台詞是去中國化.

 

所謂合「法」的依據,是指馬關條約.站在日本國的立場,清廷割讓台灣、澎湖、以及附屬島嶼,「日」本國殖民統「治」了五十年,不過,站在中華民國立場,毫無疑問,台灣是被日本佔「據」、竊「據」了五十年.

 

日本早年挾其船堅炮利肆意「進出」中華民國,但是站在中華民國立場則是日本「侵略」中華民國.

 

台灣、澎湖諸島是因為甲午戰爭清廷一戰而潰,被迫城下之盟,簽訂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日本在統治台灣、澎湖五十年四個月之後,吃了兩顆原子彈,被迫接受波茨坦宣言,宣告無條件投降,然後把台灣、澎湖等地歸還給大清帝國之繼承者的中華民國.

 

這是史實,無關意識型態.

 

中華民國跟日本國在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日簽有中日和約,正式名稱為「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簽約當時,大陸已經淪陷,中華民國全面退守台灣,所以和約的「適用範圍」,一度成為雙方最大爭議.

 

日本國政府主張該條約「應適用於現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中華民國政府則主張其適用範圍應該包括中國大陸.

 

最後,中華民國政府在雙方「同意紀錄」,可以將「或」解釋為「及」,經日方接受而獲得解決。

 

於是,中日和約取代馬關條約,不論「或」、「及」,日本國政府承認台灣、澎湖諸島為中華民國「控制下的領土」,殆無疑義.

 

有人依據同盟國《對日和平條約》,俗稱舊金山和約或舊金山和平條約,質疑台灣地位未定,因為依據舊金山和約,日本只是放棄對台灣、澎湖諸島的權利主張,而沒有把台澎諸島移交給中華民國.

 

事實上中國當時有台北、北京兩個政府,雙方相持不下,因此都沒有被邀參與簽約,日本與簽約的同盟諸國同樣也沒有選邊站.

 

更重要的是,舊金山和約簽訂於195198日,預定生效日起則是1952428日,中華民國政府委曲求全,不惜以德報怨,一方面固然是為了爭取戰敗的日本國「承認」戰勝的中華民國,再方面更是要舊金山和約正式生效之前搞定中日和約.

 

台灣地位未定論,其實是個幻想.即使有所未定,充其量也只是歸屬於中華民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爭議而已.台灣不曾是國際孤兒,更不會是一個獨立的國家.

 

小時候住在南部鄉下,聽長一輩的人提起光復之前,總是說「日本時代」,後來搬到台北,民間說詞依然,只有見諸文字,才有「日據」之說,由於史實確鑿,所以成為定論.

 

至於「日治」之說,應該是始於日本人李登輝.跟釣魚台是日本的一樣,李登輝是以日本為祖國.

 

到了陳水扁主政,「去中國化」已經落實到中小學教科書,「日治」不再是媚日,而是成為「去中國化」的圖騰.而所謂的「去中國化」,包括去除中國歷史文化,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更重要的,否定中華民國國家認同.

 

2008年第二次政黨輪替,根據二手傳播,好不容易等到去年七月,馬英九才在國民黨中常會表示「當前教科書嚴重違憲,將積極處理、改正內容,把台灣史與中國史合併為本國史」云云.

 

不料最近中華民國教育部,居然不准中學歷史教科書使用「日據」,只准使用「日治」.教育部甚至認為「日治和日據的爭議,主要是史觀的差異,歷史學者對日據、日治兩派意見都有,教育部希望忠實呈現過去歷史,並寬容看待,避免政黨輪替而變來變去」.

 

教育部至少犯了三個不可原諒的錯誤:第一,中華民國的教育部必須忠於憲法,並且堅持國家立場,意見可以多元,國家意志只有一個.第二,政黨輪替的目的,就是要更正前朝所犯的錯誤.第三,教育部難道認為「日治」才是忠於史實?

 

至於馬英九的表態:「我從小到大都用日據,但不反對有人用日治」,清代著名學者龔自珍說過:欲要亡其國必先滅其史」,馬英九先生,這不是中華民國總統該說的話.

 

後記:今天報載行政院昨晚核定『公文書統一使用「日據」,將通函中央及地方機關查照轉知所屬遵辦』,理由是「基於維護中華民國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

 

 

2013/07/23 19:24
Dear 灣 叔(Chiwanese)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英九之「治」,在此一「據」!」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電小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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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十九代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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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16:41
荷蘭和西班牙在台灣尚無政權統治時,佔領了台灣,請問以中華民國觀點,他們竊據了台灣嗎?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3 18:36 回覆:
"在台灣尚無政權統治時",您確定?

老頑童上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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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16:34

我家從來只用[日據]一詞.

所有紛紛擾擾都是對於國家認同的不一,我不知道如果不認同[中華民國]為啥還享用中華民國的各種福利與薪資?若然確實不認同就請移民他國為何還賴著?這是做人基本的骨氣!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3 18:38 回覆:
那些人敢情是吃軟飯的?

台人十九代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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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16:21

簽訂中日和約表示中華民國承認了馬關條約的合法性,既然馬關條約合法,日本統治台灣,何「據」之有?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3 16:28 回覆:
關鍵在於您是那一"國"的.

半個公務員退休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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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15:59

有關歷史教科書用「日據」還是「日治」表面上看起來沒什麼差別,看到聯合報 udn 「北萊茵部落格」格主「北萊因堂主」的「再論日據日治之別」,覺得相當有道理,教育部把台灣人當日本人嗎?可惡!

日本佔台五十年,以世界史的角度看,是日佔,以日本史的角度看,是日治,以台灣史的角度看,是日據。

又若設,日本打勝了二戰,今天你我都AIUEO, 不用說,日治到底。然而,日本輸了二戰,吐出甲午戰的戰果,台灣回歸中華民國,角度一變,日據就是日據。再清楚不過。

有人說,日本佔領台灣,有清日馬關條約為依據,有合法性,故不能稱為日據。

合法? 請問合什麼法? 國際間,因戰爭勝負而簽定的割地賠款不平等條約,只能靠强權來執行,不服就再打,那有什麼法可依循。勉强說有國際公約,沒有執行機構,算個屁。一旦強弱易勢,馬上翻臉毁約,多的是。希特勒撕毁巴黎和約,國聯除了瞪眼放屁,又能如何。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3 16:31 回覆:
「北萊因堂主」發表過兩篇相關作品,深入淺出,的是高論.

銀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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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成日據,就得重返戒嚴
2013/07/23 15:53

馬英九要改成日據,還不容易?但諸位有沒想過,哪天民進黨重返執政,又改回日治,如此循環,到底誰在受罪?

大家都口口聲聲要民主,可卻從不想陳水扁在教育部安插多少綠色公務員。他們既未犯罪,你如何拔?

日據也好,日治也罷,有什麼好吵的?

直到今天,日本還不承認南京大屠殺呢,要不要鼓吹馬總統再對安倍宣戰?

若有覺得不以為然者,請在家庭教育補充,以我而言,就告訴自己的孩子,教科書是不對的,學而不思則罔。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3 16:07 回覆:
您這個口氣,可是把大夥當自己的孩子在管教?太不敢當了.

那清國時代是什麼 ?
2013/07/23 14:26

日本佔據台灣是在侵略行為下的佔有,就像流氓惡棍勒索人,逼人簽下本票,是不是可以說流氓惡棍就是合法債主?

那清國(女真國)消滅明國是

也是侵略行為下的佔有

那清國時代是什麼 ??????????????????????????????????????

 

 


徐百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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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13:39
馬英九的嘴臉,逐漸被人看清楚了。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3 16:09 回覆:

哈哈,您現在才漸漸看清楚馬英九的嘴臉?

行政院及時補位,倒是顯示行政團隊默契逐漸展現.


徐百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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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13:34

所謂合「法」的依據,是指馬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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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此論毫無是非正義。

日本佔據台灣是在侵略行為下的佔有,就像流氓惡棍勒索人,逼人簽下本票,是不是可以說流氓惡棍就是合法債主?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3 16:12 回覆:
勝者為王,中日和約已經取代了馬關條約.

旭日初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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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13:07
就是日據時代,馬總統碰到如此攸關國家歷史定位,竟然這樣含糊其辭,不敢得罪綠營,想兩面討好,令人慨歎!!!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3 16:18 回覆:
欲亡其國,先滅其史,所以提醒一下中華民國總統,好在總算懸堐勒馬.

X-ra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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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3 13:06

“ 教育部至少犯了三個不可原諒的錯誤:第一,中華民國的教育部必須忠於憲法,並且堅持國家立場,意見可以多元,國家意志只有一個.第二,政黨輪替的目的,就是要更正前朝所犯的錯誤.第三,教育部難道認為「日治」才是忠於史實?

至於馬英九的表態:「我從小到大都用日據,但不反對有人用日治」,清代著名學者龔自珍說過:「欲要亡其國,必先滅其史」,馬英九先生,這不是中華民國總統該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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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見這匹”愣頭”劣馬對歷史的無知,對自己職位的輕忽,對對手的假仙,硬是在爭議議題上選擇模稜兩可和兩邊討好立場.卻不知道由於自己的無知對於「中華民國」和我們下一代對歷史的認知所帶來實質的損害有多大?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3 16:20 回覆:
只要涉及人身攻擊,就不再具備任何說理能力.就事論事,評斷一個人必先了解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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