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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聞】十三人否定十二萬人的荒謬劇
2014/08/27 19:01:55瀏覽140|回應0|推薦0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二十二日以十四人出席、扣除主席外十三人全數反對的投票結果,駁回了台灣環保聯盟所提的核四公投議案,引發環保聯盟不滿,痛批十三人凌駕多數民意。

隨後,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人所屬的組織「島國前進」也發出聲明,直指公審會沒有資格剝奪人民耗費時日得來不易的連署,更絕無十四人否決十二萬人的道理,並重申《公投法》需補正的立場。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則是直言,公審會的決議根本違反了先前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意旨,再次證明公審會有廢除的必要性。核四公投的駁回案,讓爭執已久的「鳥籠公投」爭議再度浮上檯面。

一波三折的連署過程

這次由環保聯盟提出的核四公投,中間過程可說一波三折。這項原本由前副總統呂秀蓮發起的地方公投,連署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四廠進行裝填燃料棒試運轉?」但送交公審會審查時,被以「公投主文涉及全國議題,不該以地方公投決定」為由駁回。

地方公投案遭駁回後,環保聯盟接手把議案轉為全國性公投連署。環保聯盟會長劉俊秀說,原本要靠環保聯盟十幾名志工的力量,根本很難讓連署人數達到送件門檻,拜今年三月反服貿占領立法院運動之賜,環保聯盟在現場擺攤募集連署時,吸引了許多年輕志工加入,「還有人把整疊連署書帶回去給親友簽名,我們就曾經一次收到幾千份從高雄寄上來的連署書。」

占領立院期間讓連署數字一度上衝,一舉突破門檻,收集到十二萬份連署書後,環保聯盟也動用上百位志工、花了兩個月時間一一分類、補正連署資料,「像很多人地址沒有寫完整,志工也要一個個打電話去問,然後把資料補齊。這些作業耗費相當多時間,光是為了連署的事,我們整整兩個月沒開會,辦公室都空出來請志工幫忙整理資料。」

爭議的五○%投票門檻

今年七月環保聯盟終於將十二萬份連署送交中選會,隨後公審會也在八月七日舉辦了聽證會。只是最後公審會認為連署主文看似立場「同意核四」,但公投理由卻載明核四風險,立場顯然反核。兩相矛盾恐造成投票人無法做出正確判斷,因此以《公投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提案內容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致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者」予以駁回。

得知公投議案遭駁回,讓環保聯盟相當憤怒,劉俊秀批評,「十二萬人參與連署,動用一百多位志工、花了兩個月時間完成的東西,十三個委員開會不到兩小時就駁回!且駁回理由是主文和公投說明矛盾,是在說我們國文不好嗎?這樣的理由簡直離譜!」

長期關注《公投法》修法問題的黃國昌也氣憤表示,早在二○一○年台聯提出「ECFA公投」時,公投主文的正面陳述與負面陳述爭議就已吵過一輪。「會有這個爭議就在於《公投法》定下了『五○%投票門檻』。」

黃國昌解釋,由於「五○%投票門檻」,限制公投人數必須超過法定投票人數的一半,否則就等於否定公投議案,而未出來投票的人數又全算成反對方,「假設某地區投票率大約為六成,四成的人怎樣都不會出來投票,那你只要一一%的人出來投反對票,其他四成不投票的人也算在反對方。」大幅提高不過的機率。

少數人凌駕多數人意志

五○%的投票高門檻也讓過去六次全國性公投,全都因投票人數未達全國具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而遭否決。

諷刺的是《公投法》二○○三年上路至今唯一成功反對票過半的公投案例,就是○九年的澎湖博弈公投。而成功原因並非因博弈公投屬地方型公投,較易跨越五○%投票門檻。而是因為根據《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的特別規定,根本排除五○%門檻限制,才讓公投成立。

也因為這道門檻形成了少數人凌駕多數人意志的局面,所以才讓主文設計成了癥結。二○一○年台聯就以「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做為公投主文,只要不出來投票的人,全都可以算成「不同意」的那一方。

不過台聯的公投提案在公審會遭到駁回,而駁回理由與這次相當,同樣是「公投提案主文和理由相互矛盾」。
不滿公審會駁回公投案,台聯轉向司法救濟,「二○一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出爐,認定公審會不該以『正面陳述或負面陳述』為理由駁回公投議案。」黃國昌說,只是當時ECFA早已簽訂且開始生效,公投與否也沒有意義了。

雖然中選會也曾委託學者針對《公投法》進行研究,並提出修改建議,黃國昌等法學者也提出廢除五○%門檻和公審會的提議,但層層限制的《公投法》依然繼續運行。

一切都只是文筆問題?

這次核四公投再度遭到駁回,黃國昌強調,更證明了公審會有廢除的必要性,「畢竟人民以公投方式行使權力,就是因為對行政機關不信任了,但提出公投後居然還是由行政機關實質審查人民提的公投案可不可行,這不是很荒謬嗎?」

劉俊秀則強調,既然公審會認為主文和理由矛盾,反正當初連署時參與人都是看了主文同意參與連署,公投說明只是事後送案時才補上的,與連署本身無關,「那我們找個『國文好』的人來幫忙修改理由,再看看能否重新提案!」若無法重新提案,劉俊秀也強調將會提起行政訴訟,且不惜打到釋憲為止,以捍衛公民的政治權力。

不僅核四公投一途遭到行政機關阻礙,五月行政院才說要封存核四,讓核四爭議暫時降溫,但日前台電提出的封存計畫:封存三年卻得花上四十億元,也讓社會團體質疑根本只為了拖過大選,顯見封存只是政治決定,並非鄭重反省核四問題。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當時政府提出封存一說,只不過是為了回應民間的反核訴求,而上層丟了這個說法,下面的人也只能接招,因此台電才得在倉促之間趕緊提出封存計畫。

目前提出封存三年,明顯表示只是為了拖過大選,把過去核四爭議存而不論;另外封存三年後若要重新啟動,等於要再一次大檢修,崔愫欣質疑,「封存花四十億,之後啟動還要再花多少錢?更不用說這都還只是『一號機』的問題,我們還有一個『二號機』都還沒動。」崔愫欣諷刺,行政院說要留給下一代決定,根本是要留給下一代燒錢!

政府在耍拖延手段?

而劉俊秀也批評,封存三年,政府是不是打算用這三年時間透過限電、漲電價等手段好好恐嚇人民,等到三年封存期限一到,要公投決定是否重啟時,民眾就會轉而支持核四?

崔愫欣與劉俊秀異口同聲表示,目前社會都希望能立即停下核四,政府也應該現在就做出決定,不該再一年拖過一年。只是從公投受阻、封存計畫做做表面工夫的狀況看來,目前政府對於核四的態度,恐怕與五月前並無太大差異。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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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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