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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曉培酒駕事件之淺見
2007/06/15 00:31:58瀏覽1740|回應6|推薦6

  下筆之前,我一定要先對看到我的文章會感到不舒服的人致歉,真的很抱歉,也許我的文句太主觀、見解狹隘,甚至是盲人摸象,窺其一而不見全象,但我只是很純粹想寫一些藏在心底的感受,如果真的覺得看到我的文章會很不舒服,請留言,我會刪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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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酒後不開車」宣導早已行之數年,為何時至今日平均每日還有兩人死於酒駕意外?這些酒駕肇事者良心究竟何在,憑什麼可以無視於別人的寶貴生命?

  開車的人,基本上負擔得起不菲的車價、油價,照理說屬於社會上有一定經濟能力份子,既然負擔得起車價、油價,絕無道理付不起計程車錢,就算從基隆搭計程車到屏東,車資也沒道理負擔不起,因此,發生酒駕意外,絕無寬貸的空間,任何理由都不是理由,是酒駕者先不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別人也毋須為他多作設想。

  出門前,難道連自己要去哪裡、會不會喝酒都不知道嗎?為什麼還要開車出去呢?喝了酒之後,難道不能拿出對生命的尊重,為什麼還要開車回去呢?

  馬路如虎口,原本就難保永遠平安無事,何況帶著一顆被酒精麻醉了的腦袋在馬路上碰運氣?

  從我20歲開始開車,我的父母親就頻頻灌輸我一些觀念,可以開車就代表我成年了,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開車讓我得到方便,也可能因我的使用不當而毀了我的一生、毀了別人的幸福。

  這是非常淺顯的道理,有人不懂嗎?

  做不到是為什麼?我個人認為,那是源自於對自己的不尊重。

  我擁有汽車之後,常常會順路送朋友回家,因為我認為我在這麼年輕的時候就有車可以開,代表我已經比許多人幸福很多,所以多多照顧別人一下、為別人做些事都是應該的,只是舉手之勞。

  在電視媒體上看到歌手林曉培無照酒駕肇事的新聞,覺得很不可思議;她是真的犯了滔天大錯,再多的抱歉、再多眼淚都無法敉平家屬與自己心底的傷痕,生命是無價的。

  生命是無價的,只是為何家屬從原先的悲憤,然後感受到林曉培的誠意,態度稍微放緩,又演變成破口大罵林曉培「不是人、沒有良心」的氣憤呢?

  看了覺得很心酸,家屬到底要的是什麼?賠償嗎?

  喪葬費用可多可少,賠償則是多少都不夠的。但是,林曉培已經先願意付50萬元喪葬費用,且尚未談到賠償金部份,為什麼家屬突然從有意緩和敵意又開始攻擊她呢?如果只是為了賠償金,未免讓人心酸,屍骨未寒啊。

  也許是彼此溝通上出了問題,但是就我個人的觀點看來,林曉培在處理這件事不夠圓滿才是正常的,這代表她真的為了這件事很痛苦。一個心亂如麻又悔恨交加的人,要如何理智又圓融地處理事情呢?

  她並沒有態度傲慢,她並沒有肇事逃逸,她並沒有以為錢可以輕易收買人命;在家屬悲慟難忍的同時,她也承受著良心的鞭笞;有什麼需要裝可憐的?她真的又後悔又害怕,內心百感交集,憑什麼大家都可以難過、痛苦,她就要抗壓性超乎常人,勇敢又積極地處理事情?

  人心都應該是柔軟而體貼的,發生了不幸,大家都痛,即使是風馬牛不相干的我,也為此心情不好;往往不幸的發生,都是因為人心少了柔軟和體貼,如果每個人在做什麼事之前,都能再多為別人想一想,人為的不幸一定會大幅減少!

 

家屬罵裝可憐 林曉培激動狂哭

更新日期:2007/06/14 07:10 記者:記者張榮仁、傅繼瑩/台北報導

歌手林曉培酒駕肇事,檢警昨天下午剖驗林淑娟遺體;林淑娟的先生李國裕神情哀悽走出解剖室,情緒激動不滿,痛罵林曉培只會裝可憐,「她不是人,是畜牲」,並說林曉培「連喪葬費都不付」。林曉培昨天在家透過電視看到後,再度難過地激動狂哭。

對於死者丈夫指責「只賠50萬,連喪葬費都不夠。」林曉培經紀人張志瑋經紀人連忙否認說:「我們絕無超過50萬就不付的意思。」他表示:「最初50萬這個金額,是我們從事喪葬業友人給的建議,根據內政部公布平均喪葬費用34萬乘以1.5倍,除了透過雙方代表溝通,我們也當面對家屬表示過願意負擔喪葬費用,和解金部分還沒開始談,所以根本沒有什麼和解金談判破裂。」

張志瑋表示,應該是溝通上的誤解,他推斷:「這幾天對方情緒一定比較激動,死者送往解剖時,我們的代表又因事延誤未能趕到,可能更刺激了家屬們的情緒。」

 

保險/酒駕肇事頻傳... 意外險加強保障 才心安!

更新日期:2007/06/11 11:01 記者: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歌手林曉培日前因酒駕車禍,導致一名護士不幸身亡,並留下一名8歲的稚兒,令人不勝唏噓。台灣這幾年不斷宣導酒後不開車,警方也在晚間加強臨檢,為的就是減少這類不幸的意外發生,不過,數字會說話,根據統計,去年一整年還是有高達727人死於酒駕意外,平均一天就有二人死亡。

一場意外導致二個家庭都得付出沈重的代價,除了造成受害者家庭的破碎外,肇事者也必須面臨刑責及民事賠償,但若受害者遇到肇事者逃逸,便得面臨經濟上的困難和漫長的官司訴訟,這時受害者家屬可向肇事者保險公司申請汽車強制險的理賠。

基本上,每個人可獲得傷害醫療20萬、死亡或殘廢150萬理賠,若肇事者逃逸,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理賠,因酒駕不在強制險理賠的範圍,因此保險公司及該基金會在賠償給受害人後,會再向肇事者追討理賠金。

專業保險業者易安網建議,除了強制險外,民眾不妨多花點小錢投保意外險,通常意外險保費都不會太高,卻可加強自己的保障,以蘇黎世的超值意外險而言,一年保費2,400元,便有意外醫療及一般意外200萬的保障,當發生不幸時,能立即發揮其效用,幫助受害者家屬渡過難關。

更多蘇黎世的超值意外險相關內容http://www.ezanla.com/personal/pkg/zurich_gold/content.asp

更多汽車強制險相關內容http://www.ezanla.com/B2_C/car/default.asp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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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oBoLee&aid=1026861
 引用者清單(1)  
2007/06/16 15:34 【NiKi的部落格】 人心不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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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isu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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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
2007/06/21 09:21

人心是善或惡?

外人是不知的.

捫心自問?

問良心何在.


路人甲
台灣交通規劃設計很差...
2007/06/19 20:23
講句老實話台灣交通規劃設計很差,以鄉間及都會雙向道做例子!道路本身空間有限,汽機車混雜行駛又要讓路肩做公共停車位,著實是政府錯誤的政策,坑害納稅人的行車空間!難怪處處有危機處處有坑洞!都市計畫欠缺完善規劃及行政魄力,難怪道路品質讓人不敢恭維!!始做庸者還是這個號稱民主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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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交通沒有愛
2007/06/16 21:07
先撇開林曉培酒駕肇事的責任歸屬
台北市的交通
真的是慘
機車騎士的路權常不被重視
騎到快車道上面來
久而久之習慣了就變成非快車道不騎
常常看到機車騎士綠燈亮就開始騎在禁行機車道上
旁邊非禁行機車道有兩個車道
也沒什麼車
但是機車就是在進行機車道上從頭跑到尾
直到遇到紅燈才又回他的機車停等區
甚至在交通尖峰時間常見機車在公車專用道上狂飆
然後再公車站前硬剪進進行機車的車道
當機車的路權被剝奪時
大家就稍微忍耐、小心一點
開車的呢?
也好不到哪去
林曉培酒駕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機車騎士衝鋒陷陣不怕死那也就算了
開車的也不怕死
不怕你死...................
而且若是無照駕駛
基本上應該是連強制險都不理賠的.......

Rockwell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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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的作為,我們可以理解,但不可過分
2007/06/16 16:28

     每每看到這種新聞,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三天兩頭就不斷的重演。我們應該盡量體會死者家屬的心情,即使他們永遠都不會原諒肇事者,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表現不能過份,我想當事人都是大人了,再怎麼悲痛,再怎麼憤怒,在強勢都應該有一個底限。即使殺全家的兇手,證據確鑿國法都還可以替之主持公道,絕不要自己DIY,甚至以群體暴力來踐踏群體的人格。沒有人認為林曉培沒有錯,她犯了很大的錯。但是家屬逾越過份的表示,讓第三旁觀者認為林曉培雖然犯下大錯,但是死者家屬正在壓迫一個犯下大錯,但是有誠意和解的肇事者。如果更糟糕的情況出現,把肇事者逼迫到精神崩潰甚至自殺,那雙方家屬的怨仇此世就很難解開了。

    更何況,在台灣的交通事故人民普遍有一種"人死為大"的偏頗觀念,而不是證據說話。反正死人最大啦,撞死人就是錯。不,未必。死者如果有違規的事實,是可能減輕肇事者的刑責的。如果肇事者沒有違反交通法規,在國外,死者家屬甚至要賠償對方。

    其次,台灣人民普遍有一種群體暴力的傾向。有時僅僅是犯罪嫌疑,家屬便迫不及待攜來徒眾,準備將人圍毆至於死地。請問事情明朗了嗎?證據確鑿了嗎?被告被定罪了嗎?即使是殺全家的兇手,就能一口咬定就是兇手嗎?在這一幕,往往展現人性凶殘的一面,不是正義得到伸張,而是類似阿拉伯地區的以暴易暴。國內不管民主法治,或者人性回歸,我想,都有很長的路要走。

    如果有關心社會時事,記性好的話,可曾記得兩年前。一位宋姓男子因為車禍肇事,對方小孩死了,結果被小孩父親烙人動用私刑活活打死的事件。結果調查才發現,小孩坐的車子,駕駛人疲勞駕駛,超速,還有酒駕嫌疑。"死者為大"的觀念加上群體暴力,枉送一條人命,自己也受到無期徒刑的制裁,兩家更因此結下了深仇大恨,請問這代表著什麼,每一次死者家屬圍毆肇事者或者嫌疑人,就更加驗證了我的看法。

    昨日台鐵事故的罹難者家屬,又想上前圍毆台鐵局長。感慨,這樣的事情,群體的暴力,媒體的推波助瀾,每天都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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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車撞小車一樣要鑑定
2007/06/16 15:48

林曉培酒後駕車撞死人她會有她當要受的刑罰但不代表死者就沒違規,我雖是機車族但我還是辨是非的!如果死者家屬因為剖解遺體而勃然大怒那就是沒分辨是非曲直![死者為大]是沒錯但釐清事實真相更重要!死者丈夫在電視上的咆哮與死者公公的冷笑在在表示[是錢在作祟]!如果人命真的這麼值錢為何他不為她的妻子保險保多一點呢?賠的不是更多嗎?死了才在那裡討價還價!!

 


若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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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變質了
2007/06/15 15:15
我的看法與妳相同
雖死著為大 林曉培理虧在先
但死者是否有違規左轉?仍需要鑑定釐清

原本很同情死者家屬失去至親的痛
但昨天看到她老公那種嘴臉
一副『能敲就敲』的心態 真的很要不得啊...
一切都變質了

如果一百萬能『擺平』一個失去親人的痛
對於一個有錢人來說
簡直是太容易 太簡單了

『錢』真的是萬能的嗎?