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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為大,問媒體於心何忍!★電小二拉拔
2013/07/18 09:27:15瀏覽4127|回應41|推薦49

不幸「陣亡」了一個阿兵哥,激活了一大票嗜血的台灣媒體.

 

案情似乎並不複雜,手機只是最、最膚淺的一個藉口,表示加害之一方的怒急攻心、以至於迫不及待,不惜不擇手段,與汝皆亡.離營座談會放炮,則是新仇,彼此不把對方當一回事,火上加油而已,長時期「不服管教」,甚或「忤逆長官」,恐怕才是真正的舊恨所在.

 

義務役只是過客,本當是船過水無痕,安分守己,明哲所以保身.

 

一個優秀的大學生、準研究生如洪仲丘者,未必是一個合格的、或者優秀的軍人、基層幹部.

 

考士官,只是為了比當大頭兵多一些特權.

 

因為志不在此,混日子也就罷了,如果持大學生之寵而驕,放浪形骸,不把職業軍人放在眼裡,就不能怪自己成為別人的眼中釘.

 

舊恨加上新仇,氣不打一處出,即使逮到的只是一個蹩腳的藉口,也就迫不及待地,要乘洪仲丘退伍前的最後機會,算個總帳.

 

義務役的數完饅頭走人,常備役的威嚴卻是就此掃地,是可忍,孰不可忍.這應該是長年以來,軍中的矛盾之一.

 

一個歸心似箭、準備走人,一個、或者不止一個,則是積怨已久、蓄勢報復.

 

結果,也許下手太狠(?),天氣太熱,禁閉室太小又不通風,洪身體大幅發胖體力不比從前,退伍之前生活也許不很規律,加上急救不得其法,總之,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鬼使神差,集合了一切可能的陰錯陽差,結果,就是平白、無謂的,斷送了一條年輕的生命.

 

純就本案而言,從士官長到副旅長,各級長官集體違法、濫權,公報私仇,應該無庸置疑,但是,如果沒有其他隱情,即使軍法從事,過失殺人或許罪不致死,長官連坐,有刑事責任的依法論處,行政責任追究到旅長也已經相當可觀.

 

真相大白之後,國防部免不了道歉、撫卹,兇手應該懲處、賠償,人死不能復生,洪家或許還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心靈上的創傷需要時間撫慰,物質上的損失可以得到補償.但是,陸軍總司令受處分,國防部長一度引咎辭職,一個小小的義務役士官,活著輕如鴻毛,縱使萬般無奈,也未免死得太過於重如泰山.

 

國防部的問題,是一開始沒有用軍事檢察機關、或者機關發言人應對媒體.等到雪球越滾越大,也就跟著疲於奔命,毫無還手之力.國防部將星如雲,不是拿來道歉用的.道歉固然必要,真相才更重要.這是一個令人髮指的集體凌虐事件,也是一個撕開軍中黑幕的機會.

 

死者已矣,國防部更需要解釋的是,一個月入不到五萬的士官長,憑什麼開名車,玩重機車.士官長本來就是部隊裡的地頭蛇,只是這一尾也未免也玩得太大條.從連部、到旅部,如入無人之境,八竿子打不到的醫院也能打通關節,可惜記者看不到後面的故事.

 

從士官長算起,一路往上攀升,各級涉案人員固然罪有應得,但是,洪仲丘當然罪不致死,卻也未必就是純然無辜.

 

台灣媒體,是一群嗜血的鯊魚,這次聞到血腥,更是立即陷入瘋狂狀態.

 

XXX旅出事了,陸軍有問題,海、空軍恐怕也靠不住,國防部是怎麼搞的,馬英九要負責!

 

隔壁小孩闖禍,可以罵他家長管教無方,但是沒有必要操他祖宗十八代,台灣媒體可是在一旁等著您家小孩闖禍.

 

媒體無助於解決問題,只是無限上綱,唯恐天下不亂,不斷製造新的問題.

 

洪仲丘的死因,現在似乎已經明確?需要進一步釐清的,是動機.從副旅長到連士官長沆瀣一氣,不惜大費周章,棘手虐殺一個退伍在即的小士官,如果不是意外,難道會是殺人滅口?

 

同理,反證,如果不能證實為殺人滅口,當然就是意外.

 

社會輿論現在一面倒向死者,而軍中倫理一向不認為義務役士官是適格的軍人.洪仲丘英俊瀟灑的照片一再映入眼簾,而事實上這個身高172公分的年輕人,在出事前體重已經暴增到98公斤.儘管不論洪仲丘在部隊犯過什麼錯誤,終歸是罪不致死.

 

洪家痛失愛子,情無以堪,但是媒體無止境的消費洪家,實在更是形同凌遲.仲丘走了,洪家是新的被害人.

 

 

 

2013/07/19 13:18
Dear 灣 叔(Chiwanese)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死者為大,問媒體於心何忍!」一文,已經登上
20130718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部落客開講,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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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wanese&aid=7965349
 引用者清單(3)  
2013/07/19 21:27 【珍珠備忘記事】 澳洲記者協會倫理道德公約 - 網路轉貼
2013/07/18 21:24 【不平則鳴】 說: 忍!
2013/07/18 13:21 【奇士夫對話】 洪仲丘案難以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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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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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0 01:11
寨主啊,這話題是個老虎屁股呢,您摸他幹啥?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20 07:28 回覆:

人命關天,所以死者為大.

洪仲丘的不幸遭遇可以分為兩段,關禁閉、被操死.兩者之間如果不能找到犯意連結,並有充分證據支持,就存在意外、與殺人滅口的疑慮.媒體根據名嘴爆料斷案,並無助於釐清真相,只是加深對立,對於死者也是不敬.

 

如果死於意氣之爭,就是輕如鴻毛.如果因此引爆軍中黑幕,洪仲丘可以進忠烈祠.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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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記者協會倫理道德公約
2013/07/19 19:13

引用文章澳洲記者協會倫理道德公約 - 網路轉貼

這是每天在電視上,或報紙裏都會公告大眾,電視臺及報紙媒體發表的資訊或節目都是遵循公約守則,如果觀眾或讀者發現有違法嫌疑,可打電話向協會檢舉。

我不是媒體專業人員,怕翻譯出錯,還請版主另外找人翻譯。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20:10 回覆:
謝謝珍珠,其實中華民國是有"記者公約"的,只是被扔到了九霄雲外.我試試看能不能找出來.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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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主:關鍵還在"動機",整人,軍中常態,把人朝死處整就值得深究了.
2013/07/19 19:03

除了「動機」外,指控洪仲丘是被人故意整死的人,還要提出有人關說戒護士整洪仲丘,而且要整死的具體證據。

否則頂多只能說是整人意外致死。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20:08 回覆:
問題就在這裡,您講究證據,但是現在媒體上謠言滿天飛,根本不經查證.

cot
2013/07/19 14:52

真的對你版主你這種人感到無言..;你不懂的什麼叫人世間的愛...只有被洗腦的.....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7:18 回覆:
我也不想跟您洗腦,只好無言.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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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12:32

alhambra:
犯了小錯的軍人已經不對勁了,我不信那些長官看不出來,否足兵是白當


一、士官兵平時為了逃避操練,都會裝病。

二、洪員不是傳了簡訊求救說自己有輕微幽閉恐懼症,不知是否能撐過禁閉七天嗎?而驗屍結果死因與幽閉恐懼症無關。

三、不要說戒護士只是一般人,就算是醫科出身也未必真能看出來,你可以聽聽號稱台灣第一號急救專家的柯文哲怎麼說的「儘管自己是醫師國考第一名,但在醫學院訓練時,也沒親眼見過中暑病例」,連台灣第一號急救專家都如此,更何況是一個小小的戒護士。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7:16 回覆:
關鍵還在"動機",整人,軍中常態,把人朝死處整就值得深究了.

paraquat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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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12:22

大多數的成年男性均服過兵役,其實只要把調查事實公布出來,洪姓士官是否冤不冤,大家自有公評。

洪「違紀」在前,碰上別人不講情面,公事公辦,公報私仇,那也沒什麼好說的。除非有証據指出戒護士受到「關照」要把洪朝死裡整,不然「意外」是最有可能的了。

洪死了之後,他的一切都被「神化」了,變的完美無瑕,而法辦他的人全是惡魔嗎?

有証據說542旅集體要殺洪嗎?「誤殺」一詞也太聳動了。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6:57 回覆:

對的,"意外".
"誤殺"用詞不當,好像本來就要殺,只是殺錯人了,確非行文本意.

謝謝指正.

 


Norm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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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10:59
軍中的規矩當然是要有的,只是有人不行了,當場就該先救人,戰場上敵人受傷尚且都要先救治,更何況是自己的同袍?又不是犯了甚麼滔天大罪,救人一命也是最基本的.阿扁泛了法都可以外出看病,犯了小錯的軍人已經不對勁了,我不信那些長官看不出來,否足兵是白當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1:25 回覆:
疑雲重重!

狙擊手.瓦西里柴契夫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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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10:16
洪仲丘體重98公斤被操死,神豬阿文95-96公斤卻可以丙等體位免入伍(成功嶺兩個月折國民兵役),這個社會充滿不公不義。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0:36 回覆:

體重90?公斤以上.可以申請服國民兵役,法有明文,連勝文不是唯一的一個.

洪仲丘身高172,體重是最近暴增至90多公斤,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您不要糟蹋了公平正義,對了,您真知道什麼是公平正義?


HHH
2013/07/19 09:40

權力像毒癮  越陷會越深

夜路走多了  一定碰到鬼

(orz@yahoo.com.tw)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2:03 回覆:
這回算是捅到一個馬蜂窩.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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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08:37
一個事件有很多故事 - 但願聽到有關死者善美的故事,遠勝過迎合媒體編造的醜惡人性。

那些放大了的醜惡人性,從古至今從來沒有消失,也會陪著每一個人到死。

只要是人,都該向神懺悔。

媒體沒有正義,只有謊言。

越是說謊,聲音越大。

唯一的正義,只有天上有。


灣 叔(Chiwanese) 於 2013-07-19 12:05 回覆:
謝謝珍珠.妳是否能抽點時間,詳細介紹一下澳大利亞媒體言論管控相關法規,這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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